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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一封长信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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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倒转而下,看着他。

他戴着那副眼镜,穿着一身皮衣很是健硕。

我很亲切的叫了声,“干爹。”

他便带头走前面,可突然他回头看着站在楼下的我,笑着说:“秦娃子,你就像明星一样。”

我莞尔一笑,羞涩的回道:“哪里有。”

这句话,就像十几年前在他家的客厅中,他跟我说的话一般。

当天我带着解超去宏正广场吃烧烤回去,刚一进门,他们一大群大人就笑着看着我们,“姐姐就是长得漂亮。”

而唐思星站在他的电子琴跟前,翻着白眼看着我跟解超。

我将手里的烧烤提给他们,笑着说,“我要去看忙完没,好关了店门上来打麻将。”

当他把门打开,带我上楼时,可那明明不是以前的家。

不过一进客厅,我就看到了客厅的立柜空调——那是当年我开店时在海尔商场买的空调。

熟悉之感油然而生。

当天干爹说,要给我介绍个对象,我说等我自己开了公司再说。

可是,在我学着努力开公司的途中,却出了意外。

人生,当真搞笑,可人生不能重来,不是吗?

……

其实现在想想,在爱自己的人眼里,自己永远都是最漂亮的孩子,不是吗?

真正的爱,是不忍伤害。

至少,不会用毫无底线的谩骂和毒打来发泄自己的怒火。

若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和愤怒,那当真是自身有问题,应要求自己冷静冷静,好生检讨。

要培养一个优秀的小孩,第一得有和睦的家庭氛围;第二得有能以身作则的父母。

而我算不上合格的母亲,我害怕分离。

若真的在某天让我放手,还不如现在放手。

曾在某一时刻,我大声的叫嚣着指责过一位长辈,“没有哪个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去送死!”

可是时隔不久,在一次关于心理测试的忠诚游戏中,我却残忍的决定了我儿子的命运。

我很不解,为何我会如此的铁石心肠。

就如我常说:国,大于家。

对不起,我爱我儿子,我知道他也明白我爱他。他依然记得他三个月大时,我教他的那可以同我相认的动作。

一生为国的人?

呵呵,想想是否很荒诞。

图什么?

为什么?

可是,我却那样选择了。

他长得很可爱,但是我拒绝再去看他一眼。

我害怕我终有不舍,会因溺爱害了他的未来。

艰苦,才是磨练人的必备环境,不是吗?

更何况,我也是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的。

所谓的忠诚,那是对祖国的忠诚。

所谓的忠诚,那是要感恩图报,要学会雪中送炭。

有些人,也许就是孽缘,错过就是错过,不能在一起,便是不能在一起。

在爱情中,是否能遇到跟自己三观吻合的人呢?

是否会有人觉得我太过残忍呢?

我从不对他人残忍,除了对我自己。我可以忍受自己的所有相思和情感,只想身边的人成为自认为最理想的模样。

可是我呢,我想要成为什么样子的自己?

我要怎样的未来呢?

谁可以告诉我呢?

一直觉得自己不够好,想要变得更好,才配得上他。

于是多年不愿社交的自己,才又一次踏出房门,想要学习新技能,好为王小蛮的书能改编而努力。

可我错了,他早就提醒过我,人只能做一件事儿:要么坚持写书,要么改编剧本拍电影。

跟他一起生活挺惬意的,一块儿码字,一块儿玩游戏,很是规律的生活——也是我喜欢的作息时间。

有段时间,我都比他早起,看了新闻后,将当天的重点新闻选出来发给他,然后再睡觉,等十点半左右才开始一起在快乐码字开房码字。

那样的日子过了不久时间,就遇到小问题,我给他发的消息,居然跑到龙叔的对话框中。

于是他带我去了大神码字。

在大神码字的拼字楼,他吃饭的时间段,郭敬明总跟我码字速度不分上下,好几天都排在一起。

再后来我跟王小蛮闹了点小别扭,我赌气回了我们站的小黑屋,跟组里的人一起码字。那会儿魔术师挺厉害的,每天万字加,而我要达到他的速度,睡眠时间更少了。

最记忆犹新的是陈希良,我拐他去快乐码字开房的时候,他时速总是六千加,让人望尘莫及。

啊啊啊,反正男生们啊,都很超级厉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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