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现在,把他隔着毯子的手放置在林云歌的肩膀,用他比琥珀还透亮的眼看着我,以他近乎灼热的气息点燃我。
原来隐匿起来的旖念也易燃易爆炸,他探过来的“就不放”的手就够消耗掉导火索。
涌动感在上下唇欲启时就现身,嘴巴失灵了,应答语也只剩下点头和摇头的平替。
所以林云歌只能看着他的动作:凑近,把毯子抖开,把渗漏进来的雨夜都挡走,把我围起来。
动作好轻轻,让她联想到他用刷子拭蹭古物的画面,一定也是轻轻,也被他用这样轻轻的眼光注视着。
好痒,睫毛痒痒,想眨眼。
她好像也被他的小刷子光顾了。
“我想回去了。”
林云歌说
他退回去了,重心精准降落在原位,和刚才倚斜着的姿势不一样,这次坐姿的内容是抱臂和翘腿。
好轻飘飘的动作,林云歌却要很努力才能把一切都拽回本原的位置:他系在颈后的结,蹭动而凌乱了的头发,重心不停不停地趔趄着滑向他的、她的念想和视线。
他在皱眉,还在笑。
“都听你的……”
——我就知道他是要说这个!
林云歌脆硬的一句,回响在空乏剧情的边角,冷飕飕地流淌。
点上光的可乐气泡像眼影细闪的亮片,饱胀到迸破的时候噼里啪啦,像频闪,还像她产自手指交叠瞬间的烟花的余韵。
蒸发一样细微的风杪把睫毛吹得打战,我难得地没有被这杯冷水淋浇到好心情。
毯子好暖和,可乐好喝。
这个人真讨厌,但是林云歌真喜欢他。
今天是个大晴天,特别晴,晴到坐在操场上只要把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延展到半圆形状就会被亮得几近无色的光刺得锁紧眉毛。这样的天气也不是不常见,但尽管有了这样看似能把皮革烤到冒烟的阳光。
顾璟行曾经对冬天没有什么感觉,因为我不怕冷,反倒为了不感冒以免被灌下快把舌头苦掉的口服液,才不得不裹上两三件棉衣,看着比二十斤的橘猫还笨重。
可是现在顾璟行还挺喜欢冬天的,因为这给了我个多抱抱林云歌的借口,她怕冷,大概是因为她那副骨架子身材,但是她真的挺瘦的。
冬夜里她才会一点不抗拒反倒打着哈欠任顾璟行将她揽在怀里,再把双手伸进衣摆圈住他的腰。
推开门是只被电视微弱光线点亮的小房间,光影随着电影场景转换而不断跳动变化,那一刻映照在瞳孔里的空间不熟悉却陌生。
因为顾璟行喜欢拉开窗帘让光透进来,就算是夜晚,这个经纬只剩下昏黄路灯和白花花的月光,她也会那样做,她也总是顺着他这个喜好来。
但那一分钟坐在昏暗里的她,说不上来,感觉离他远远的,大大超过了门口到沙发间五米左右的距离。
她蜷起了身子陷在沙发坐垫里,双臂盘在合拢的小腿上,冷色调的肌肤与浮起来的淡青色血管,在顾璟行的注视下一点,一点,跟随着背景中的英文对白陷落。
顾璟行眨了眨眼睛坐到身边去,试图把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各种意义上的,拉进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