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中间我喝吐了几次,跑去厕所吐完了,我又继续回到了酒桌上,陪着他们喝。我们三个,谁都没好意思打断这个酒局,谁也不能保证这是不是最后一顿。
脑袋有点发晕,我发现我走路的时候,都开始飘起来,有点脚跟不着地的感觉,曾红和小白说话也开始打结起来。
后来等到所有人都散了,我们还在喝,后来还是老板不耐烦了,拖着他的儿子和儿媳妇把我们请了出去,说是下次欢迎。
曾红就骂那老板不会做事,又不是不给他钱,当时老板的儿子听着曾红的话,差点没跟我们上手,后来还是老板的儿媳妇拉住了他,不然我们在德隆的烧烤区又得上演一场肉搏大战。
半夜4点多,我们摇头晃脑的走在街上,吹着冷风,我才感觉自己的脑子慢慢的清醒了起来,但是随着脑子慢慢的变清醒,我又想到了马孟起还有王鑫躺在血泊里面的样子,尤其是想到孙品艺发现了我们,我的心里就打了一个激灵。
我说,你们说孙品艺会不会告发我们啊?
曾红笑了笑,他说,“如果孙品艺真的去告发我们了,那我们就只能认栽。”他看了看我,“如果孙品艺喜欢你的话,她一定不会说的。”这话曾红说的和肯定。
听到这话,我也只能希望孙品艺还对我有感情吧,不然她随便的一句话,都可能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今天别说这事了好吗,爱咋咋,大不了一命偿一命。”小白淡淡的说了一句,“今天,高兴就好,明天我们三个就去学校那里的一所自首。”
去学校的一所那里自首,这是我们先前在庄稼地里商量好的,本来曾红是想把我摘出去的,但是我那时候牙一咬,我说,你们把我当成兄弟,那我就是你们兄弟。
一声兄弟,一生兄弟。
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自己做错了事儿,就得承担。这事从根本上就是我一个人引起的,原本应该由我一个人承担的,但是我没有勇气像曾红一样,彻底的把这事儿担下来。
PS:开了个小黑屋,尼玛,流氓设定了一万字,不写完不让出来,说真的,这真的差点要了我的老命。一万字呐,我打字速度有点慢,就算我最快的手速,也才40分钟2000字,再加上还要想,所以写的很慢。你们看完一章几分钟,但是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多小时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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