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三竿了,明月才懒羊羊地起来,又慢腾腾地梳洗了一番,简单地用过了早饭。
光磊则是早早地起床,他乖乖地听明月的话,没有去做苦力,可是他又是个闲不住的,见明月不慌不忙,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嘛。
明月收拾妥当自己,又给凝苒喂奶、换尿布、逗引了一会,这才把凝苒托付给冯大嫂照看,招呼光磊出门了。
她领着光磊在街上慢悠悠溜达了一阵,在一家当铺前停下了。
“光磊,我想变卖些首饰,是在这儿卖吗?”
光磊想了想,说:“我们又不急用钱,为什么要卖首饰?”
“因为这老坏东西的物件留着我膈应得慌。”明月差点就说出口了。
“变卖些银子留着,我心里踏实,让你看到咱们还有很多富余的银子,你不也一样安心吗?”她当然不会将这些物件的来历告诉光磊。在光磊心中,她是他敬重喜爱的姐姐,而不是偷东西的贼。
光磊点点头,说:“变卖了也好,银子留着有用,首饰越搁越旧,时间越久越不值钱。”
明月摸摸光磊的脑袋,说:“你人小鬼大,懂的倒是不少。”
两人进了当铺,一个满脸堆着笑容的矮胖中年男人就迎了过来,热情地说:“两位有什么需求?”
明月扫了他一眼,贼眉鼠眼的,笑容里都透着奸诈,不用说,就是个生意精。
她拿出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依次打开,将露出的东西凑到老板眼皮底下,说:“老板给估个价吧。”
是一枚墨绿色的扳指,老板拿起来,反复看了几遍,摇头说:“成色不好,不值钱。”
明月来前就研究过这枚扳指,她前世是一介响当当的穷姑娘,根本没见过金银玉器,不过她好歹也道听途说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看过几期估宝节目,知道颜色越是透亮的玉越值钱,这枚扳指颜色虽然是浓厚的墨绿色,打磨得也是光滑精致,可是内里透着一股浑浊,一看就不是上好的玉。这老东西,还以为家底多丰厚呢,不过如此。
“老板好眼力,你看着给个价吧。”明月装作满不在乎地说。
这下老板吃惊了,做这行久了,他练就了一套察言观色的本领,凡事来的客人,他先观察别人的脸色,脸上焦灼不安的,就是遇到难事了,急用钱,他就故意说东西不值钱,把价格压的很低,客人急用钱,就认他说的低价了。可不管什么情况,顾客都会说自己拿来的东西是如何的好,像她这样直接让他说价的很少。
“一两银子。”老板说。
“五两。”明月伸出五个指头。
“嘶,”老板倒吸一口凉气:“客官开玩笑吧,你去银器行问问,一个全新的才值几两银子。”
“就要五两。”明月斩钉截铁地说。
“姑娘,你是来捣乱的吧,我这儿不招待闲人,伙计,送客。”老板略带愠怒地说。
“老板,送上门来的生意不做白不做,您是个生意人,做成一成生意就有一份收入,见好就收的道理您不是不懂吧。买东西还要拦腰砍价呢,我不过是把价格提高了五倍,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