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在这里吃吗?”
“偶尔,你呢,在江城的时候,会不会一天吃一次。”
“哪有,火锅很贵的。”
“哥还以为,可以把火锅当成一日三餐。”
“那是土豪做的事情,像我这种可怜兮兮的上班族,也就一个月打一次牙祭。”
十分钟。上菜的速度还可以,孙筱筱掐着点。
熟练地夹住一片毛肚,正当孙筱筱想要放进红油锅里时,许远之毫不客气地抢了过去。“这片,哥要了。”
“喂喂喂,盘子里还有这么多,你干嘛跟我抢。”
“基本操作。”许远之毫不要脸。
“许远之!”孙筱筱憋了一口气,但看在许远之生病的状态,还是忍了忍。“行吧,这片毛肚就让给你。”
“还记得吗?以前,你挺喜欢跟哥出去吃火锅的。”
“那不叫火锅,是串串。”
“没区别,都一样。”
孙筱筱喜欢吃麻辣的口味,得归功于许远之的培养。七八岁时,一到周末,只要两人手里有零花钱,就会找一家串串店打牙祭。
三五次以后,店老板对他俩也渐渐眼熟,还会打趣道,“你俩又来啦?这次还是瞒着家里人吗?”
“不怕!反正挨打的不是我。”孙筱筱口齿伶俐,思路清晰,满分回答。
“筱筱,你这是在出卖队友吗?”许远之反手拍了拍脑袋。
“对呀!”孙筱筱点点头,笑嘻嘻地看着店老板,“要不然,把你押在这里,以后我再来吃串串,就不收钱啦!”
“哈哈,这小丫头,回去,你哥又得收拾你。”
我哪敢!”许远之抢在孙筱筱告状前,向店老板诉苦,“叔叔,你是不知道,我这妹妹有多麻烦。”
“看出来了。”店老板笑呵呵地摸了摸许远之肩膀,“不容易。”
“那可不!”许远之牢牢抓住为数不多的机会,一股脑的继续倾倒苦水,“可怜我这瘦弱的身板,承受着与年龄不相符的痛苦。”
“少来!远之哥哥!你又在演戏!”
“哎哟,轻点。”许远之飞快地换到另一边,躲过孙筱筱的强烈一击,“君子动口不动手,筱筱,你可不能学坏了。”
“明明你才是坏人!”
回忆里的欢乐,总是特别多。
世事皆变,唯有一点不变——
“许远之!你果然是坏人!”
当许远之抢走孙筱筱第二片毛肚时,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问题吗?”许远之大大方方地将毛肚吞进肚子里。“哥是病人,现在你得让着哥,懂吗,这是礼貌。”
“你!”孙筱筱就差准确指向许远之的鼻梁。
“公共场合,咱们得低调,文明,有素养。”
孙筱筱肚子里有多少墨水,许远之再清楚不过。以她的最佳状态,也休想与他交手超过三个回合。
咱们是小仙女。
不生气。
权当下凡渡劫。
孙筱筱狠狠地瞪了许远之一眼,不再搭理,转念将怒气值集中在面前的火锅里。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是两顿。
咦,等等。
这台词,似乎有点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