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
——若人
活了小半辈子,我才真正放下服饰所带给我的自欺欺人的执念。服饰只是一层包裹物罢了,人的内部东西它是无论如何也包不住的,如同纸包不住火。
在我特别年轻的时候,还能谈恋爱的时候,胆大包天的时候,我曾深受服饰的折磨与迫害。如果你身穿一袭明显的地摊货光明正大地出入正式的场合,鄙夷的目光准保立马聚焦在你的身上。
小学时,人小人穷,没有零花钱,买不起一件廉价又像样的地摊货,常常遭到三两个女孩子的指指点点。小学毕业那年拍毕业证,我好像是傻坐在校长身边,畏畏缩缩的仿佛一只犯错的流浪狗躲在不为注目的夹角。如今偶尔翻起那张照片一看,我也嫌弃。
我穿过九块九一件的衬衫,完完全全是甩卖的地摊货,但我很喜欢,颜色、款式、尺寸,如今它依旧保留在衣柜里。冬天的时候,我还会念旧的穿上它,它有着一双长长的袖子,淡蓝色仿佛酒精燃烧的火焰。到今天,我穿过的最贵的衣服是我爸爸偕同继母带我去店里买的,貌似是名牌特步,穿了好几年了居然还没烂,居然还可以穿。
大学四年,我基本没买过一件真正意义上的衣服,裤子是必须要买的,短袖衬衫也得买。阿呆送我的那件白色外套,我至今还留着,我非常喜欢,冬天的时候照旧捡起来穿,白白的,既有风度又暖和。我堂二哥,我学习生涯中的同伴,一直到高三都在同一个学校,他曾送给我一件淡黄色的外套,袖口已有破洞,我很喜欢,穿了一两个冬天,长度不再适合我,我三弟给掠夺去了。
大学最后一年,我认识的一个尤其善良美丽的小姑娘买了一件体恤送我。那晚,我陪外国留学生在小河边散步,她急匆匆地打电话给我,说在何处等我,有东西给我。她穿一袭洁白的连衣裙,披头散发,笑得很甜,将塑料袋塞到我手里就快步走了。
我在大学唯独主动追过一个十分美丽又温柔的姑娘,抓到手心后我居然神经质地放弃了那无比珍稀的机会,她有一张小S式的面庞。她伤我最深的是一句话:你能不能不要那么不修边幅?约会那天,大街上,头顶太阳高悬,我一袭白外套,内加淡紫色球衣,黑色运动短裤,网格运动鞋。后来的记忆中,我只说了一句话:你也是这样的人?
今年二十三岁,此刻的我身穿丑陋的一身厂服,烟熏般的黄黑色皮肤,我终于领悟了服饰的虚假、无意义之处——美丽的服饰不能包裹出伟大的心灵、高尚的灵魂,反而常常滋生出丑陋的石膏面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