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炊烟袅袅,雾霭蒙蒙。
冯兰刚起熬了一锅稀饭,凌罗已经洗漱完毕,准备进山了。
“二五啊,你真的进山去啊?”冯兰手里的水瓢还没放下,便拉着凌罗进了屋。
“娘,我在北荒山买了一块地,我要去看看地。”凌罗笑答。
北荒山都是什么地,冯兰比凌罗可是再清楚不过,那地方就是善于耕田的壮汉也无法开垦,都是坚石与扎埋在地上的老树根,要是想将那地方开垦出来,至少得许多人力开垦几年的时间。
且不说开垦出来能不能种粮食,就是种仙人掌都有待考察。
那地界缺水,要是赶上好几年不下雨的烂年头,就得旱成沙漠。而原本山下的地,至少可以引用河水灌溉啊。
那地界背山荫缺阳光,长时间得不到光照,作物得光照不足,如何长势好?能不能长出幼苗都难。
那地界山路难走,肥料也无法靠牛车运至上去,人力背运肥料,那可是一场大工程,简直难如登天了。
这样的地界,连官府都不要,她一个小姑娘瞎凑什么热闹,好好的在唐地主家耕地不好吗?
女孩子家,折腾什么,反正日后都要嫁人,嫁个好婆家才是正经事,自己再怎么努力,最后也要回归家庭,相夫教子,不对吗?
这是冯兰的心里话,却没敢当面说出来,因为她一来不想,二来,她面对斗志满满的凌罗的时候,竟然不知要说什么了。
于是将满腹想表达的千言万语汇成一句“二五,今天有人来家里相看你,所以你不能走。”
相看?意思是相亲吗?
凌罗笑笑,拉着冯兰的手道“娘啊,今天对我来说特别重要,我必须进山里,至于相亲的人,你好菜好饭的招待人家,之后就说我是被退过婚的女人,不会相夫教子,不会烧火炊饭,聘礼要一百两,他要是同意,就留下来过夜哦!”
说着,不等冯兰从震惊的表情中反映过来,就端起桌上的稀饭干掉,大步奔出门,对着冯兰挥了挥手离去。
“二五,这孩子啊,咋整啊!”冯兰将水瓢撇进锅里,狠狠一叹气。
二六从房间揉着眼睛出来,瞅着凌罗的背影,又看向冯兰,蒙蒙道“娘,早上吃啥?”
“哎,叫你妹妹吃饭了。”冯兰背过身去,揪着衣袖默默的擦了擦眼眶里的眼泪,瞅着锅里冒泡的稀饭,再次陷入了呆愣状态。
凌罗不是不知道冯兰的顾虑,如果她只是一介农女,她定也不能进山开垦荒山去,奈何她有宝贝,可助她种植期间万事无虞。
土地用金锄头耕过后,土壤方面是没了问题,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合适的水源。
这几天在北荒山上来回跑,倒是叫凌罗发现了一处山泉。
山泉清澈甘甜,没被人类污染过,山泉跟前有不少虬龙老树,还有些稀有花果,看来这山泉很是滋养作物,相比较之山下的水,更叫仙种喜欢。
可是山泉虽好,但是距离自己的土地却有几里的山路,要是想用山泉水滋养仙种,就得搬水。
莫要说凌罗一个人完成这巨大的工作量,就是村里的汉子们都来帮忙,也是一件不可完成的巨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