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妞一听,想起堂伯家那个小儿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横行霸道,在村里欺男霸女,抢别的小孩的糖、时不时就拎起拳头揍人,嚣张又任性。
宋大妞顿时急了,说:“娘,堂伯家的那个小儿子,都十一二岁了啊,性格还蛮横霸道,一点都不好,过继到怎么家也养不熟啊。”
宋母叹了口气说:“只有他最合适了,你堂伯只肯过继他,其他的儿子他却是不肯的。”
“你瞧他亲爹都嫌弃他,我们就更不能要了,他平时连自己爹娘都顶撞,过继来了之后肯定更嚣张……万一他以后不孝顺娘,也不为咱们姐妹撑腰,那不是白养了吗?”事关自己家人以后的利益,宋大妞也会考虑。
宋大妞绞尽脑汁想打消母亲过继堂弟的想法,忽然她亮光一闪,眼睛一亮,说:“娘,咱们可以不过继,我以后不出嫁了,找个男人来入赘,生了孩子就姓宋,这不是也能给宋家传宗接代吗?”
宋母一听,顿时也激动了,越想越觉得大女儿的主意更好,她两眼发光地捉住女儿的手:“大妞,你真的不想嫁人?要找人入赘?”
宋大妞看着母亲一下子仿佛就有了生机的脸,狠下心一点头,咬牙道:“对!我找个男人入赘,撑起咱们家,就不用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好好!娘立刻就找人去打听打听,看看哪里有适合入赘的男人。”宋母兴奋地说道,本来苍白的脸色都变红了,生机勃**来,跟之前那个奄奄一息、仿佛下一刻就要撒手人寰的病人并不是她一样,判若两人。
宋要招夫入赘的事比吃药还管用,宋母没一天就能从卧病在床到生龙活虎了,她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再也不说那些要死要活的话了,整天琢磨着自己村或者邻村有哪个小伙子适合入赘自己家。
然而入赘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要不是家里穷得吃不饭的男人,很少有男人愿意离开自己家,“嫁入”妻子家里的,因为这会让人瞧不起,觉得他窝囊没用,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甚至连以后的儿女都可能看不起他。
还有些愿意入赘的,则是断胳膊断腿等残疾的或者二流子混混等没女人肯嫁的,残疾男人做不了重体力活,宋母也看不上;二流子混混品性有问题,宋母怕自己家压制不了,反而引狼入室……于是这又排除了一部分男人。
剩下的就根本没几个可供挑选的了,宋母急得不行,之前的兴奋激动早就消失了,她没想到就算自己女儿想招夫入赘,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正当她急得嘴角都气泡的时候,忽然在地里看到弯着腰挖红薯的计明涛,计明涛人长得高高大大的,长相周正,干活也卖力不偷懒,自己每天挣得工分都是满工分,家里还只剩自己一个,没有其他亲人了!
宋母立马眼睛一亮,这不就是最好的入赘人选吗?计明涛既不残疾,品性也没问题,肃然寡言少语,但平时遇到别人有难处也会出手帮助,村里人虽然因为他成分问题疏远他,但也都知道他是个靠谱的,大队长去城里买肥料、买种子、交公粮都会带上他,因为知道带上他就吃不了亏,这说明他精明能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