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不屑地说着继父,汪小梅只能随身附和。木秀兰的嗓门就更大了些。她道:“他总说什么我家芷媛生下来就是要当总裁夫人的命,闹得整个村子里的人把这当笑话。你就算帮你老妈一个忙,赶紧把这丫头带回家里养。日子久了,也许你便宜老子的病就好了。闺女啊,别再让别人指着你老妈的脊梁骨,说我前一个老公被我克死了,后一个老公又被我害得生了病。”
那粉红色的钞票,还有妈妈的恳求。让汪小梅留下了黎芷媛。尽管她知道,妈妈是觉得没有血亲关系的孙女,养着特别碍眼。她也知道,黎芷媛妈妈赵改红寄回来的钱,总有一大半进了她老妈自己的口袋。但是她的确需要钱,来维持自己家的正常生活。她老公是个整天说大话,不喜欢吃苦受罪,还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她当初看上他那张俊脸,硬是拧着脖子,绝食三天换来的亲事。这会儿却舔着脸来求娘家帮扶,这当然得付出代价。
再说,那时候刚来到她家的黎芷媛还没有凳子高,却总是用萌萌的声音说道:“姑姑,这个碗我来刷就行。”刷到满头大汗也不停。“姑姑,这个被子我来洗就行了。”她人还没被子大,好久才洗干净了一角。
就算是养条狗,时间久了也会对她付出真感情。尤其是这个嘴巴很甜,整天抢着干活的侄女。虽然没有血亲联系,也只是为了她的抚养费而收养她。却在日久天长的收养中,汪小梅对黎芷媛产生了些许感情。
可唯一让她不满的是,黎芷媛太漂亮了。大大的眼睛澄澈明亮,犹如星子。村支书的小闺女玩的芭比娃娃也没有她俊。看着儿子和老公整天把碗里的好菜放进她的碗里,汪小梅就觉得很不舒服。但想到自己家里那些脏活累活都被黎芷媛承包了。还有那句“娃娃小的时候都灵气,大了就俗了。”她也就没去管黎芷媛。什么点心,牛奶,巧克力,那都是给她儿女的。儿子一大半,女儿一小半。至于黎芷媛这个小拖累,是连边都沾不上。
可整天砍柴的黎芷媛却在到了青春期后,像是拔了节的春笋那样,每年蹿高七厘米不说,还越长就越美,气质居然也跟着变得高贵典雅,一点不像这个穷山沟里的小姑娘。
十六岁时,她简直美得不可方物。举手投足间,她似乎见到了春天来临时,河边绿色的春波在暖阳下熠熠生辉。她既像是一只失误而落在鸭子窝里的天鹅,又像是画上走下来的没人。尽管穿着白玛丽替换下来的旧衣服,她却比穿着新衣服的白玛丽美上几千度。
每天下午,她都能见到有不少男孩来给洗衣服的黎芷媛送情书。她穿着汪小梅不要的红色毛衣,拼命往上拉,却遮不住她苗条的身材。
头发随意地用了根黑色发带绑起来,下边还围着个几乎把汪小梅整个下身都包起来,对黎芷媛来说却像是裙子一样的绿色围裙。那么俗的一身衣服,穿在得天独厚的黎芷媛面前,只不过是为她增添了少许风情。
黎芷媛总是会先擦擦手指,然后用泡得发白的手指将那些情书收下,再礼貌地拒绝对方。她的说辞很老套,也好用。“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
汪小梅总是能看见自己1米56的亲生女儿白玛丽。在同龄人中不算矮,却在总比她高一个头的黎芷媛面前,变成了小矮人。白玛丽眼底喷出来两团火焰,只是她强行将其藏在了,被黎芷媛完全覆盖过的影子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