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葬每次跳起都能前进数千米。当然,这个速度还能够更快。但唐三葬记得自己初中物理曾经学过:如果超出了宇宙第二速度就会变成流星飞出地球。如果超出宇宙第三速度就会飞出太阳系!
虽然这里是洪荒世界,但唐三葬还是觉得自己不要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为好。
大约前进了一炷香功夫,唐三葬远远望见了一座高大的城池。城池周围有着数万顷的耕地,正值春天,地上长满了青青的麦苗。
门口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有担柴的樵夫,有提鱼的钓客,有扛锄农夫,也有驾车来往的商人。
离城池还有两三公里的时候,唐三葬解开袈裟将百花羞公主放了出来。
“呼!”
百花羞出来后赶紧深吸了一口空气,袈裟密封性很不错,百花羞感觉再晚点出来自己就要被憋死在里面了!
“多谢圣僧将我救出虎狼之穴,奴家感激不尽,唯有……”
“唯有……”
百花羞说到这里有些不知所措。
若是许诺金钱,长老定会觉得庸俗。
若是许诺美女,长老是出家人戒色!
若是许诺田地房产,长老在此停留不了多久。
“让你父王好好请我吃顿饭就行了!”唐三葬不在意的挥挥手,将锦斓袈裟重新穿在身上。
毕竟还有几公里的路程,百花羞公主又被黄袍怪折腾的身体虚弱,又整天宅在宝塔里。没走上两步就香汗淋漓,弯腰一个劲儿的揉着小腿。
无奈之下,唐三葬伸手拦住一辆马车,又随手从百花羞头上拽下来一根金簪。将金簪交给商人后,商人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没办法,金银珠宝都在包裹里,而包裹一直是由沙悟净挑着的。可以说,唐三葬现在身上没有一分钱。
吩咐百花羞公主去赶马车后,唐三葬舒服的躺到了车厢里,在马车轻微的颠簸中闭目小憩。
……
“长老,到了。”
唐三葬掀开马车帘子,面前是一道十丈宽的青石路,道路两旁尽是一些商贩,讨价还价之声不绝于耳。
“长老,我们还是先找个客栈住下吧!与父王一十三年未见,奴家身体已被妖怪玷污,难免遭父王嫌弃。”
回到自己出生的王城,百花羞反倒有些踌躇。
“那好吧,今天天色已晚,我明天进宫面见国王,向其说明实情。若是你父王对你十分思念,不嫌弃你嫁与妖怪,你再随我进宫面见你父王。”
打定主意,唐三葬和百花羞二人先是找了一处当铺,用身上的金银首饰换了些钱财,然后寻了处大点的客栈,将马车停在门口。
客栈里十分热闹。正赶上晚饭的时间,几个腰挎刀剑的黑衣大汉围成一桌喝酒猜拳、几对甜蜜情侣如胶似漆、几个中年妇人家常里短、几个妙龄少女切切私语……
懒洋洋躺在摇椅上数钱的掌柜看到唐三葬后双眼放光。大客户呀!
手里拿的禅杖绝对是纯金的!袈裟上翡翠玛瑙猫眼儿石闪闪发光!随便抠下来一个就够店里几个月的收入。
“小二子!还不赶紧去招呼客人!”掌柜的狠狠踹了一脚已在柜台上打盹的小厮呵斥道。
“大师吃饭,还是住店呀?”小厮见怪不怪的看了一眼旁边的百花羞,满脸堆笑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