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来说,玩游戏的目的再简单不过。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让自己下班之后找到属于自己的时间。我把自己最爱的电视剧戒了,丢弃了看到了一半的书籍。从拿起游戏那一刻起,我便告诉自己不能回头。在累了,伤了之后我也告诉自己,不能回头。
玩游戏就像吸毒,拿起来闻几下,便不能罢手。我没有多大的勇气说我多爱这个游戏,因为我曾因为一些小事将它抛弃。我也不能说我不爱它,毕竟因为它我拥有太多的回忆。
我把游戏看的很简单,简单到我觉得游戏里的人都是天真无邪,展现出自己最真实性格的一面。
那时候我觉得,只要能够和朋友一起开开心心地玩游戏,不论男女,只要开心就好。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开心。在没有遇到慕容苏跟橙橙在一起之前,在馒头还会每天左一句大丑,右一句大丑的喊我之后。
随后我也没有加馒头为好友,只是在主城看见了打个招呼。
他不会再乞求我加他好友,反而每次见到我第一个动作就是切磋。
天歌回归了帮派,Ronnie的星宿通过两个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门派第一,总榜第二。我们都知道,他花了不少的钱。能够将一个新职业从零基础的路线上越过千山万水,最后稳稳地居于总榜第二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但这对Ronnie来说,再简单不过了。
一个土豪想要排名,无非是往游戏里砸钱。这个钱可能是几万,也可能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我挺天歌说过,顾先生在玩这个游戏至今为止,已经砸了不止二百万。
这个数字我是非常惊讶的,可天歌却是对我一脸的鄙视。
不花个小万,你怎么玩这个游戏?
以前我总是下班之后准时出现在游戏里,自从辞职之后,我的作息变得越来越不规律起来。每天凌晨才是我正式游戏的时间,而白天,成了我补觉的时间。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和不奶还有天歌的关系越来越好。
偶尔我们也会有玩游戏累的时候,天歌就会带着我们玩各种游戏。
例如:英雄联盟和绝地求生。
不过用天歌的话来说,以我和不奶的脑子,这种游戏简直难如上天。
“哦?是吗?”不奶扛着那把M416冷冷地站在了天歌的身后,抬起头,嘴角弯起弧度。
耳机里传来一声尖叫,天歌的尸体稳稳地从台阶落到黄土上。他的脑袋在地缝里不断的抖动,伴随着一阵抽搐,他安静地死在了不奶的枪下。
用我的想象来诠释天歌的表情,他一定是哭泣的。
落在P城的时候,天歌兴冲冲的朝着房间跑去。他搜到了一把AKM47,一顶军绿色的二级头伴随着灰色的三级甲。他的表情意外的惊喜,扛着步枪就冲了出来。从村口开始,他像一只疯狗一般开始屠杀,他杀了落在身边的一支队伍。穿过巷子,他又朝着另一支队伍走去。
站在红褐色的砖瓦上,慕容苏抬起头,手上的那把98K已经稳稳地瞄准了天歌的方向。那人前脚刚踏出房门,一阵步枪的扫射的声音传来。嘴角勾起微笑,慕容苏手指一勾。一发7.62子弹朝着对面房子窗口的脑袋射去,震人心魂的一枪,成功的取的了1杀。
天歌转身,对着房顶上的人露出了赞赏的微笑。
他们两个就像默契行驶在战火中的军人,不断地虐杀着P城落下来的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