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个商队是要去一个叫做东牙城的地方,听卢卡斯说,那边是一个港口城市,临近大海,所以他们此行,就是要把妹陆的紧俏货拿过去售卖,能挣不少钱。
刘轩也觉得他可以到那边卖了他的皮货,他之前打猎的时候,都将猎物的皮给拔了下来,他不禁感叹终于能把这些皮货给卖出去了。
在路上不卖掉了原因是因为在这边出的价格太便宜了,毕竟这边可是内陆,四周可是大山,想要毛皮,上山一趟就能带回来不少,而东牙城那边则不同,因为是靠近大海的原因,皮货着方面的资源紧缺,只能从内陆地区而来的商队里面购买皮货,因此刘轩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而刘轩这些皮货当中,有许多成色很好的鹿皮和狼皮,兴许能卖上个好价钱。
走着走着,此时也已经是中午,烈阳高挂在天上,卢卡斯便准备在前面的一处空地上歇息,并吩咐刘轩做好周围的安全工作。
随后刘轩便叮嘱阿尔留在原地放哨之后,他便开始骑着马,向四周查看一下,防止有尾巴跟来。
就在他巡逻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背着一筐子草药的老婆婆,正在树林里赶路,他还以为是劫匪,气的那个老婆婆差点拿锄头劈他,还好刘轩连忙道歉,老婆婆这才转身离去。
“说来也奇怪,怎么自从当了佣兵之后就喜欢疑神疑鬼的……”
忽然,就在老婆婆离开不久后,他好像看到了一个身影在远处的大树后面,正在偷偷的盯着他。
虽然离的有点远,还有一些遮挡物,但还是被视觉敏锐的刘轩给捕捉到了。
“到头来还是被人给盯上了嘛?”
他只是瞅了一眼之后,便转身回去,他并不想打草惊蛇,目前他们在明,敌人在暗,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劫匪盯上了他们,他觉得还是先回去,守株待兔,这帮劫匪必会按耐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