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我是警察
在医院醒来的女受害人只记得她是怎么在酒吧被搭讪,然后迷迷糊糊就跟那犯罪嫌疑人回了文华大厦1402的家,被那嫌疑人控制了身体,然后像是从体内抽出了鲜血,十分恐怖,但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就全都不记得了,那个嫌疑人去了哪里,也不知道。
文华大厦1402的案子最终只能是定为绑架强奸后逃跑,除了现场留下的一些属于嫌疑人的血迹外,其他什么线索都没有。
警方对那嫌疑人进行了通缉,但方博伟的直觉却告诉他,那个嫌疑人也许已经死了。
方博伟这几天都在看监控视频,不仅有文华大厦的(除了九点多那半个多小时没有),还有附近多家店铺的,以及几个交通摄像头。
但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什么进展。
中午,已经几天没回过家的方博伟准备回家洗个澡换套衣服再回局里,他家离局里有十几站路的距离,但他这会并没有选择坐车,而是步行回去——倒不是他想减肥或是省钱,而是想通过步行来帮助思考
。
方博伟边走路边想事情的时候,视线并没有定格在一个方向,而是始终四处游弋,观察着四周。
在经过一个喷泉广场时,方博伟的脚步忽然顿了下,他的视线锁定了一个坐在广场条椅上吃馒头的年轻女子。
这女子身材娇小,留着中分的短发,上身穿淡蓝色的衬衫,袖口挽到大臂上,下身穿黑色的工装修身长裤,配一双黑色短靴,看起来很中性,整个人也给人一种英气逼人的感觉,虽然五官还算精致,但看到她第一反应是冷,第二反应才是漂亮。
女子的身旁放着一个十分巨大的黑色琴盒,看形状像是大提琴,但却比普通的大提琴好像还要大一号。
女子正在吃着馒头,手里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七八个馒头,她看起来吃得并不快,好像也不大口,但却速度很快,没一会功夫,就已经吃掉了四个。
方博伟已经彻底站住了,他就那么站在路边,看着那坐在喷泉旁条椅上一个接一个吃着馒头的女子,若有所思,眉头也慢慢皱了起来。
不一会,女子似乎察觉到了他的注视,抬眼向他看去,眼神冷漠,像利剑一样,如果是普通人,恐怕视线刚一接触,下意识就会避开。
但方博伟却没有,他很坦然地和那女子对视了一会,然后露出了个微笑,竟是直接向她走了过去。
“你好,我可以坐在这么?”方博伟走到条椅边上,礼貌地问道。
那女子仰头看他,并不说话。
方博伟自动认为她是默认了,屁股一矮,就大咧咧地坐了下来,然后问道:“姑娘,你是在哪个学校上学?是音乐学院么?”他用了个很乡土复古的称呼。
女子依旧没有回答。
广场上的人有的看到这一幕,都是会心一笑,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眼镜小伙是在跟那短发美女搭讪呢。
但当事两人,不论是方博伟还是那短发女子,却都没有这种想法。
方博伟看了眼女子的琴盒:“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琴,大提琴么?看起来个头好像有点大啊?”
女子依旧没有回应,而方博伟似乎也不在意,又看着她拿着馒头的手指,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手指修长有力:“你这双手真是好看,不过看上面的老茧,不像是拉琴的,倒像是练剑的啊?”
女子眼睛微眯,依然没有说话。
方博伟说话的时候,余光也一直在观察着女子的表情。
他掏出警官证,给女子看了下,然后说道:“我觉得我如果打开你这个琴盒,恐怕并不会看到一把琴吧,真有些好奇,这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让我猜猜。”他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自己的眉心,然后似乎想到什么似的,看着女子说道:“你说会不会里面藏着一把剑,能杀人的那种!”
女子终于开口了,声音带着一股仿佛从雪山顶上滚过的冰冷:“你知道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