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朗来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快,我的皇城很快被他攻破,我成了天枢在位最短的君王。
我站在城墙上,看着我的人节节败退,公孙朗如天生的王者,将我毕生的努力一一踩碎。
目之所及,我所拥有的山河被公孙军占领,整个天枢陪伴我的,只有这一个孤零零的皇宫。
我突然明白,自己错失了什么。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戈城夜色里,我也曾笑过,也曾在那么一瞬间觉得最好的生活,便是有好友相伴。
我爱慕容离,不过是一个笑话,不服输比爱更多。
若是时光重来,我还会这样吗?
只要不追逐慕容离,便会得到一群朋友,还能稳坐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江山。
我忽然很想哭,因为我又想起了很早之前的事情。
我记事早,两岁便已经有了记忆。
印象里,乳娘总是抱着我骂骂咧咧:“死东西,生出来克死娘爹不要的小畜生,自从给你喂奶,我的好运都被败光了。”
我那时不懂,只知道大哭,等我三岁的时候,便不哭了。
因为我两岁起便开始自己吃饭,没有人管,我总是用手抓着饭,抓了一手的汤汤水水。
庶城也有贵人家的孩子,我名义上是整个庶城最高贵的皇子,实际上随便几个小孩儿都能指着鼻子骂我。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一家地方官的宴请上。
“你就是四皇子?”说话的那个小孩儿六岁,看着我,眼睛中满是冷漠和嘲弄。
我没说话,因为我听说过皇子都很威风,不像我。
“哈哈,你是假的四皇子吧,皇子哪有你这么落魄的,我爹带我去过皇城,那里的皇子可比你好多了。”那个小孩儿嘻嘻笑,我也笑,因为除了笑能表示我不在乎,我不知道还能作何反应。
“你笑什么啊,蠢货,你这辈子也只配被大家欺负。”他说着话,便伸手扯我的衣服。
旁的人都笑了,在看我的笑话。对于他们来说,也许看落魄的皇子被欺负,便会让他们的地位高出一等。
可我,早已经不是两岁时被乳娘骂的时候只会哭的小皇子了。
我拔出匕首,刺死了那个男孩儿。他死时还在笑,表情很难看。
他的父母大叫着赶过来:“你居然杀了我儿子,我要你偿命。”
我被他们揪着衣领,后脖子被衣领勒得生疼。
“松手。”我冷喝。
也许是我的眼神太过冰冷,也许是刚杀了人,引得大家忌惮,也许是他们意识到,纵然我是个不受宠的皇子,他们也不能随随便便把我杀了。
那个人眼睛瞪着我,松开了手。
我手里的匕首还滴着血,我的手几乎握不住匕首的柄,却杀了人。
我站在人群中,将匕首在死去小孩儿尚且干净的衣服上擦拭:“他死有余辜,对皇子不敬的下场,便是如此。”
男孩儿的父母吓得瘫坐在地,要打我时的嚣张荡然无存。
大家终于意识到,有些地位从一个人出生便定了。即便我不受宠又如何?我是皇子,生来便是。
从此后,在庶城,再也没有人敢在明面上对我不敬。
我的侍从们也因此有了底气。
可他们都不知道,在我杀了人之后,回家大哭了一场。
不是因为我杀了人,而是我好羡慕那个男孩儿,死了之后,还有父母为他哭。
可我呢,谁会为我哭吗?
所以,我不能死,我得活下去。
虽然我是庶城名义上的主人,可因为年龄太小的缘故,没有人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