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国庆节,天气晴好。
大海终于结婚了。
爱怜把一头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别上一枚珍珠发夹,耳朵上戴着一对珍珠耳环,穿着高跟鞋,一身及膝黑底儿暗红花纹的旗袍。
爱怜自己针灸加食疗,愣是把一头半白的头发给弄黑了。
现在的爱怜,看上去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很年轻,虽然个子小,但腰板挺得笔直,气质很不错。
一个精致的刺绣包包挎在胳膊上,开着她才买两个月的白色普拉多,便来到了婚礼所在酒店。
这么一个娇娇小小的小老太太从一台大普拉多上下来,关键,她还穿得是旗袍,这样的视觉冲击,有些——大——啊!
别管普拉多有多高,爱怜就是能够从驾驶位上很优雅地——跳——下来。
爱怜刚锁好了车门,转身要进酒店,便见到两个小伙子和她打招呼,‘呵呵!全是大海的那些小朋友呢!’爱怜都认识。
走了一路,打了一路的招呼,人们很奇怪,这个小个子女人是谁?为什么会认识那么多的年青人?
不过,婚礼嘛!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都多,没一会儿,所有人的注意力就不在她的身上了。
爱怜坐在了大海朋友给她选的座位,位置很好,离舞台也近,视线好。
爱怜笑着和座位上那些不认识的客人点了点头,便优雅地坐了下来。
只是,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视线转向了另一个方向。
隔着一张桌子,另一张桌子边围坐的客人当中,爱怜赫然看到了皮老三。
爱怜还真不知道,怎么皮老三也会来?三十出头的皮老三,休闲长裤和半袖T恤,还算干净利索,此刻正微笑着和旁边的男人说着什么,只不过,那人的态度好象不冷不热的。
爱怜看了看他的座位,也知道,那一片都是娘家人,这么说,皮老三是认识大海媳妇家的人才对。
转过身来,不再看他,反正爱怜知道他过得其实并不怎么好。
单位没有晋升的希望,无论他怎么做,顶头上司也不太喜欢他,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可能就会在这个岗位一直蹉跎下去。
据她了解,老丈人也不待见他了,不再资助他们一分钱,媳妇开始还坚决站在皮老三这一边,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会长大的,两人的矛盾也日益加深,但她媳妇看在孩子还小的份儿上,还坚持和他过着。
只是,跟着他,也存了心眼,不再像原来那样的毫无保留。
虽然孩子不孝,但他们毕竟是原主的亲生骨肉,爱怜只是给了他们教训,都不会危及生命,但生活质量却下降了太多。
这算是给他们的惩罚吧!
这一刻,爱怜觉得,到此为止吧!今后,他们再如何,与她也无关了。自己也不再关心他们的去向和现状了,大家各自安好吧!
心情放松下,爱怜的注意力便集中在了走上舞台的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