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叫了几声,在夜里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乔国志站在墙角下,从兜里掏出一个肉包子扔出去,原本还想继续叫的狗叼着肉包子跑了。
乔国志在南城日子过的还算舒服,至少没人敢随便欺负他,他认识阿华,经过阿华还见过几次周哥,在南城几乎没人敢和周哥作对。
乔国志的想法很简单,龙城暂时他回不去了,南城这边没法长久待下去,万一警察查到这边,他想跑都跑不了,所以在警察找到他之前,他要想办法去港城。
阿华好像对自己不错,只要有钱,到时候给阿华塞一点,借助阿华的人脉,在港城住下来,就不用提心吊胆。
其实还有一条路,就是让宋燕去警察局说一下,这事误会一场,要是以前,乔国志肯定会选着这个方法,可是自从乔小蓝跟变了一个人之后,他就不敢了。
他绝对不能让乔小蓝发现自己,不然南城肯定待不了,乔小蓝这个白眼狼,要知道她是这么个狠心的人,生下来的时候就该掐死她,省的被她祸害。
还是大哥家的乔小凤好,又乖巧又孝顺,哪里像乔小蓝,简直一讨债鬼。
一边胡思乱想,乔国志已经翻进了院子,不小心刮了一下,手臂上一条长长的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
和他想象的差不多,这里面果然是个小厂子,真没想到,宋燕有点本事,以前闷不吭声的,没想到是个能做大事的人。
要知道她这么能干,他肯定不会轻易的离婚,和王寡妇搞在一起,王寡妇真是个贱人,浪的不行,玩玩还可以,娶回家还是宋燕这样的好。
乔国志真的后悔,如果没有和宋燕离婚,乔小蓝能在他头上撒野,他是她老子,想要她干啥就得干啥。
他想要缝纫机搬走,然后转手一买,肯定能卖不少钱,试了一下,没搬动,他仔细的瞧了瞧,不知道这个缝纫机怎么装,底座怎么扎进地板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