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某个老是为了标新立异去染头的孩子还没长大呢!”
“嘻嘻。”她咧着嘴笑了笑,挥舞了胸前所挂着的那一枚记录水晶。那是我当初给她告白时候送她的。
当时我们在一个极度危险的洞窟中执行讨伐怪物的任务,那场战斗真的很危险,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与死亡作伴。但我很感谢那场九死一生的冒险,正是在濒临绝望的时候,我们相互意识到了对对方的感情。
她说如果我们活着出去,往后的日子就一起去看遍千山万水。
我告了白,当时恍恍惚惚的,我也有些记不清我到底说了什么,只是隐约记得当时特别仓促,我手边没有个像样的东西,只好备用的一枚记录水晶当作礼物交到了她的手中。
她老是说那一定是世界上最仓促的告白,不过也因此特别地独一无二。后来我们死里逃生,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情侣。她将那枚水晶制成了项链,说以后要将往后生活中的美好全部记录下来,等我们老了再一起观看。
爱莎笑道,“我会用它将那个天上下来的家伙录下来的,到时候在等我回来和你一起看,再慢慢和你讲解!”然后转身蹦蹦跳跳地离开,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我在目送他们离开后,开始精心准备起我的求婚典礼。
我将我们平日住的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屋子并不大,打扫起来真的很累。等以后换了大房子,每日的扫除可有的那姑娘受的。
我买了一个戒指,很昂贵。是背着她悄悄买的,价格足以弄一身非常豪华的装备了。那水晶和当初我送她的那枚记忆水晶是一个颜色,淡淡的粉红。也亏得我以前帮她维护过她贴身的装备,才知道她的无名指是如此地纤细,也亏她还是一个冒险者。
我问过他们的行程,大概在出发后的第二天黄昏便能回城。
那天晚上我激动地一夜没睡,简直比面对魔兽的时候还要紧张十倍,明明她要比魔兽可爱那么多。
我估摸着时间,大概在正午的时候,我去花店拿上我预定好的一车的玫瑰花,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把整个房间装扮的像是花海一样,美极了。我当时还不由得担心,这满屋子的花香会不会飘散出去,让我这个惊喜的求婚计划毁于一旦。
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坐在窗台边,望向城门口的方向。
盼望着那道身影,快些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从阳光灿烂的午后,到像是醉酒的夕阳,再到无星的夜空,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天空中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我也依然没听到他们归城的消息。
强烈的不安涌现在我心头,但我想,可能是因为下雨耽误了行程了吧,我那般劝慰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