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刘易斯莫名挡枪,愤愤地吃着豆腐补充生命值,一边吃一边还在嘟嘟囔囔地抱怨李维士把自己拽过来。看到韶明月过来,刘易斯兴奋地一口吞掉手中的豆腐,跑到他的跟前。
在特有的男士裙子上擦了擦,从口袋中拿出一把木质手枪,递给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就是……韶明月,我送……送到了。王……交给我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看着这把枪和之前自己手中那把假枪一模一样,也是一柄木质手枪。原本毫无用途,只是装饰品而已。
韶明月眼角湿润,却稍稍有些疑惑,接过枪认真的端详,手环突然发出提醒:“恭喜宿主,收到猪王的信物。”
紧接着,几天之前的事情全部有犹如流水般灌入自己的脑中。
那一天清晨,猪王一觉醒来,迷迷糊糊地说:“我没有醉,明月老弟,来,咱们接着喝。”
刘易斯在旁边听到猪王的声音,抬头大声说:“王,他走了。”
猪王拍了拍肚子,叹气道:“走了?哦……真扫兴。”
“敬爱的王,要不要把他捉拿回来。”刘易斯毕恭毕敬,如果能讨好王,那将是是非常荣幸的一件事。在整个猪人界,可以名扬四海。
“韶明月对吧,让他来找本王玩。”猪王喃喃道。
猪王数丈的身高,即使平常的言语声,也能传播几里远。这又进一步养成了他躺在王座上,不爱走动的习惯。
千米之外的小树林,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正在那里。那男子高跷瘦削,带着一副黑框眼镜,颇有一股书生气;那女子定是富家子女,雍容华贵,气质高雅,体态稍胖,足足有二百斤。听到有人在喊韶明月的名字,男子道:“瑶姐,说不定找到明月了,咱们过去看看吧。”
说话的男子是李莲英,胖胖的女子是王梦瑶。王梦瑶眉梢微翘,道:“嗯,我们快走吧。”
说完就拽起李莲英的胳膊,就像拽着一条死狗,她的身子一颠一簸的循着声音前行。
走到猪王面前,李莲英一怔,低声低估:这是猪吗?比瑶姐可胖多了。
“哼!刚才你说我什么?”前半句没太听清,王梦瑶生气地问。好在没有听清前半句,某这李莲英的下半生,可要享受太监般的生活了。
“啊,没什么,我是说你的气质非常高雅,是很多帅哥追求的对象。”李莲英急忙狡辩道。
“讨厌,人家小拳拳捶你胸口。”王梦瑶冲着李莲英的胸口,轻轻地连捶两拳。
李莲英连吐两口赤血,捂着胸口强忍着疼痛道:“瑶姐,你轻点,我这小身子骨可经不起你折腾。”
“你们两个无视本王的存在吗?”猪王愤愤然。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匆忙向猪王行李致敬。
李莲英鬼魅一笑,道:“听说你在寻找韶明月,即使找到他,他可不见得一定会来,我有一个办法。”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一把枪,“哎……你们别抓我啊。只要他见到这把枪,一定回来找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