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以前辛辛苦苦做绣活供林玉堂读书,母子俩相依为命,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容不得任何人玷污染指。
在她心里,林玉堂以后是要继续考科举当大官,光宗耀祖的,所以她的儿子连公主也是能娶的,又怎么会看上桃花村这些村姑呢?
因此她对倒贴上来的原主也是丝毫看不起的,觉得一个屠夫的女儿,怎么配得上她前途无量的儿子?即使是做妾都嫌粗鄙!
她只是看在原主时不时送肉的份上,勉强对她有个好脸『色』罢了,还觉得他们家愿意收下原主家的肉,是原主的荣幸呢,毕竟她家儿子将来可是要当大官的。
可谁知那个不要脸的屠夫居然会跑来跟儿子要肉钱呢?真是气死她了!林母一想到被要走的两吊钱就胸口痛。
“儿子,你以后离屠夫家的人远点!免得他们什么时候又粘上来,哼!等你以后金榜题名了,就让他们好看!”林母板着脸说道。
“娘,你放心,以后有他们来求我的时候。现在跟他们家闹翻了也好,免得那屠夫真的『逼』我娶他女儿,他那样蛮不讲理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林玉堂自以为是地说道。
林母抬起鼻孔,不屑地冷哼一声,说:“凭他那粗鲁俗气的女儿也想嫁给我的儿?还是做梦比较快!”
其实安楠并不长得粗鲁俗气,虽然安父的职业很容易让人有偏见,觉得屠夫以及屠夫的家人肯定都是满脸横肉、凶神恶煞,野蛮粗俗的,但安家只有安父长得人高马大,威武魁梧,而安母和安楠都是普通人身高,安母胖乎乎的,又因为卖猪肉与人打交道,整天笑眯眯的,显得和气极了。
而安楠就更谈不上凶神恶煞了,安父安母只有她一个孩子,对她宠得不得了,家务活不用干,伙食又好,所以把她养得白白嫩嫩,十指不沾阳春水,跟个大小姐似的。
不过就是太享福了,体重有点超标,不过也是在丰满的范围内,还不到胖的程度,她骨架小,浑身肉肉的,再加上她皮肤白,便显得圆润可人,要是放在现代,可是肉感小美人一枚。
只是如果不看在她的嫁妆以及有个不愁肉吃的爹的份上,这里的婆婆娘们是不愿意有她这样的儿媳『妇』的,因为她娇生惯养,不会干活,吃不了苦,这样的儿媳『妇』,娶回家说不定还得伺候她,谁家乐意啊?
也正是因此,安父安母才对原主与林玉堂的来往乐见其成,对她偷偷给林家送肉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嫁给他就能当秀才夫人了,以后说不定还能当官夫人享福,就不需要女儿干活了。
只是没想到林玉堂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企图骑驴找马,这就不能忍了!因此安父一听到女儿受了委屈,立刻就去向林家讨回公道了。
“乖女儿啊,娘买了一块漂亮的花布,给你做新衣裳穿啊。”安母笑眯眯地把布料拿出来给安楠看,“你看,是不是很漂亮?等我给你做好了新衣裳,你穿上之后肯定是咱们桃花村最美的姑娘!”
安楠看了看被安母夸赞不停的布料,发现是白底红『色』碎花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以安楠的审美,会觉得它俗气又老土,但在这个时代这个村子里,这样的布料已经是许多姑娘渴望而不可及的了,毕竟现在村子里的人穿的大都是黑褐『色』的粗布麻衣,结实耐穿,好干活,补丁打得满身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