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老骥伏枥
正史《晋阳史》记载这位富有传奇色彩,后被追谥号为“光献贞化翊天圣文高皇后”时,只有八个字的评价:“宅心渊静,禀德柔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所幸的是,通过后世吟游诗人的吟颂和说书传唱的版本,倒可以七七八八地拼凑出一条基本的脉络:这位具体姓氏皆记述不详的女子只有一个小名阿蔚流传后世,她十二岁时就时就嫁给了孟啸尘的父亲孟裕琛,那时的孟裕琛仅仅是个不起眼的王子,义渠王室一直都人丁兴旺,孟裕琛在十八名王子里排行十七,按照正常发展,最终只能继承普通爵位而已,更悲惨的是,孟裕琛与当时的舆论公认的继承人,大王子孟耀不合,义渠的贵族对这位籍籍无名的十七王子唯恐避之不及,但阿蔚却与孟裕琛共历艰辛,不离不弃,甚至经常提出一些独到的以前,如劝说孟裕琛避开王都到…发展,这就成功躲开了“之乱”得以幸存,最终脱颖而出,成为大汗。可阿蔚却在怀上孟啸尘后颠沛流离,最终难产而死。孟裕琛十分悲痛,身为汗王后却三年未成续弦,直到当时的…冒死进谏,国不可一日无后,才挑了位族女为后,也就是,生了一个女儿,孟若。孟啸尘比孟若大四岁。
如果在南面分封卫国是为了防范南越,在西面分封沧国是为了抵御西戎,在东面分封澜国是对东面辽阔大海的敬畏,那在北方分封燕国,是为了什么?燕国之北,只有白皑皑的雪山,看不到边际。
东方诸国说我们“射猎禽兽为生”。我们虽然没有像燕国那样,拥有蒙塔尔草原那样最大的草原,可我们的牧草肥沃,西戎的每一块草皮地下,都不知浸透着多少族人的血肉。
我读书不多,却曾听你们东方有位诗人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说得真好啊,正是那些死去的族人,那样的精神,支撑着我们。我老了,年轻时候打起仗来,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算什么?而现在,下雨天全身都痛,但我知道,有这种精神在,我们西戎即使乱,却总也亡不了。
他稍稍感到自己不那么像个傻瓜了。
汗水顺着他肌肉发达的后背流了下来。
顿时变了色,显得气汹汹的。
他告诉自己别当胆小鬼,他要表现得像一个男人一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让自己丢脸了,比死还让人害怕。
何诺喜欢美食,袖口上纤尘不染,粉红的脸颊看不出一点胡渣儿。(胡茬儿)
他看见眼泪在她眼圈里打转。
孟啸尘见何诺准备得这么复杂,摇了摇头。
孟啸尘不太爱吃火腿,嫌弃那股陈腐的油腻涩味。
倒是草原烤的羊肉爽口,合一些剁碎了的香菜,煮上香喷喷的奶茶,帐篷里的香气,可以管上好几天。
吃了一口,感觉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咬不动。
只是,…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掏出斩龙刀,切成薄片,瘦肉鲜红如火,肥肉依稀透明。
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
脂多肉厚,丰腴适口。
一味死咸。(孟啸尘吃咸,好重口)
细心地帮慕雁兮剔除鱼刺。
何诺很庆幸,有一帮好兄弟在。
何诺
慕雁兮:笑起来嘴角有好看的浅浅的梨涡
宁乡侯:只见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大步走向高台,此人双手放在背后,一袭青色的长衫在轻风中舒卷,气质卓然不群。
孟裕心:只见一名中年汉子大步而前,他的身材高大威猛,披散着头发,右臂的盔甲上嵌着一个金光闪闪的铜章,上面镶着一头狰狞着牙齿的灰狼
孟啸尘:看年龄不大,不过身材修长,比一般的晋阳男孩要高上不少,皮肤呈现一种古铜之色,星目剑眉,看着颇为英俊。
魏政勋:这时皇帝下手处左排椅子首位的一位老者发话了,看年纪,他似乎是整间屋子里最年长的一位,头发纯白,两只眼睛深深地凹了下去,却放出一股精光。
慕白川:慕白川虽然同样年纪已高,但是不同于魏政勋这般呈现衰老之象,反倒是鹤发童颜,精神矍铄健旺,声音洪亮。
鲁传霖:郁茹也起身,抬眼一看,这位兵部高官浓眉大眼,身材颀长,此刻身着军装,快步上前,银色盔甲衬照下,浑身散发出一股凛冽至极的逼人气势。
叶维桢(副手)白衣叶维帧
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一身黑衣也掩不住他卓尔不群英姿。天生一副君临天下王者气势,英俊无匹五官仿佛是用大理石雕刻出来,棱角分明线条,锐利深邃目光,不自觉得给人一种压迫感!
褚修能(军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