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红复杂的看了我一眼,他说,真的,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警察会那个时候出现,后来我想把你弄出来,可是我没那个能力啊!
小白和李玉清也在旁边帮着腔,他们说的和曾红说的一样。
我冲着他们吼了一句,草泥马的,怪老子咯?是啊,也对,怪老子太信你曾红了。
吼完,我直接就走了出去。
小白和李玉清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我,小白还在留着我,李玉清也哭着脸,不说话,让我别走,亲兄弟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虚伪,真的,我现在看到曾红的所说所做,我只是觉得虚伪,虚伪到我恶心的想吐。
我故作潇洒的把手扬起在后脑勺,朝着后面挥手,我说,再见了。
再见,可能下次再见我们三兄弟都不会再是这个情景。
出狱了,遇到了曾红了,我却发现自己的恨意并没有那么重,我失魂落魄的走在街道上,身上没有一分钱,不对,还有钱,七块钱。七块钱,这就是我以后的生活费。
没地方住,到了大半夜的,我突然想起来长毛让我记下的一个号码,他说,他还留了一套房子,我先住着,等他先出去。
来接我的人叫谭凯,当兵出来的,听说转业在地方已经很多年了,当他看到我的时候,一脸的鄙视,他说,你怎么有我号码?
我当时穿着挺落魄的,饿了一天了,脸色有点苍白。我轻声的说道,我说,我是长毛的兄弟,他让我给你打电话的。
谭凯说,来要房子的?
我点头。谭凯让我上车,看着车子缓缓的开进一个小区,我真的很感激长毛,在这个时候,给了我一个落脚的地方。
谭凯走的时候,没给我留下一块钱,也没说一句话,把钥匙交给我,他就走了,他还说,让我别再打电话给他,被家里人知道了不好。
人还真的现实,我不就是刚从监狱出来吗?就那么遭人讨厌,我自嘲的笑着,坐在窗前,抽着手里的烟,这烟得省着点抽,买不起第二包了。
当很多年后,我穿着西装,对着拿着话筒的女主持人的时候,我哽咽了,“你知道吗?”我说,“当时从监狱出来,我身上总共才七块钱,兄弟给我留下的半包劳白沙。一天吃着五毛钱的面包,渴了就喝废弃的矿泉水瓶,去那个公共的水龙头接······”
“你们知道吗?知道和一个小孩子抢东西吃,被他的家长当贼一样,打出来的感觉吗?那感觉真的不是人受的,和一个小孩子抢半块面包,那特么我是该落魄到什么地步。如果你们试过,几天没吃饭的感觉,你们就知道了······”
“我和流浪汉一起在垃圾桶翻过残羹剩饭,捡过地上还剩着一半的烟头······”
PS:今天的第一章,第二章在12点之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