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在这种红腹锦鸡已经灭绝了的星际时代,会不会有什么因素影响它的生存,那就不清楚了,祝时初又不是动物学家。
赵云谏从祝时初这里得了红腹锦鸡,就爱不释手,喜欢得不得了,即使这只鸡经常啄他,要跟他决斗,他都觉得非常有趣。
祝妈妈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鸡,问赵云谏从哪里得到的,等她知道是祝时初送的之后,便兴冲冲地来找祝时初,也想要一只。
祝时初万万没想到星际时代人类的宠物喜好居然发展得这么多种多样,都喜欢养鸡,但她不想把这个灭绝的物种弄得太泛滥,露出什么马脚,因此只好很遗憾地对祝妈妈说:
“妈,那只红腹锦鸡是我在黑市买到的,我买的是盲盒,没想到开出来之后居然是这种鸡,赵云谏喜欢,我便送给他了。妈妈如果你也喜欢,可以跟赵云谏一起养啊。”
祝妈妈有些失望,不过得知这只鸡是幸运中奖的,便也没有多纠结,果然找赵云谏去了。
之后祝妈妈大概跟赵云谏因为养鸡的事,觉得彼此爱好相同,很有共同话题,关系都改善了许多,起码赵云谏在祝妈妈面前不再像刚见面那样疏远和抵触了。
赵云谏才十五岁,自然要上学的,祝妈妈帮他找了间学校,给他办了转学。
这家伙倒是不想继续上学,奈何未成年没有不上学的权利,这是义务,因此不管他多不愿意,都得去。
他去上学后,那只鸡就落到了祝妈妈的手里,大概是从来没见过这样艳丽美貌的鸡,祝妈妈恨不得把它抱去公司里养,但她到底还在乎自己在公司里的威望,只好每天上班都忍痛和它告别。
祝时初万万没想到殴星际时代的人类审美这么奇特,虽然红腹锦鸡确实很漂亮,但也不必到这么着迷的程度吧?
她没办法理解这两人奇特的爱好,反正锦鸡送给赵云谏之后她就不管了。
但她没想到赵云谏因为这只鸡还闹出了一件动静很大的事情来。
赵云谏跟红腹锦鸡相处的时间长了之后,那只鸡大概知道这人不会伤害它,于是对赵云谏的接近就没那么抵触了,偶尔赵云谏伸手摸摸它的羽毛,它也不会再去啄他,反而眯着一对绿豆眼享受着被人梳理羽毛的惬意。
赵云谏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喜欢用各种独一无二的事物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正如之前他把自己的头发弄成古早乡村非主流,衣服穿成叛逆杀马特,这都是为了显示自己独特的品味,夺得同龄人艳羡的目光。
现在他还拥有了真的独一无二的红腹锦鸡——连星网上都差不到任何内容,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的小动物,这让他怎么能忍得住不去跟人炫耀一番?
于是某一天,他鬼鬼祟祟地背着一个鼓囊囊的书包上学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