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扈从是安德的一名同族,父亲是个男爵,只不过因为也是个次子所以不得不外出谋生,于是便来到安德父亲的宫廷,成了安德的扈从。
眼下的他除了是安德的随从之外还担任着马夫,掌旗官的职责。
达林将绑在马背上那杆长达四米的骑枪交到了安德的手里。
安德示意战士们停下,大声喊道:“战士们,前面就有一群魔物在等着被我们杀死,你们得到神力恩赐的机会也来了,希望你们在本次战斗中得到足够的光荣,得以让神力加身!”
“现在,做好准备吧,虽然勇猛奋战是你们的使命,但我并不希望勇士过早的回归诸神怀抱,杀死他们,让你们自己活下来,这就是我的要求!”
战士们闻言顿时一阵大吼,士气高涨。
行军的队列逐渐放缓,因为人数不多,所以安德干脆让他们都摆出了战斗队形,身穿链甲的战士们站在第一排,用长剑近距离杀敌,而第二排的战士们则身穿皮甲,用两米左右的长矛战斗。
十名弓箭手则是在队伍的最后,随时做好抛射准备。
安德从马鞍边上将有开口的桶盔套在头上,法姆斯为首的骑士们也都做好战斗准备,扈从们不在牵着马前进而是翻身骑上了各自的劣马,也拿着四米多的骑枪做好严阵以待。
又走了大约一公里左右,安德此时已经能够隐约看到地精部族的身影。
他舔了舔嘴唇,前世今生他都第一次见到这样非人类的智慧生物,心中难免有些紧张。
但这种情绪被他隐藏的很好,表面看上去完全不动声色。
骑在马背上的安德一行人比身材矮小,大部分只有一米四左右身高的地精们要显眼的多。
不过这种黑暗造物在白天阳光,也就是光神神力的照耀下视力不算太好,因此暂时还没有发现安德一行人。
“让扈从们骑马去驱赶这群地精,不过不要进行近距离战斗,把他们驱赶过来就可以!”
法姆斯闻言点头,除了负责掌旗的达林之外一共十一名扈从离开了队伍,催动胯下的劣马朝行进中的地精们小跑过去。
黑鸦原今天有些微风,微紫色的天空上那该死的太阳让这群地精感到有些厌烦,要不是希望抢先让夜草牛吃的多些夜草,能长点肉,他们才不愿意在大白天的就迁徙放牧。
“快些走,该死的懒鬼,非要我把你脑浆子挖出来才能好好干活吗!”
一名身穿厚重而杂乱的皮毛,手持尖木棍的地精恶狠狠的辱骂在前面牵牛的地精奴隶,作为部族里的勇士之一他有资格奴役部族里的全部奴隶。
被他辱骂的奴隶不敢多说,只能加快脚步。
而就在此时,一阵马蹄声和由远及近的传来,顿时引起了这支部族所有人的警觉。
“这是什么声音?我好像在哪里听过。”
“我也是,太耳熟了!”
正当地精们有些摸不到头脑之时,一名身材强壮,足有一米五那么高的地精首领抽出一把生锈的烂铁剑大骂:
“那是马蹄声你们们这群该死的蠢货!是人类的骑兵!快点准备打仗吧,要不你们的肠子都要被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