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话,林夏烟又喝了一口白米粥。虽说这辈子吃得伙食完全不能跟上一世相比,但是这吃饭人多,气氛好,不知不觉也总是能吃下两大碗的稀粥。
林夏烟刚放下碗筷,女工们也一个个都摸着肚子吃饱了。
于雪识趣的挨个的收拾碗筷,林丹雪也站起身,帮着她把碗筷放进盆里。
然后于雪在厨房一个人忙碌着洗碗。
“于雪,辛苦你了,要不我来吧!”这些活儿本来一直是林丹雪做的,她看于雪抢着干,有些过意不去。
“不辛苦,不就是洗碗吗?原先在我家里,大家的碗筷也都是我洗的,而且用的都是很冰的池塘里的水,这里有锅里烧的热乎水,不冷不热,刚刚好,洗的舒服!”
烟雾缭绕中,于雪拿起一个葫芦水瓢,从旁边的水缸里又舀了几大瓢水到锅里,然后麻利的清洗着一个个碗盘。
林丹雪见状,笑着点了点头:“那下次我来!”
第二天上午,林夏烟在屋里梳妆打扮,随意挑了一件衬皮肤的真丝旗袍穿上,带上一个相配的手包,就打算出去,继续寻觅潜在的客户。
然而,她才刚刚和于雪打算出门,大门外就传来了阵阵叫门声。
于雪看了林夏烟一眼,林夏烟点了点头,她便将门栓打开来。
门一开,外面就立即走进来四五个打扮洋气的女人。之所以说洋气,是因为她们和这个年代大多数女人有所不同,穿得不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深蓝色长袖配裤子,而是有些鲜艳的颜色,下身搭配的裙子也都看着比较新潮。
林夏烟才刚刚打量了一下她们,就见她们中间走出来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一身旗袍装束,将头发都挽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髻。
眉目如画,妆容清淡,却很适宜。
“平媛?”林夏烟惊讶的看着她,一下子便认了出来。
平媛嘴角轻起,微微笑着道:“好眼力啊,这都能认出来,我这帮好友啊,她们乍一看都认不出我来了呢!”
林夏烟笑笑,“我对美人一般印象都比较深刻!”
看着周围四五个人,林夏烟便知,她的财运又主动上门来了。
“夏烟,你还是那么会说话,上次从你这儿买了衣服回去,不知道被多少人夸奖了呢,弄得我都舍不得将那些衣服送人。这不,我的姐妹们不甘心,非要我带她们也来你这儿买!”
于雪看着穿旗袍的平媛,也是吃了一惊,没想到,就换了件衣服,换了个发型,整个人变化就如此之大啊!
没了原先那种妖娆的市井气息,现在的平媛反倒是更多了分大家闺秀的淑女气质,恬淡静雅,耐看至极。
“她们都是来看衣服的吧,刚刚好,我这儿刚做了一匹新货,你们随我来啊!”
与其在大街上辛苦物色买主,这种自己登门送钱的回头客是最让林夏烟喜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