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哥,可以不唱你的歌吗?”
豺哥面色不善地抬眼,左脸的疤痕意显狰穷,“怎么了?”
“.......有点难听。”
男人瞬间便奓毛了,见乐队的其他成员憋着笑,面子有些挂不住,“嫌我的歌难听,你们倒是给我写首试试?!”
没想到一周后,况初初真找出了以前写的东西。大家看着满当当的一个大厚本子,有些震惊。其中最惊讶的,要数豺哥了。
况初初解释道:“很早以前就开始写了,像写日记似的。
所有开心的、不开心的情绪,统统被发泄了出来——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豺哥试了两首,发现旋律意外地不错。他不情不愿地说:“......既然你这么想展示自我,就勉为其难给你一个机会吧。”
从那以后,乐队开始向专业乐队靠拢,也渐渐吸引了不少热爱原创音乐的发烧友。让豺哥没想到的是,原本他一直坚持的摇滚梦,却不小心被况初初带偏了。好好的一名摇滚热血青年,因为轻快活泼的旋律,竟然有了小清新的少女感。
他安慰自己,音乐如果能带给人享受,无论哪种形式,都算殊途同归。
酒吧生意有了起色,甚至火过了前主唱还在的时候。连续两个月的周日晚上,地下室人员爆满,护得水泄不通。见到此情此景,豺哥下定决心,将酒吧扩建,并以最快的速度装修了一番。
算上散味儿,酒吧歇业了一个多月,这是装修后的第一次表演。
乐队表演开场前的一个小时,占薇在SuperNova的休息室里小心地描眼线。突然门被推开,豺哥高大的身影映入眼帘,后面跟着没有表情的林俊宴。
豺哥见到况初初,吹了声口哨。
这次开业表演,豺哥要求况初初穿得喜庆一点,图个好彩头。这让况初初有点郁闷。
她的衣服大部分都是素色的,以往表演时的装束也是清清爽爽的。最后她在衣柜里翻翻捡捡好半天,才终于找到了一条橙红色的短群。裙摆刚过中间,像雨后的花瓣,无袖,两条系带绕到脖子后面,露出小半边。这样的风格对她来说,有些张扬了。
然而豺哥盯着面前的窈宛美人,嘴角挂着意味不明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