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活着不好吗,几百年后,自然会一起死,生而同衾,死亦同穴!白首之时,才是一起死的时候!”凌云道。
“你什么都不懂!”胡芍戴着面纱,回首望着凌云,眼中似有晶莹的泪光,闪烁不停,提起两匹马的缰绳,策马而行,消失在夜幕中。
胡芍态度的突然转变,令凌云摸不着头脑,叹口气道:“世上最难琢磨的,还真是女人的心啊,海底针,难测,难测!”
“真是个傻子,比我一个老和尚还要傻,肯定是你当初伤了她的心,初时,那女子看你这般欣喜,对你终是有情,可是你对她无礼轻薄,让她想起你浪子行迹,以及伤心往事,是以态度大变,受不得刺激,只能含恨离去,你还不快点将她追回来,咳咳!”坐在亭子边的二当家的,目睹了这一对冤家的情情怨怨,摇头无奈道,说罢一番话,竟剧烈地咳嗽起来,牵动了伤口,痛楚无比,可他只微微皱了眉头。
“老和尚,我看你倒是个好人,只是怎么混迹在这一群恶僧之中?”凌云问道。
“你还来问我,哈哈,真是个和我一样,爱多管闲事的人,我是个好人?嘿嘿,若是躺在地上这些兄弟听到,他们一定会笑得肚子疼,不瞒你说,这群人中,我背的人命算是最多的,他们看似凶狠,个个杀人如麻,可没有一人能赶上我,吼咳咳!”二当家的剧烈咳嗽起来,竟无法再说话。
凌云颇为同情此人,输给他一缕灵气,逼出了插在身上的几把刀,啷当落地,然后灵气封住了伤口,血不再流,刺激心脉,重新恢复了整个垂暮身体的活力,二当家的顿时精神为之一振,竟从濒死的边缘活了回来。
“多谢了,真是妙手回春,可惜救我一个风烛残年之人,枉自浪费了阁下的高超医术,更何况知道了我的事迹之后,你一定会后悔。当初,我年轻好胜,有如一头倔牛,谁也不服,不管家里妻子怀有六月身孕,到处打架斗殴,吃喝嫖赌,乐此不疲,最终出了大事。西北之地,终年干旱,少有下雨时节,那一年旱到地里冒烟,我率领一群人霸占了一口井,隔壁村来抢夺水源,我们一伙人拿着锄头镰刀,和他们打起了群架,结果我一马当先,砍死了对方十多人,打完了架,生怕官府通缉,家不敢回,逃往了外地,落草为寇,从此亡命天涯!”二当家的眼神望着无边的黑夜,回忆起过往。
“为了争夺水源打架,在农村也很常见,倒不算你罪大恶极,只是杀人确实太多,罪责不轻。”凌云道。
“哈哈哈,你以为这十几人我放在心上吗?不不不,如果此生只是这一件事,我是不会内疚这一辈子的,可是当我流寇多年,趁着西北关防空虚,回到了老家,本想看看妻子和一出生就从未见过的那个孩子,可是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代替着我,和我妻子过着曾经属于我的生活。”二当家的忽然沉默了,似乎极不情愿回忆起那一幕。
“你被绿了,所以一怒之下,杀了那个男人是吗?”凌云道。
“只是杀了那个男人也就罢了,当我将那个男人手刃之后,剁成了肉泥,依旧不解气,揪起我妻子的头发,她脸色吓得煞白,但嘴里没有向我求饶一句,我问她那个男人到底是谁,来自哪里,她冷笑着告诉我:‘自从孩子出生,已经八年了,你从没有来看我一眼,这些年,没有这个男人,我早已死掉,你想要贞洁可我想要命!你自己做的孽,凭什么让我陪你!那男人就算死了,也比你强一万倍!’”
“盛怒之下,我一刀割断了她的脖子,然后一身血迹,去左右邻居家,逼问那男人的下落,得知竟然是隔壁村的人,只是不知到底是哪家的男儿,于是,我连夜跑去,将那个村子的人全都杀了,足足有三百多口,无一幸免,血流成河,一战成名,你若是二十年前到西北,没有人会不知道我的威名。”
“等我发泄完,终于消了点气,回到村子里,忽然想起我那个素未谋面的孩子,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甚至是男孩还是女孩,于是跑去问左邻右舍,他们忌惮我,嗫嚅不敢直言,后来逼问之下,告诉我,我的孩子一直放养在那个奸夫家里,他视如己出,是个男孩,已经八岁了,十分活泼可爱,我有如雷霆之击,顿时傻了眼,跪在地上,肠子都悔青了!原来那死掉的三百多人里,有我自己的孩子!!”
“绝望之中,我放下了沾满血的刀,那左邻右舍逃过了一场浩劫,哆哆嗦嗦,看着我离开院子,失魂落魄地,声嘶力竭,可是老天爷根本听不到我的喊声,也不会给我这种人,任何后悔的机会,婆娘死了,连娃儿都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疯了一般,我奔向隔壁的村子,希望在无数个家中的血泊里,找到我的娃儿,可是那么多户人家,七八岁的孩子有十几个,男孩也有七八个,我一个个抱起那已经全然冰冷的尸体,痛心不已,虎毒不食子,我现在没了娃儿,真是痛不欲生,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