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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恋恋与咸蛋炒苦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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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不在,而是没离开。」

「……这句话信息量有点大。」

雾雨莲太郎。

就算已经成了有女儿,变为老爹的这年纪。

似乎也有点承受不住,这毫不遮掩的视线。

「嗯,很久没吃这个了。」

眼前。

有着一道简单的快炒。

那是有如金砂的咸蛋,裹起白玉般的苦瓜,还有鲜红的辣椒丝与翠绿葱花。

每次呼吸,闻到一股咸鸭蛋的咸蛋黄,那特有的蛋油香气,苦瓜的清爽感。

在苦夏的时候,在闷热的地下地狱这里,吃这道咸蛋炒苦瓜,可去除热气。

用筷子夹起苦瓜,大口的吃入嘴,入口绵密的鸭蛋油,带来咸味的蛋白,些许的辣跟葱花的提味,还有苦瓜特有的苦味。

──咸蛋炒苦瓜。

咸蛋,咸鸭蛋在早上喝粥的时候,大方的切开。

带有独特腥气的黄澄澄鸭蛋油,绵密的鸭蛋黄混搭着带有咸味的鸭蛋白。

一口咸蛋、一口白粥,这滋味可以喝上好几碗。

当然,虽然咸鸭蛋拥有高营养的物质,但由于是腌制食品,拥有的有害物质比较高,并且盐分的钠也相当多……当然,偶尔来上这么一颗,自然是美得很。

「莲太郎只要有咸蛋黄就能跟白粥喝上一早上,那是不擅长做菜的梅莉莎怎么样都很能成功的早餐。」

「……这句话信息量有点大。」

「我可没有怎么样喔,只是无意识跟在你的后面而已……大概多久了没算耶。」

这时。

恋恋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让雾雨老爹感觉脑袋有点烧了起来。

那不是脸红,也不是地狱的温度较高所导致的。

总之,刚提到咸蛋,也顺势提提苦瓜。

苦瓜可以消暑解毒。

这一盘的快炒,并不是选用绿色的苦瓜,而是改选用白色的苦瓜。

那会吃起来相当具有口感,苦味正巧处于不是相当苦又不是很苦的中庸地带。

「我只是无意识吃你家里的食物,好难吃,梅莉莎煮得跟没处理过的苦瓜一样难吃……」

恋恋果断抱怨了。

雾雨老爹连忙喝了一口刚开罐的啤酒。

「……这句话信息量有点大!明明你这家伙连我结婚都没现身。」

「我只是无意识~苦瓜要不苦真的是看技术!」

恋恋很明显是装傻。

甚至顺势转了回了话题。

苦瓜要让苦瓜不苦,先剖半,用汤匙完整刮掉内囊跟白膜。

去掉头尾,那是木棉组织,一旦翻炒会变硬,斜切成片,让它变得比较大片。

去掉苦味有俩种方式,前置动作都相同的:苦瓜加入一小匙盐巴,盐可以让苦瓜腌软出水,并且放进袋子里头摇晃均匀,并且稍微按摩,让盐更能均匀遍布。

再用空碗放在袋子上头,略略压出水,静置一段时间,再将袋子挤压出苦水。

第一种:接着前置动作,接下来用水烫滚一下,这样捞出来炒的时间也能降低。

第二种:如果使用第二种方式,炒苦瓜就必须反向操作,稍微用中高温的油炸过两分钟也可以去掉苦味,:改成苦瓜(炸过带油的)下、咸蛋(炒至冒泡)下、些许高汤下去、蒜末葱下去(完全颠倒流程)。

咸蛋也有两种处理方式。

这两种方式,可以针对咸蛋炒苦瓜来不同程度的调味。

第一种,让咸蛋黄与蛋白同时切碎,到时候先炒苦瓜再入切碎的部份就好,这时需要进行炒制同时调整咸味,此等方式要稍微闷过,才能避免蛋腥味。

第二种,分开咸蛋黄跟蛋白,放点油后先入锅咸蛋黄,蛋黄本身有鸭油,下点蒜片炒出类似酱汁感觉,炒到略冒泡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去除蛋腥味。

依序放入苦瓜,放入蛋白作咸度的调味,出锅前可以放点辣椒,也可以放点葱花,一点白胡椒粉来提味道。

咸蛋炒苦瓜是一道刺激味蕾,让唾液跟胃酸分泌,胃口大开的一道好菜。

又可以消暑解毒,明目让皮肤变得更加细致,心血管疾病跟睡眠都有帮助。

同时间。

筷子纷飞夹起咸蛋炒苦瓜,大口大口吃着。

「我只是无意识吃你吃过的店家,真好味……上次这样处理的苦瓜就是不一样,我只是无意识不小心跟着你吃过美食之道的足迹!」

「不,我没有追究你什么……这道炒苦瓜很怀念。」

是的。

作为两大吃货,曾因为某个作死桃子天人,用气质把天气搞得乱七八糟的闷热。

……导致食欲不振,这时候来上一盘咸蛋炒苦瓜。

就可以大开胃口,还可以再战一轮食物!

是雾雨老爹与恋恋度过闷热天气的诀窍。

雾雨老爹稍微缓解了热气上脑。

无奈的喝了口啤酒。

「我说,有必要避着我吗?偷吃食物就算了,我们可是寻求美食的好伙伴……就别偷跟着,直接大方跟我们家一起去吃饭,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孤独美食家吗?」

「我只是无意识,这不是跟踪狂!就好像萝莉控这名词修饰起来是『爱的培养者』,而我只是『爱的追尾者』──我不是不在,而是没离开过。」

恋恋不是不在。

也不是八云一家遐想的,古明地恋一直对雾雨老爹尽可能避而不见。

恋恋不是不在。

不是没有出现在雾雨老爹的婚礼上,而是悄悄待在后面从未离开过。

古明地恋,其无意识的能力,无意识下的行动,不会被任何人察觉。

从未离开,直至魔理沙出生,乃至……在雾雨莲太郎失去妻子之后。

是的。

换句话说。

那么,究竟是怎么样的事情。

才会使无意识的恋恋泛起了意识,才被发现踪迹?

「是这样的。」

古明地恋的语调,平稳的可怕。

「连『───』有如坠入爱河般的杀戮,杀了梅莉莎的时候。」

古明地恋的甜笑,不变的可怕。

「──我也在场耶。」

这盘苦瓜,变得难吃起来。

写了4000多,感觉身体被掏空,咳……虽然我以前写过病娇、也写过跟踪狂、更写过了偷窥狂,然而这次的恋恋虽然没有很仔细去陈述跟充填,却居然是我写得最满意的一次对白(盖脸)──『爱的追尾者,恋恋』!(新增了两个逗点,由于昨晚写太晚有点昏头,觉得这样比较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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