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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里满满都是关心和忧色:“听我句劝吧,你就算不为你自个身体想,也得想想你要是有个万一,留下晨曦可该怎么办?他现在可才六岁,前些年你又不到省城和叶哥他们爷四个在一起生活,往后没了你,叶哥即便把晨曦接到身边儿,你觉得晨曦在叶哥身边能过得自在吗?”
要说眼前这位和丈夫没感情,不喜欢亲生的三个儿女,她是不信的。
试想想,一个不在乎丈夫,不在乎亲生儿女的女人,做什么一有空就给那爷四个做鞋子?且把男人每个月给的钱票攒起来,到年跟前扯布给做成衣服,再通过公社邮局寄往省城,而她自个和家里这个养子,却生活紧巴巴,靠着她挣的工分过日子。
傻女人,她究竟图什么?既对那爷四个放心不下,就去省城过日子呀,作何又非得守在余姚?
岑梅见过叶二哥,在她看来,叶二哥除过不会说话,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工作好,长得好,脾气好,又有责任心,有这么好的一个丈夫,大妹是脑子抽筋,还是脑袋进水,非得夫妻两地分居,不在一块过日子?
独自带着个养子苦巴巴地待在老家,这回终于累出病,不对,打去年秋那会,大妹便已感到身体不适。
她好言相劝,去公社卫生院看看,被摇头拒绝。
说没事。
这一晃翻个年,又过去好几个月,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这人明显精神不太好,且稍微动动,就出汗乏力。
岑梅觉得她虽不懂医,可大妹身上的状况,在她看来,绝对是患病在身,有可能还是大病。因此,在大妹今个险些晕倒在地头时,她向大队长请假,扶着大妹回到家里,将人安置在炕上,又是倒水又是拿毛巾,照顾大妹的同时,劝说大妹别把病耽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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