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台静风喃喃一句,随后又笑了笑,“不过不能也没关系,我只要能看一眼那位陆夫子便好了。”
听得澹台静风如此推崇夫子,墨语的心情也好了许多,他开口道:“有志者,事竟成。”
“好,有志者,事竟成!谢过莫兄吉言。”澹台静风抱拳笑道,语气有些羡慕,“实在是没想到,莫兄竟然是陆夫子的弟子。”
墨语摇摇头,“只是有过一面之缘而已,算不得什么弟子,你可莫要胡说。”
“竟然是这样,那若是我有幸拜入陆夫子门下,定要请求她收莫兄你做弟子,以莫兄你的风采,以后定是为名动天下的书院君子。”
墨语笑道,“你就不要打趣我了,相比读书,其实我更愿意动手。”
“哈哈,我澹台静风能认识莫兄,实乃三生有幸!”
澹台静风觉得墨语的想法与他一般无二,相比读书,他更愿意出剑,不过他异想天开,想着要是能被陆子衿看中,让他弃剑读书,他绝对眉头都不皱一下。
墨语打趣道,“你再这么折煞我,我定会装作不认识你。”
“哈哈......”
两人这一番谈话,感情拉近了不少。
澹台静风确实有得觅知音的感觉,而墨语也觉得终于碰上了一个有些志同道合,能说的上话的人。
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看起来十分融洽。
澹台静风座下,那长着红色鳞片的高头大马是匹赤鳞驹,比螭龙驹更为稀少,极为难得。
那一身赤红如血,若隐若现的鳞片已足以彰显赤鳞驹的不凡,听说有上古时代的祥瑞异兽麒麟的血脉,也不知是真是假。
那赤鳞驹竟也是如同它的主人一般,与通体雪白的螭龙驹看对了眼,磨磨蹭蹭,像足了才子佳人的耳鬓厮磨。
女车夫似乎有些介意,小声唤了唤,“螭雪,螭雪!”
可平日里极为听话的螭龙驹竟然是理也不理她。
女车夫心中气极,想着这次行程走完,定要饿你小崽子一顿,不然你还知道谁才是当家做主的那个。不多想到这里,她有有些舍不得。毕竟从一只小马驹长成如今的膘肥体壮,女车夫可谓是“用心良苦”,其中细枝末节,丝毫不亚于当初她拉扯自己的孩子,一人一马的感情,其实特别深厚。
说起来,她的孩子如今也十六七岁了吧?分开的太久,她也记不得了。只是那孩子还算孝顺,每月都有两封家书寄回来,不是让她好好休息,颐养天年,就是让她去那座什么书院陪她,母女俩互相照拂,有时候还有什么特产瓜果之类,她吃的不多,好些都拿去卖掉了。
只是她虽然只做了两年车夫,但确实打心底喜欢上了这个行当。再说,要是让她女儿知道她在做这马车车夫,说不定连这螭龙驹都留不住。
当年家道中落,她没敢给女儿说,怕的就是远在万里之遥的女儿为她担心,所以她给女儿的书信,亦是报喜不报忧。
家里那读过几年书,未曾考取功名的“一家之主”,一贯是游手好闲,等着她打理吃穿,两人其实也已许久未曾见面了。只因为嫌弃她在外抛头露面,做了个马车车夫,落了他的面子。
想到这里,她摇了摇头,嘀咕了一句以前只敢在心里想的话,“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就是你。再说,你都成那样了,早就没有什么面子了。”
她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两年有些命苦,大概就是那种为生活所迫的无奈心酸吧。不过好在苦尽甘来,不在为生计奔波,她每天赶赶马车,也是乐在其中。
“似乎,那位公子也要去北边的书院?也不知是不是她女儿所在的书院。”
女车夫再看那华服青年,似乎顺眼了一些,也不再计较赤鳞驹与她的螭龙驹“打情骂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