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布舒一听,脸上下意识地又浮现出一丝傲然之色,看了看孟远,随即扬头道:
“不错,败了就是败了,败了我也是草原上英雄的爱新觉罗氏四皇子,爱新觉罗·叶布舒,十大贝勒爷之一!”
“但我承认败了,却没有说败给眼前的这些汉人。”
“哼,若非这场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洪荒大水,这山谷里的每个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得臣服在我六千铁骑之下!”
我靠,这早期的辫子军,还真是把自己当成了天之骄子啊,哪来的这么大的自信——
孟远牙齿痒痒的咬了又咬,半晌,抬起刀锋一指道:
“数一数,你们还有十三个人,在我还没有出刀之前,一起上来吧,也许还能每人有一次挣扎的机会。”
“待我刀锋到处,杀光了你的侍卫,只留你一人,那时你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臣服!”
眼见孟远说着说着,原本消隐的杀气,忽然又暴涨起来,十几个鞑子本能地横刀在手,对视一眼,呼啦一下子就展开了队形。
紧接着,叶布舒也是呛啷一声拔刀在手,两眼瞬间就变得猩红道:
“草原的勇士们,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少年郎虽然厉害得吓人,难道还能比得过我们草原上的第一勇士牤日楞吗?”
“上,杀了他再说!”
在他四周的鞑子兵,顿时鼓起勇气,嗷嗷叫着,前赴后继地冲了过来。
孟远冷冷一笑,将狗头刀贴向臂弯,好整以暇地扭头看了看有些慌张想要扑上来救驾的李记等人,目视着他们言传身教道:
“杀人有多种,燧发枪是一种,打的是文明对愚昧。刀剑是一种,拼的是勇气和个人能力。有时匹夫之勇也不是全部不好,要看用在哪里,用在何时!”
“你们都看好了,白刃战,才是一种真正两两对决的杀人之术,一定要看清楚,最厉害的杀敌无须多余动作,只要一下就够了——”
话音落处,便有数道血光冲天而起,竟将忽然旋落的数颗头颅,直直冲上半空足足十米之高,方才扑通、扑通陆陆续续滚落在地。
实在太快了!
李记等人直看得目眩神曳,睁大眼睛,却又没有看清自家将军到底是如何出刀,鞑子的脑袋就飞起来几颗的。
不由自主的,在场的每个人都忍不住使劲揉了揉眼睛。
所有人唯一看见的,是自家将军握刀、玩刀、出刀的身形,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样式,就像他所有拿出来的杀人和救人本事一样,总是出其不意,闻所未闻,什么都是第一次所见——
而这一次,将军仅仅只是将刀贴身而立,根本就看不见如何出刀,他就真正做到了那传说中的人刀合一的最高境地。
有时一闪,好像是他的身形闪动在鞑子兵之间。
有时又是刀光闪动,完全看不见他整个人的身形晃动,仿佛一下子人变成了刀一样。
就连一直暗自心高气傲的郑成功,也当场看傻了,愣在原地——
一面心里惊讶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脑海中不停闪过他在家时那些教他杀人之术的武师们出手的样子,一面情不自禁地攥住了拳头,直看得热血沸腾,手脚也跟着比划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