“药,我来想办法,给你三时间!”艾兰特一口饮尽杯中酒,走到房门面前又道:“为什么把狼人往你的伙伴面前引?”
“一群人杀一个总比一个人慢慢杀要快得多,并且,他们并未死亡!”
艾兰特忽地露出一个笑容,“好好干,我会为你争取进化到神使的基因液!还有,你的奖赏将会在随后送上,有空的话你可以去选择你的武器了,这是我个人送给你的礼物,佣人会带你过去!”
“多谢!”易叶微微躬身道。
艾兰特离开,易叶走到他刚刚站立在窗台的位置,外面可以看到一片草原,有女子骑马,也有人打高尔夫球,“凡人...还真是有趣啊,不过这具身体闷骚的性格,真是让人出乎意料!”
此时,位于曼彻斯特的一所牧场,迎来了久违的朋友,那是一个身着燕尾服的绅士,驾着一辆马车,这是一匹马拉的型马车简单却又庄重,驾车的人有点印第安人的血统,使得他的眼球突出,颧骨暴起,脸上是修的整整齐齐的络腮胡,很短,却很浓密,和他拥抱的是一位农民,穿着宽松的t恤,以及牛仔裤,容貌有些苍老,同样蓄着胡须,只是更加长,身体却很健硕,一双手粗大有力。
两人想携往农场的房屋走去,不时传来话声。
“该隐...他们....死了!”
“哦,啊,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消息!”老者拍了拍他的肩膀,打开门,请他走到里面,为他磨咖啡豆,准备煮咖啡。
那位绅士目含悲伤,语气有些沉重,“这些该死的新人类,甚至比血族还可恶!”
“是啊,他们势力庞大,并且力量不俗!”老人附和道。
“这一次执行任务的是伦敦事务所,并且派出了两位神使,该死的,我们只是想去拿一个东西而已!”那位绅士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老人为他倒了一杯咖啡,咖啡的香味充斥在整个房间,“伙计,你们该心点!”
“我们中出了叛徒,并且,我已经把他给杀了,他抛弃了荣耀,投奔向那卑微的利益!”绅士咆哮起来,神情愤怒又失望,手掌上的肌肉变得坚如磐石,轻易的捏碎了杯子。
“伙计,冷静一点,外面我的马匹没有拴住!”老者有些担心的看向外面。
那位绅士瞬间恢复了风度,嘴里的獠牙收了进去,“我准备再让人过去,毕竟那是黄金血脉!血族也一定会这么做!”
“你想向我借那个东西?”老人坐直了身体,并且目光严肃。
“我们和新人类有着约定,不能让领主以上的人过去,只有那件东西才能杀死神使!并且,乘机让血族损失惨重!”
老人沉默良久,终于缓慢的点了点头,“为了部落!”
“为了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