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樨合院的事瞒不过,锦瑟便实话实说:“王爷要我辰时去书斋研墨。”
“什么?”倩宁几个异口同声,惊诧不已。
连生脸色骤变,青白交加了几回之后,扯出笑容来看锦瑟:“那你快去,千万别误了时辰。”
倩瑶则叹气:“先前就有人说不好听的,这回……锦瑟你当心些。”
锦瑟道:“王爷是主子,我不过是身不由己的奴婢罢了,旁人要说些什么也由不得我,随他们去吧。”
连生叉起腰:“你不是说了么,是去给王爷研墨!研墨是正经事,谁敢在背后胡说,我头一个就饶不了他!锦瑟你只管去!”
倩宁几个面面相觑,皆是满面狐疑。
连生这般表现委实怪异得很。
锦瑟并不理会连生,抬眼看了看香钟,起身将衣裙整理过,便径自往樨合院去了。
宸王已经端坐在书案之后,眉宇间似乎有些不悦。
锦瑟见过礼走到书案旁,听得宸王道:“你就不能早些,耽误了本王用笔,你如何承担?”
锦瑟只觉无可奈何,此刻辰时未到,她来得还早了呢。
罢了,宸王最大,她下回更早些就是。
不知是急着用笔还是怎地,萧子醨的视线在锦瑟腕上落了好几回。
锦瑟的双手养护得差不多了,原先秀美的形状已经恢复,她骨架纤细,手腕更是盈盈似无骨,在墨锭的映衬下,肌肤白皙几近透明。
萧子醨不自禁地想着,这样的腕子上若是配了翠色通透的镯子,还不知是如何的好看。
他不了解锦瑟,却深知赵瑟瑟喜好。
赵瑟瑟的腕上常常戴着镶了小小铃铛的金镯,抬手间偶尔会有细微的响声,听上去灵动优美。
萧子醨以为赵瑟瑟是喜爱铃铛的声响,每到一处时便会叫人搜寻镶着铃铛的饰物,但直到今日,那些东西都没有见过它们原本应该属于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