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无边的疼痛席卷脑海。
林卿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入眼一片白色,让她以为到了天堂。
“醒了醒了,快叫医生来。”旁边的小护士看到她醒了,连忙激动的喊道。
林卿茫然的看着头顶的天花板,她做了十几年的医生,比谁都清楚消毒水的味道。
这里是医院,她还活着。
可是她明明记得,被失去理智的病人家属推下了楼梯,摔到了脑袋之后,被送去手术室的事情。
助理苏熙和林忧为她注射了药物,将她伪造成了自然死亡的状态。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太优秀,挡了别人的路。
“醒了?”
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林卿转动眼眸,随后就看到了一张帅的人神共愤的脸。
“傻了?”封时奕眉头微皱,低沉的声音微微上扬,带着一丝疑惑。
“你是谁?”林卿脑袋还有些混沌,感觉像是沉睡了许久,什么都已经忘记了。
下一秒伴,随着这句话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记忆席卷进入她的脑海。
慕卿,十八岁高中生。
前段时间刚刚高考完之后,以放松为名被小姐妹硬拉着去酒吧玩耍,强行被灌了几杯酒之后,却酒精过敏进了医院。
眼下的场景,她不是还活着,她是重生到了别人的身上吗?
“嘶……”
手背的刺痛让慕卿的魂儿飞了回来,不禁使她倒抽了一口冷气。
“出去!”封时奕眸子微眯,目光落在她肿胀的手背上。
白皙的手背因着刚刚护士拔针的时候不小心,冒出了几滴血珠。
护士被吼的浑身颤抖,道了歉就跑了出去。
这男人太可怕了,身上散发出的冷气简直比阎王爷还要骇人。
慕卿消化完属于原主本身的记忆,看了看自己的手背,不在意的将那几滴血珠擦去。
“叔叔,我睡了多久?”
真是为难她了,明明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却要憋屈在的十八岁的躯壳之中,装成小姑娘叫人家叔叔。
封时奕看了一眼手表,淡淡说道:“两天零八个小时。”
“叔叔,我饿了。”慕卿可怜巴巴的看着他,睡了那么久也难怪她会感觉饥肠辘辘。
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她却忍不住在喊饿的同时又花痴了一下,他实在是太养眼太好看了!
封时奕没再说什么,转身走出了病房。
留下慕卿一个人躺在病床上,看向了天花板。
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回放着手术室里的画面,情不自禁的缓缓捏紧了拳头,手背上的针孔又往外冒出了血珠。
林忧,苏熙,你们等着吧!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慕卿迅速敛去眼里的恨意,虚弱的说道:“进来。”
入眼的是一个全身黑色服装的男人,看起来像个保镖一样训练有素。
他带来的全是清淡的饭食,恭敬的摆好在摊开的折叠桌上,这才解释道:“老板有事去了公司,三天后会来接小姐出院。”
“哦。”慕卿淡淡的应了一声,并无太大反应。
他口中的老板就是方才离开的封时奕。
慕卿是封时奕故友之女,她的父母因出车祸去世,临死前他们拜托封时奕照顾她。
封时奕索性将她接过来一起住,算来两人同居已经八年有余了,当然不是那种同居,是单纯的住在一个房子里面各玩各的。
并且根据记忆来判断,慕卿发现封时奕并不是很待见原主,因为她骄纵爱惹祸,常常给他惹麻烦。
三天后,封时奕准时来接慕卿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