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看到爱怜累得额头上全是汗水,口中也喘着粗气,但是他一点没有要帮忙的意思,跟没看见似的,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
当然爱怜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刘家父子,她都不想理。
再有,住楼房大多也是这样的通病,一个单元的住户都形同陌路,除非性格特别外向的,才可能与看着脸熟的邻居,或微笑、或打个招呼什么的。
爱怜让自己的步子慢了点,落后刘建宏两步,精神力观察着他,尤其是表情和眼神,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宅男而已,身体亚健康状态明显,眼底有黑眼圈,明显经常熬夜,身高还没有他爹高,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意外,找对象都不太容易。
但就是这样一个落人堆里,都没有会多看一眼的人,前世里,居然个子又长了二十厘米,脸上的痘印也没有了,皮肤越来越光滑,人也似乎一步步进行了微整一样,越来越帅,瘦弱的身材,居然也变化巨大,越来越有型,最后居然都赶上职业模特一般了,宽肩细腰、八块腹肌、大长腿,女朋友一个接着一个,环肥艳瘦,各有千秋。
小说的霸总和种马,好像具现在了生活中一样。
不知什么时候起,他还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而且越做越大,完全没有了当初宅男的一点点影子。
这一切太奇怪了。
哪有一个二十出头的人,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成了一米八十五、六的大帅哥?而且还能从一个三本勉强毕业的宅男大学生,用几年时间便创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讲故事都没这么离谱的,当然曾经她到是看过这样类似的网络小说,脑洞大开的那种,不过后来,这种种马式的霸总,越来越不太招人喜欢,也少了许多这样题材的小说。
想不到,这个小世界便出来这么一个。
爱怜不知道他有什么金手指,但目前来看,这金手指还没出现呢,因为他起码外型上一点没变化。
两人各开各门,各自回家,全程零交流,这也是爱怜希望的,这对父子,爱怜讨厌得不行不行的了。
晚上吃饭时,女儿吃得比原来多了些,但大家都知道,有个前提,那就是,这饭是爱怜做的才行。
丁母感叹着,自己做的饭被孩子嫌弃了,但还是十分高兴外孙女能多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