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有个华亭县,隔壁有个王家村,王家村里有个人叫做丁见月。
丁见月从小就知道一件事情——隔壁家住着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丁见月从小还知道另一件事情——自己讨厌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这个孩子比见月大不了多少,可是却说话比见月早,走路比见月早,就连跟着村头的那个宋秀才认字,那个孩子也学的比见月快,其实见月从来都不觉得这有啥不行的,但是见月的父母却觉得这是十分的不行。
见月每次做一件事情,都会被拿来和隔壁家的那个孩子相比,小到头发梢的分叉个数,大到吃饭的速度,巧的是,见月每次都比不得过那个孩子。
见月想过要努力,但是怎么努力都差一点,一件事情差一点,两件事情差一点,后来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差一点,久而久之,一点一点累积起来,就是无法跨越的鸿沟。
一来二去,见月就放弃了,放弃了自己拼了命的努力,也放弃了和隔壁那孩子成为朋友。
多年来见月的老爹老娘还在坚持着比较,于是见月理所应当的开始讨厌这个孩子,从头到尾的讨厌。
当然见月讨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因为啊!这个孩子还长着一张伶牙俐齿的好嘴,经常睁着眼睛说瞎话,最会哄别人开心。
不光会哄自家的人开心,还不放过村子里的人,什么宋秀才的才学前无古人,什么王阿婆的粽子手艺后无来者,见到别人一口一个姐姐妹妹大爷大叔,叫得一个亲热儿劲,每次看到那样的嘴脸,见月从心底里觉得这个孩子就是在故意的显摆。
该死的王小二,见月拿着扫把大力的扫地,顺便向他家那边的方向又啐了一口吐沫。
王小二,傻小二,死小二……
就这么心里咒骂的时间,见月就又看见他拿着端着一碗红薯屁颠屁颠的进来了,依旧是那么一张带着满面春风恶心嘴脸。
“见月妹子,你娘呢?”
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间断的笑嘻嘻的嘴脸,是怎么练就的,是下地干活的时候太阳不够晒,还是上房揭瓦的时候摔得不够惨,生活如此悲催,他是怎样笑着接受的。
见月觉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想不通了,于是见月十分客气的大声喊着。
“鼻子上面那两窟窿是干嘛的,瞎啊!”
好吧!见月对王小二从来都不客气,自从见月知道王小二是隔壁家的孩子的时候,见月就对王小二深恶痛绝。
小时候见月和王小二说话三句不对头就开打,长大了之后就收敛了一些,当然长大并不是借口,借口是王小二已经长得比见月高,还比见月壮,在被打落掉『乳』牙之后,见月就再也不和王小二动手了。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君子动口不动手,如今的见月是秉持着这个观点的。
“你扫地之前可以洒点水,你看土扬起来都落到井里面了,多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