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带小红出去吃饭,让她提前走一会儿。”
“没问题,我找个人替她,去吧小红。”
林南一看小红这身保安服,想让她换一身衣服,但是怕换完时间来不及,所以至于收拾,就这身吧,他看着小红黑裤子白衬衫领子扎着蝴蝶结,脑袋戴着贝雷帽,也挺像那么回事,不磕碜。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林南带着小红来到了不夜城楼下的路边等候张傲雪。
此时小红眼睛乱逛周围,发现直通云霄的摩天大楼和灯红酒绿的繁华大道上飞驰而过的豪车,没想到这座城市竟然这么繁华,只怪她没有好好欣赏这座城市。
没过一会儿,一台红色法拉利跑车停在路边,跑车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包括林南,但是他现在已经有这个实力随手可以提一台,不过他如今不想张扬,只想走路过来。而且他的宾利慕尚比眼前这台法拉利贵很多。
右边车门缓缓打开,黑色的高跟鞋先落地,紧接着出来了一位身材凹凸有致的美女,她漂亮而又精致的面孔出现在林南眼前。
这就是原主大学追求的女神,张傲雪。
她向小红招了招手,右手指了指法拉利,对着小红礼貌道:“保安小妹,车停在这里不会被贴条子吧?”
林南领着小红快步迎了过去,他憨笑道:“不会被贴的。”
张傲雪定睛一看,她竟然是和林南一起,她紧忙走上前,握住了林南的手,随后噗嗤大笑道:“林南啊,好久不见,车里是我们的老同学,李刚。”
张傲雪是一个非常狡猾且聪明的女人,她的情商很高,她清楚男人好面子,为了缓和尴尬气氛,她立马表现出很热情的方式。
林南随着原主的记忆发现,二人毕业后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电话互相问好,平时一般都不联系,也没有见面。
但是今天林南见到张傲雪感觉还挺美丽动人的,一身白色的旗袍,将婀娜多姿的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因为林南在原主记忆里发现这个张傲雪最喜欢穿旗袍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穿。
“确实是好久不见啊,有十多年了吧?不对,是一年多了……”
林南的眼珠子在张傲雪身上逛了一个来回,她一头乌发简单捆扎在后脑勺,显得慵懒却有一种特别的韵味。
林南也不想这么打量她,因为他想替原主教训一下她,让她上学的时候拒绝原主,现在这副身体就是他的,所以间接性的也让感到耻辱。
“是呀,是呀!”张傲雪看出林南的眼珠子不老实在自己身上乱转,但是她这么聪明哪能表现出来,自然当做没看到了。
眼看着气氛开始尴尬。
林南转移话题,调侃道:“你长得这么好看,身材这么好,不去当明星真是可惜了,像白曦那样多有排面。”
林南刚才循着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大学同学里,混的最好就是白曦,算是个大名人了。
“咱们同学白曦人家现在可是二线明星!我哪有那种本事……”
张傲雪嘟囔着粉红小嘴,随后贝齿微现咬着粉唇,喃喃道。
这时,停在路边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下来了一位青年男士,一身名牌抵林南现在在医院一年的工资。
这就是他们的老同学李刚。
他和张傲雪一样,毕业后都来到这座边境城市做调查记者,因为他们双修学位,选修的专业都是新闻学,但是李刚人家有背景,拿着老爹的钱开了一家杂志社,现在混的风生水起,在同学里面算是一个成功人士了。
李刚只是站在车旁,没有走过来,微笑了一下,淡淡道:“林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啊老同学。”林南见对方没有过来,自己也懒得理他,简单打个招呼意思一下得了。
“走路过来的?”李刚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