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轩hbcjlp.com

繁体版 简体版
聚书轩 > 耽美小说 > 我和魔神的末世人生 > 第116章 我叫林木森

第116章 我叫林木森(2 / 2)

 推荐阅读: 教皇之鸿蒙启示 我只是个小巡官 小甜茶 幽冥路18号别墅 艾玛这窗有特异功能 我替皇帝零零七 坏坏小御医 斗破苍穹之器炼巅峰 试婚365天:冰山老公宠上瘾 黑亚当的断裂魔杖
最新网址:hbcjlp.com

曙光城相较于城外的那些沦陷区,的确是堂般的存在,至少没有丧尸的威胁,但实际上,对于某些人而言,堂和地狱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曙光城分为26个区,a区至z区,越往后的区,越发的落后,甚至连食物都只能吃别人剩下的。

而这个双眸无神的年轻男人就是我,林木森。

或许你们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我的随意,生的随意,活的也随意。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从记事起,我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就是老乞丐,以前我还以为他是我的父亲,后来才发现年纪差的太大,他顶多算是我的养爷而不是养父。

在以前,我每和老乞丐在各个城市里讨饭吃,讨着讨着,我们就来到了hz,这是个大城市,地方好,有活力,满街的大学生,跟他们讨钱是最好讨的,所以我和老乞丐在这里过的是最安逸的,饭能吃饱,也能吃好。

在我十岁的时候,老乞丐病死了,他留给我唯一的遗产就是一起讨饭积攒下来的两千多块钱,这可是一笔巨大的遗产,但在老乞丐入土三后,这笔遗产就被住在隔壁垃圾区的王狗蛋给抢走了。

这个王鞍不仅抢走了老乞丐留给我的遗产,还差点杀了我,他用块石头敲了我的脑袋,把我敲的脑袋不停流血,他以为我死了,抢了钱就跑路了,可能是去其他地方继续乞讨去了吧,但是爷我命硬,晕了三之后,硬是让把自己的命从阎王龟孙那里给拽了回来。

爷既然死过一次,对死也就没什么好害怕的了,反正都是贱命一条,早点死兴许还能投个好胎,所以当时我虽然只有十岁,但做事却是相当的狠。

王狗蛋抢了我的钱跑路了,我不可能再找到他,所以为了活下去,我也只能去抢别饶钱。

我很聪明,不找那些年轻力壮的人下手,因为我知道我就算拼命也不可能干的过他们,所以我专门找那些老乞丐下手。

乞丐有乞丐的窝,这些窝我都知道,所以我很清楚那些老乞丐都住在哪里,他们全都住在更加肮脏的垃圾站,或是即将重建而被拆的几乎要崩塌的旧区。

我专门挑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做事,那个时候是所有人睡的最熟的点。

我第一个下手的目标就是一个爱喝酒的老乞丐,他很会讨钱,仗着自己老迈,总是装可怜,但每次都能得到不少钱。

他下班的点比那些上班族要早,因为他清楚那些忙碌了一的上班族是不可能给他扔钱的,所以他总会在那些上班族下班前半个时就收摊,然后去超市里买瓶二锅头,再去路边摊上买点菜,回到那个没了房顶的窝后就一直喝到醉。

那,我溜进这个老乞丐的窝,很轻易的就找到了他放钱的地方,因为这个破房子也没几个能藏钱的地方,我是在墙上找到的,而且这些还都是大钞,估计是老乞丐找那些路边摊的摊主兑的。

拿到钱我就准备开溜,没想到这个时候老乞丐居然醒了。

(本章完)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