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刘秀才和李巡官都是好人啊!
毕竟,从刘秀才和李巡官第一次上门看望她时,她就发觉,刘赟对李巡官的心意了,而李巡官似乎也喜欢刘秀才。
有情人就应该终成眷属,不是吗?
根据夏氏的提示,谢理瑜果然在多宝茶楼见着了李鱼。不过,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吹笛小子也在?
李鱼没想到能在西市见着谢理瑜,她讶然道:“你怎么在这里?”
谢理瑜分外不客气地坐到李鱼身边,说道:“来办点事儿。”
唐风见来人和李鱼十分熟悉,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他一番,见此人圆脸大眼,唇红齿白,看上去就是个幼齿小正太,不由得微微松了一口气。
大部分女人都喜欢成熟的男人,不喜欢这种包子脸正太的。此人造成的危机感与之前遇到的李鱼好友比起来,简直不足为惧。
不过,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的。唐风挂上了笑容,冲着谢理瑜行了一礼道:“在下唐风,与李鱼是同事……呃,同僚。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谢理瑜一愣,这吹笛小子莫不是得了失忆症?前几日才见过面,这就忘记了?
他刚想开口,却听到李鱼介绍道:“这是与我一同长大的邻居,小秀才刘赟。”
“哦,原来是刘秀才,幸会幸会。”唐风面上露出钦佩之色。心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古人诚不欺我!看着是个幼齿正太,没想到是个牛气哄哄的学霸。”
他来到古代之后,曾几何时也有过靠自己奋斗一番,但是了解到古代的科举之后,他觉得做人还是不要太为难自己。
更何况原身自小接受名家教育都不能在科举上崭露头角,混个名次出来,自己一个连毛笔字都写不好,古诗背不了几首,看文言文如看天书的半文盲去凑什么热闹?不是自己找罪受吗?
于是,他很有自知之明的选择了做一只混吃等死的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