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我平时太嚣张太招人恨了,看我行为那么反常,一个妹妹抢过守卫手里的电棍,上来捅在我腰间。我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百多英里之外的一家医院里了,是我们家旗下的医院。”
“医生拿了我和那个女人的dna对比结果给我,没错,那个又脏又臭的女人就是我妈妈。她生在印度的一个小村庄,家里很穷,我父亲在附近设立过一家提升地区公共卫生水平的研究所,其实就是帮他找代孕的女人,这在当地是非法的。她16岁在那边接受了人工授精的手术,生下了我,交易完成的当天我就被抱走了,她只见过我一面。她后来后悔了,去了研究所很多次说想把女儿要回去,可那怎么可能呢?从我父亲的角度看,她只是个生孩子的工具,我身上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基因。再过几年,研究所也撤销了,她什么人都找不到了。谁也没想到她会来找我,从法律上来说我跟她没有关系,我只是我父亲的女儿,医生努力跟我解释这件事。”
“还有一个坏消息是我妈妈的状态很不好,比特犬的咬伤倒还好,但她是脑囊虫的感染者,那是一种寄生虫,在某些落后地方那种寄生虫很常见,它寄生在人体后能生存很多年,虫卵能经过血『液』进入脑部,从而损伤大脑。以她大脑的损坏程度,基本就是个疯子了。更坏的消息是她应该在怀我的时候就已经感染寄生虫了,按照道理说这种情况下她是无法通过体检成为代孕母亲的,但检查总有疏漏。这种寄生虫几乎确定会感染胎儿,所以我很可能也是携带者。胎儿期的感染者目前从医学上还很难驱虫,所以我必须接受为期一周之久的体检和隔离。我可以想到这个消息传到庄园的时候,那些曾经败给我的兄弟姐妹该是多么地高兴,我是个寄生虫感染者,而且很难治好,怎么够格成为父亲最宠爱的女儿呢?但那时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同意配合,只要他们全力救治我妈妈。”
“一周的隔离结束后,医生来找我,说真是侥幸呢,你完全没有被脑囊虫寄生,这在医学上可是千分之一的几率。妈妈是个重度的寄生虫感染者,却生下了健康的女儿。大概是一个女人拼命想生下健康的孩子吧?所以老天都可怜她。”诺诺又去冰箱那边拿了一瓶啤酒,这间店里的饮料是客人自己拿的,事后结账即可。
诺诺打开啤酒给自己倒上,自斟自饮,也不管乌鸦和路明非。
“那你妈妈怎么样了?”路明非问。
“脑囊虫已经侵入她的脑部很长时间了,她再也没醒过来,脑死亡,只剩下一具会呼吸的尸体。”诺诺轻声说,“真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的,那么穷的一个女人,脑囊虫还把她的脑子搞得一团糟。她要跨过国境,要走很远的路,不知道路上有没有人欺负她……”
诺诺倒是没什么表情,可路明非低下头去,装作擦鼻子抽了张纸巾,擦了擦眼角。
“既然不是寄生虫携带者,一个星期后我就出院了。出院那天老爹亲自来接我,这在我们家是很高的待遇。他说他很高兴我没事,他很担心我,他为我骄傲,我是他最优秀的孩子,我将来会继承他的事业。可我笑了,我说我不是,我是你企业的一名员工。”诺诺接着说。
路明非点点头,这是诺诺说话的风格,戳心的话说来就来,连反驳的机会都不给你,真不敢想这种女孩还有过使劲讨好什么人的时期,哪怕那个人是她父亲。
“老爹愣了,他说不是,你怎么会是员工呢?你是我的孩子,我给了你生命,我还会给你更多。我没回应他,我对他笑了笑。”诺诺仰头把一整杯啤酒灌了下去。
乌鸦和路明非沉默地看着她,听着那杯酒入喉的声音。
真的是痛饮,疼痛的痛。
“生命,不是你生个孩子你就能给她的那种东西,生命,是你给了谁你就会失去的东西!”诺诺放下杯子,缓缓地说,“那天生我的人死了,我却活了过来。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是陈家的55个继承人之一,我就是我,我不讨任何人喜欢,也不依靠任何人。”
她的语气那么轻那么淡,路明非却听出了咬牙切齿。
“所以他也配来叫我回家?”诺诺冷笑,“我哪里有家?”
“原来大家都是小孩子。”路明非忽然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可他觉得这话其实挺有道理的,所以大家才变成朋友的啊,都是孤独的死小孩,都是倔强讨人嫌的模样,可心里还是想找个人靠在一起取个暖。
所以楚子航才会没原则地帮他,所以诺诺才会那么照顾楚子航,虽然她连这个人是谁都不记得,所以恺撒才会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追着诺诺不放,所以诺诺才会接受恺撒的求婚……原来是这样的啊,都解释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