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上下来的那两百多人,自然是高顺带领的,人数少、赶路快。
此处距离牛角崖只有不到四十里的距离,也就是二十公里。这两百多人都是赵云练出来的兵,战斗力比不上高顺的兵,但是体力还是可以的,毕竟赵云也不懂练兵,只知道锻炼体能肯定没错。
长途奔袭是他们每日必备的课程,早晚一次,持续了大半年,对他们来说轻松的很。
他们跑得快,体力好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当三家之人带着那些府兵进入埋伏之后,埋伏的人必须要给予他们迎头痛击,一开始就要占据上风,取得便宜,扩大战果,打击对方士气。
要达到这种效果,无疑是高顺练出的一百精兵更加适用。
云泉带着人跟在后面,可谓是跑断了腿,可怜他堂堂云家家主,竟然要吃这种苦。
没办法,他还必须要来,身为家主,是要以身作则的。赵云的行为已经严重的挑衅了三家的威严,必须要严惩方能挽回,他不出面不行。
但是养尊处优的他还是有些吃不消,别看他骑着马,从来没吃过苦、受过罪的富家翁,在马儿背上如此颠簸也同样吃不消。
他骑着马都是如此,就更别提那些府兵了,仅靠双腿,跑起来简直要了亲命。
身为府兵,又是三家养的势力,府兵们伙食不差,但也仅仅只是不差,绝对说不上好。而且平时只是在城池中作威作福,吓唬吓唬老百姓,要让他们长途跋涉的奔跑四十里,着实是难为了他们。
但是不追又不行,人家都跑得动,你们凭什么跑不动?
体力,也是赵云和高顺考虑到的关键点之一。若是正规军,他们肯定不敢这么干。
第一,正规军每日操练必不会少,再怎么无能的将领,只要知道练兵,别的不说,肯定也会像赵云这样练练体能。
第二,正规军的作战能力不是这些府兵能比的,在人数差距太大的情况下,赵云也不敢保证他能带着区区数百人打得过好几倍于他的敌人,即便打得过,恐怕也会伤亡不小。
究其原因,之所以敢做出这种事情,赵云就是在欺负三家之人虽然势力庞大、财力雄厚,但是手底下的力量其实就那么点。
在云泉的不断指挥下,三家之人陆续汇合,人数越来越多,高顺也不着急。
他知道后面的人要追上这些士兵很难,若是甩开了速度,这些人肯定是追不上的。赵云教他,要慢慢跑,既要让对方追不上,又要让对方感觉就快追上了!
实际上就是最大程度的消耗他们的体力,当对方距离过近时,及时拉开距离。距离太远,那就放慢一点速度。
这种事情只要一说通了,就很容易做到。
二十公里的距离,足足跑了将近两个小时,高顺自己都有些气喘吁吁的了。
他回头问道:“还有一战之力否?”
士兵们立刻回答:“有!”
声音不算太大,害怕吓到后面的人,他们虽然也累,但还不至于力竭,毕竟每天都在跑。而且待会儿的主力也不是他们,他们只是起到一个抵挡和包围的作用而已。
已经能够看到牛角崖了,高顺道:“加把劲儿,就快到了!”
眼睁睁看着高顺带着人跑进牛角崖之中,云泉大吼一声:“前方是死路,给我追!”
两千五百名府兵已经个个精疲力竭了,要不是三家在并州积威过盛,加上他们一直听命于三家,此刻恐怕早就坐地上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