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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的话说得很清楚,就是伪装。如今戈城的人,跟他们可谓一条心,他们有共同的敌人。
主力不必放在预防丹炽族上,而是借助戈城优越的地势,摆好阵法,击退天枢军,如果能提前占领戈城与天枢国的一个关口,胜算就大得很。
这个关口,正是绝鹜山。
绝鹜山地势险峻,普通人很难攀爬上去。但天枢军如果要攻打戈城,这是必经之路,他们埋伏在绝鹜山上,如今正值夏天,丛林茂盛,极好掩护。
等天枢军一到,这里就相当于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佳地形。只不过,他唯一担心的是军中恐怕还是有人体力不支。
等公孙朗将消息放出去之后,两千五百名公孙军,没有一个退缩,争先恐后要当先锋。
“将军,那绝鹜山虽然险峻,但我们是当地人,对于那里的地形和气候比天枢军了解,请将军放心。”
这是公孙朗没有想到的,在戈城中,一定有人上过绝鹜山,所以,只要有经验的人带路,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伤亡。
同时,公孙朗内心也淡定了许多,他是主帅,要对任何一个人的生命负责。
“传令下去,抽取一千五百名,分成小队,以有经验的人为头上山。其余五百名组织城内百姓,做好伪装。最后一千名,负责查勘地形,和武器补给,如果山上有人支撑不住,势必要保证大家的安全。”
“是。”
三天后,天枢军浩浩荡荡,居然来了两万人。
看到这两万人,公孙朗眼睛发热,公孙军也是这样。
如果当初,天枢国能这么慷慨,那西境四个城池,也不会落到丹炽人的手中。
这让他们怎能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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