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从来就不是容易的行为,针对e-song这样的非上市公司就更加难了,况且陈子迩个人持股超过四成,想要强行通过股东会做出与陈子迩本人意愿相反的决议,难度太大,对于苹果来说成本也过高。
但是e-song确实属于盛世、摩根士坦利、戈尔等人或机构共同拥有的研发中心,他们共享专利以及专利带来的商业价值。
陈子迩作为创立者及实际控制人确实在公司内部拥有相当的权威,可也不能说其他人对e-song就完全没有影响。
而只要能够施加影响,对于乔布斯来说,这就是正向力,结果也就犹未可知。
按照正常的逻辑,一个科技创新的小公司,不到三年时间里有这样的成果,纳斯达克又跟鬼屎一样,整个背景是现在再跟投资人忽悠科技互联网,人家一巴掌就甩过来了。
这么多条件合起来,正常的创始人有八成的概率会同意卖掉公司。
那是上亿美金。
眼前的收益巨大,
未来的风险太大。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等着给纳斯达克陪葬嘛!
所以乔布斯放下了‘私仇’,主动寻找陈子迩洽谈,给出相当优厚的条件,淡化敌人色彩,他觉得这事干了靠谱。
可陈子迩不是正常人。
于是他想到了e-song的其他股东,那些是正常人。
大部分的投资机构在互联网领域的投资行为都亏本了,之前忽悠的不能行的互联网公司一家接着一家的倒闭,像摩根士坦利这样的投资机构眼看着美元像被扔进火炉子里一样,迅速化为灰烬而无计可施。
现在有家小公司可以让他们的投资获得收益,还是不小的收益……
该怎么选择,都不需要考虑。
苹果愿意花大价钱收购,那肯定是卖啊!
乔布斯成名很早,也是硅谷颇有名气的富豪,他可以直接预约到大摩的高管,这样的人,如果不是陈子迩本身已经是富豪,仅仅凭着e-song创立者的身份都不容易见到。
于是陈子迩在同一天的时间里接到了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的电话,他们全都表达了希望e-song和苹果继续接触的想法,起码不要一刀切死。
这让陈子迩有些不悦。
同时也让他提高了警惕。
个人投资者戈尔还好,他的持股比例已经由最初的10%稀释到了不足百分之六,而且他不参与公司运营,基本没什么话语权,摩根士坦利拥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是除盛世之外最多的,剩下的员工持股很分散,而且他们基本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真正拥有。
所以倒不会出现什么不可言的预期。
只是老乔的头铁超出了陈子迩的想象。
为此,摩根派了特别代表来到他的办公室,力争促成这件事。
来人叫菲尔德,是非常年轻的白人小伙子,很帅气,很自信。
他代表e-song另外一位大股东,
在公司的发展方向上有分歧是常有的事,慢慢协商解决总会有办法,不至于有点不同意见就立即把人当做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