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比我年长两岁,人并不是很温柔的类型,但也会照顾人,身材高挑挺拔,很帅气的脸庞,左脸贴近耳根有一道疤痕,是之前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为了我留下的。
他喜欢衬衫,倒不像是穿衬衫显得那么斯文,留着寸头更不配他假装的斯文,脱衣有肉穿衣显瘦,这显然跟他平时爱用拳头解决问题有很大关系;性格大方蛮横霸道,人人都要听他的那种。
我们在一起经常吵架,他三天两头带着一帮小弟去惹麻烦。不知道的觉得是惹是生非,知道的倒是认为他很仗义。不论听到哪个兄弟、兄弟的家人、兄弟的女人有了麻烦,都只会丢下我走掉,一回来就是一身的伤让我清理。
他之前说过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可谁要碰衣服,我必断手足。可是后来他却为了手足不要了衣服。
那天艳阳高照,伤口刚给他包扎过,午饭还没有吃,林的电话就一直响不停。我估摸着大概又是哪个兄弟打的电话,趁他洗澡的时候便挂断了,他出来的时候我告诉他,“刚刚好像是你兄弟来过电话了,我看你在洗澡……“我话还没说完,他就嚷了起来,“谁让你挂的电话?“
他拿着衣服就要出去,我怎么拦也拦不住,我祈求着哭着:“你还有伤……“
“伤重要还是兄弟重要?“林很是责怪我。
我伤心极了,气得嘴唇发抖,“我重要还是兄弟重要?“
林在门口停了下来,没有说话,随后咚地声响关了门出去。
我顶着烈日追赶他,他没有回头,我在原地徘徊了好久,这天气实实在在地讽刺得我体无完肤。
再之后,几个月都没有他的消息,我问遍了他的兄弟,他的同事跟家人,没人告诉我他的下落。我摸着黑夜走遍了大街小巷,遇见了痞子也还好能对付,心里还暗自欣慰:还好我是我!
他脸上的那道疤,他曾说那是爱我的证据。等他的几个月我不停地回忆我们最初的相识,本来先前在别人眼里我也是很柔弱的。
我读大三那年,几个同在酒店当服务员做兼职的同学一起出去聚餐,其中还有一个酒店的主管。我们吃了烧烤,喝了不知道多少啤酒,谈笑着最近的经历。做兼职的那段时间我是很开心的,也从来没有那样精力充沛过。
我看着很是瘦弱,可是力气却不在男生之下,搬桌子凳子也都是不费力,一起做兼职的遇到酒席客人找麻烦,我也都能轻而易举地化解。
两个星期过后,有人告诉我主管看上我了,当时我也当是玩笑,毕竟我这相貌,虽然一头长发也都是男孩子气。可是那晚聚餐让我确实有惊无险。
烧烤吃得差不多了,各自都要返回学校,我已经喝懵了。
等我清醒得差不多了,我已经在酒店的房间,主管也走了进来,吓得我装睡装醉,他开始不老实,我竭力呕了胃食吐了出来,昏昏沉沉地拖着脑袋进了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