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娇娇哼了一声,不满的说了一句:“爷爷这是有了孙女婿就不要孙女了!”
赵小南有些无语,这才哪到哪,就变成孙女婿了……
丁娇娇扭头对赵小南说:“既然爷爷找你你就去吧!”
赵小南点了点头,起身向二楼走去。
上次他来过丁臣的书房,这次也算是轻车熟路。
到了丁臣的书房门口,赵小南敲了敲门。
“进。”
丁臣的声音从房内传来。
赵小南拧转门把手,推开书房门走了进去。
丁臣今天穿着一身宽松的白色家居服,此刻正在书桌后面,右手拿着毛笔,正在聚精会神的写字。
赵小南目光转到窗台上那一盆八百万的盆栽上,发现那株盆栽已经舒枝展叶,不仅重新活了过来,而且焕发出了第二春。
赵小南轻轻关上书房门,然后走到了书桌旁。
丁臣练字的设备很齐全。
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一样不缺,笔、墨赵小南没研究,不过看砚台和镇纸用的麒麟铜兽,看起来是个老物件,应该价值不菲。
丁臣正在写诗。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怀。
原来写的唐代诗人杜甫的作品《登高》。
写完之后,丁臣收笔,轻舒了一口气,向赵小南问道:“我的字怎么样?”
赵小南不懂字的好坏,不过看丁臣写的毛笔字苍劲有力,龙飞凤舞,隐约有一种豪迈气势在里面,便开口说道:“我不太懂字,不过爷爷你写的字很有气势。”
丁臣虽然年纪大了,但总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所以常常写字作消遣,将胸中万千豪气都写于纸上。
赵小南夸他写的字有气势,刚好暗合他的想法。
“小子眼光不错!”
赵小南见丁臣很受用的样子,知道自己马屁没拍到马腿上。
“你会写毛笔字吗?”丁臣向赵小南问道。
赵上南摇了摇头。
“来,写两个字我看看。”
“我不会写……”赵小南有些为难的说了一句。
“不会写毛笔字,你还不会写字啊?写两个字我看看。”丁臣来了兴致,想要看看赵小南的毛笔字水平,然后再指点一下。
丁臣将毛笔搁置在笔架上,然后拿开镇纸青铜麒麟兽,将自己写好的白纸抽去之后,又为赵小南铺上了一张新纸。
赵小南见实在是躲不过去了,只好硬着头皮站在了书桌前。
将毛笔捏在手中,赵小南皱眉思考。
写个什么字呢?
忽然脑子里浮出两个字来,赵小南便蘸了墨汁,开始在白纸上书写。
因为太过专注,赵小南在书写时,不知不觉用上了一丝灵气。
丁臣在一旁看着,就见赵小南写的毛笔字歪歪扭扭,实在是无法入眼。
千——斤。等赵小南把这两个字写完收笔时,书桌忽然哗啦一下子就散架了,地面仿佛也跟着颤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