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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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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和城堡》

人的心中常常滞留了一个童话——它最初不知是从哪儿进入的,不知是来自梦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头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儿诱『惑』我们。比如一说到“童话”两个字,我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图画:走啊走啊,疲惫干渴地穿越一片无边的荒漠,近乎绝望时眼前会突然一亮——豁然开朗的谷地里出现了清泉绿地,大树亭亭,一处处尖顶楼阁爬满了青藤,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因为一切都是在困顿煎熬的跋涉中突兀发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瞪口呆,掩口失声。这当然不会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起码不是我们经验中的那个人间。而人间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杂,烟尘和泥泞,寒酸和拥挤……

那个童话无论多么遥远,多么飘渺,也还是充满了诱『惑』。

是的,所有的童话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惊险或最终有惊无险: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这一类纠缠一起的、或有趣或可爱的动物和人物。人有时真想变成这其中的某一种东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为了有机会亲历那个童话,生活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能够这样,人的一生真是死而无憾啊!

可惜童话就是童话,谁想把它复原,把它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来,那差不多等于是痴人说梦,仅仅止于幻想而已。

可是我这会儿却要多少冒点风险,要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童话——那儿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恶魔,有它应该具有的一切,特别是有那样的一些惊险故事。我敢说这全都并非虚拟,虽然它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如同梦幻,但确实是发生过的。总之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情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许多童话般的奇迹在人间也会真实发生,问题是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它们,愿意不愿意直接地、大胆地走进它们当中。

如何识别存在于人间的活生生的童话,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发现至关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接下来的许多奇迹很可能会视而不见。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的,而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晓悟品咂出来的。我只能说自己当时仅仅是一个幸运者,是有那样的机缘而已。也就是说,我不过是碰巧看到了,然后一下惊呆在那里,所谓两眼直勾勾地站着,口不能言手不能举,惟有压住了心中的一个惊叹。

接下来就是稍稍平静一下自己,一点一点地往前走、走过去……就这样,一直走进了那个童话当中。

不错,我们的整个故事,起码从外部看起来要很像童话的样子:具备一部『迷』人童话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许多意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郁。这可不是说说玩的,谁都知道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找到这样一个地方比登天还难。

当时我还十分年轻,头发又浓又黑闪闪发亮,唇上刚长了一层茸茸,整个人稍稍瘦削却又筋道道的,总之正是处在有能力干许多坏事和好事的那样一种年纪。记得那天我背了个大背囊——这套行头以后我还要一再说到,因为它是我的一件随身宝物——站在一座残破丑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虚和无聊地四处走动张望着。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进来啊,可怎么看怎么像是踏进了一片似曾相识的旧地,眼前的一切全无生气,全无新鲜感。类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儿见过,我读书的地方,还有我去过的一些人烟稠密之地,它们的模样大致都差不多。它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旧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刚刚摆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单薄,好像一阵大风都能哗啦啦刮倒。眼前的这座城市大而陈旧,名声不小,这会儿看上去是多么大的一摊子啊,它深不见底,十二级飓风刮一年也吹不干净。脏是不用说了,几乎看不到一棵像样的大树,满街的坑坑洼洼,积水和污泥,杂物和垃圾尘土,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过的了。那种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种城市里才有的长声大喊啊,纵横交织,高一声低一声,有时急切有时凄凉,让人无望而沮丧。我站在那儿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惊魂未定,当时在想,怎么办啊,我从现在开始大概就得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了。沮丧,可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的命,一个青年无足轻重的命。我的到来,对于这座无边的混『乱』之城而言是无所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对于我个人则不同,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在哪里生活一辈子、能不能快乐生活的大事。

当时我刚刚从一所地质学院毕业,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干一番规模不大的事业,想围绕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爱好奋斗一番;更具体的,是想拥有自己的一处住房,这住房不必很大却需要安安静静,不透风不透雨。当然了,还想找一个好姑娘。这最后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因为我刚刚不久因失恋而备受折磨——这事儿现在最好连想也不要去想,这是丧魂失魄的事儿,就让它快些过去吧。为了这事我已经死过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来呢?那位未来的好姑娘难道就藏在这座『乱』哄哄的城市里?她到底什么模样?一切都说不准,这会儿绝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像个书呆子一样从书上画报上抄一个人模子,然后对号入座,那样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我心里只是想,这个适合我的好姑娘只要从眼前一过咱就会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别想从我眼前浑然不觉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会把她识别出来。这就是我的本事。这个本事并没有因为自己备受生活的煎磨而丧失,也没有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变。真的,我是一个对异『性』异常敏感的家伙。我这一生必将因此而饱受熬煎。没有办法,这同样也是人的命。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我被证明自己的许多烦恼都来自她们。我有时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这个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己一些吗?你也准备学别人那样,当一个『色』鬼吗?我在许多时候已经笑不出来了,无法在这一类问题上使自己幽默起来。因为痛楚深深地刺伤了我,早已无暇顾及其他。我有时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独自待上一会儿,只想痛改前非,在一万次的自责中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可惜这一切远非说说那样简单。真的太难了,我已经无可救『药』。我既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中年,还会是这样的一个老年。我甚至想,自己会在缠绵病榻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来不及忏悔。

我说过,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只是个身材单薄的青年,一个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怜巴巴的『毛』头小子。他人从外表上可能一点也想不到,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内里还贮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时可谓野心勃勃。他虽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初来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却根本没谱。就像走在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样,边走边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险之心很重,但许多时候肯定要『摸』着石头过河。

刚来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还是怎样开始一场有模有样的、货真价实的爱情。没有爱情不得了。年轻人没有爱情,身处这样干燥单调的一座城市,那简直就没法活下去。爱情是沙漠里的甘泉,这话一点都不假。夜晚想想爱情这一类事,该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时候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向后看,二是对未来的展望。向后看没什么好的,大半是沮丧,是揪心的疼痛与惋惜;展望未来则没有尽头,那里面各种可能『性』都有,而且总是尽可能想得好一点。比如说,人人都想逮到一个仙女。可见童话在任何时候都诱『惑』人,最后也许还要折磨人、害人。

我没事了就在这座城市里徘徊,身上背了那个大背囊。它里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夸张一点讲,它足足装下了我二十多年的历史。我这二十多年大约相当于一般人的八九十年吧?也许任何人的青年时代都是这样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时想的就是这样,自己在二十左右岁里已然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历尽沧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阴谋家的狡猾,以及厌恶和舍弃不用的、强梁大盗那样的一堆坏心眼。任何时候,只要把这个具有职业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宝贝也就尽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门心里踏实。人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真的是这个背囊——它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以后我会一点一点抖搂出来的。这会儿只是背着它闲『荡』,因为初来乍到嘛,总得『摸』『摸』四至,找找边界,看看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里到底有什么蹊跷和奥秘、有什么花花肠子。看来看去也不过是这样,不过是让我在心里失望、继而稍稍惊叹:天哪,这么多人怎么有本事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这么丑陋的一座城市?这得克服人类多少爱美之心、起码的洁癖,还有人所共知的那点自尊?看看吧,这座显而易见要与之长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没法去袒护和爱惜它一点点,简直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因为到处是飞扬的尘土和垃圾,是『乱』哄哄的一切。我在拥挤的人流里喘息,穿过大喊大叫的市场,绕过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屋组成的斜巷,踏上所谓的广场。不少地方都在开膛破肚,头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弯腰屈背进入沟底,远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扬出来,让人想起某种掘土的啮齿类动物在忙个不休。

我没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么街区也不知道。这里大致全都一样,街道和两旁的楼房『色』调以及样式全都一样。而且,我记得自己看过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与这里也大同小异。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客观世界没有什么独特的标记,到处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里又来到了哪里,找不准自己的方位。就这样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个街区,只记得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阴着,但照例没有雨。我拐出一个巷子踏上一条弯弯的马路,顺着马路又走了半个多钟头,一抬头,就看到了足以影响一生或半生的那个地方。

老天,这儿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间童话!

那会儿好像天刚刚放晴,明亮的阳光正好打在前边不远处的一片树木和草地上,浅红『色』和棕『色』的小楼在树丛后面闪闪烁烁;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顶耸立着;再远一点好像还有小湖,有溪流……到处都一片静谧。天哪,这是到了哪里?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没有错,烂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延伸下去,既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显得如此突兀,二者简直是格格不入。

那会儿我害怕以后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长时间大睁双眼盯住,也许还因为惊异而面『色』苍白。我甚至怀疑这就是一种白日梦?或者是在沙漠中连续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楼?我踌躇了一会儿,开始向路人打听起前边的那片亮灿灿的地方到底是哪儿?被打听的人看看前边又看看四周,转脸看我时满脸狐疑,最后吐出令人再也不会忘记的三个字:橡树路。

就这样,我第一次听到了这三个字,并且马上意识到它是一座城市里最晦涩最响亮的名字。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后真的看到了一个路牌。不错,上面写了这三个汉字。很旧的牌子。不过我端量这三个字的时候在心里做了更正,心想前边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条路,也不是一条街,准确点说应该是一个城区。

从那一天开始,我知道了这个城市里有那样一个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却又真实无误地存在着。我得说,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议、最突兀的地方,它美丽得让人惶『惑』,让人心上发紧。我忍不住要快点深入它的内部,不过还是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在这样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像一切初来乍到的人一样,我由于担心莽撞,免不了还要小心翼翼地、进一步地寻根问底。

原来这片奇异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当时属于外国人,所谓的“租界”。而后又几易其手,原有的地盘扩大了一倍,建筑群落的风格却改变不大。二百年啊,这段时间不长不短,可以想象它换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这里逍遥过。当时这里的街道上长着不少高大的橡树,据说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来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们,就在这儿筑窝并依此而得名。二百年过去了,威风凛凛的大橡树早已不像当年那么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树种。原有的橡树被喜欢杀树的人斩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爷爷辈,留下来讲述往昔。没有大树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没有古建筑的城市也会自卑。可是后来占据这座城市的人有个邪癖,最愿砍杀树木,见了大树分外眼红,那些大橡树也就纷纷遭殃了。再后来幸亏居住在橡树路的人改变了一点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树倒地时砸毁了一间厨房,还险些伤了正在做饭的老太太。权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树精灵作祟,或嫌伐得光秃秃的城区缺点什么,嫌大热天院子里没有荫护,骄阳似火也很难熬,也就一个指令下去,砍伐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来,总是一些特别的人物住在橡树路,他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一拨赶走了另一拨。每一拨都死赖着不走,以至于有时不得不动枪动炮赶他们。胜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许多人,所以说要住在这样一个地方可不容易,须花上血的代价。这是硬碰硬的、一点都不能含糊的。关于那些拼死打斗的范例,史书上记载得太多了,简直是汗牛充栋。总而言之,橡树路是由不同国家的人花了二百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建成的一座童话般的城堡,一个奇迹,它的每一株草、每一棵树都是鲜血浇灌的。这样说不仅毫不夸张,或许还嫌不够呢。因为二百年来关于它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有的还是腥风血雨的故事。至于这种残酷的争夺是否值得,那就要深入进去,亲眼看一看它的模样才能明白。

这座城堡并没有让高大的围墙与其他城区隔开,而过去是有的。有人说六七十年前,即黑暗年代,这里的围墙高达三丈三,墙顶还栽满了玻璃碴和铁丝网,大门口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卫兵把守。墙内巡警日夜徘徊,他们的模样和装束常常变换,有时是黑衣服,大盖帽子上围了一道白布圈;有时是黄衣服,肩头钉了肩章,从肩头到胸口那儿还有穗头什么的连缀着,看上去怪怪的。特别难忘的是有一段时间换了更怪的人物:巡警是一『色』黑黢黢的洋人,他们身着白衣,头上布条一层层缠裹如同柳木斗,看一眼吓死人!有人说,这样的洋人来自传说中的爪哇国,最有大力,所以专门雇来保家护院,有了他们,哪怕是飞檐走壁的大盗都不敢染指。不管怎么说,后来这四五十年里高大的围墙拆了,理由是越是好的地方越是属于人民的。围墙一拆,人民从此有了童话般的城区,有了一座座尖顶小楼、城堡,黑乌乌的大树和绿油油的草地。没有高墙了,巡警还有,他们会在夜间执勤,会在大白天里溜达,把那些闯进这里的流浪汉和小商小贩们、把一些不太吉祥的人驱走。

城里人的最大遗憾是五六十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把这片童话般的区域扩大到整个城市,而且还使其大大地缩小了——据说现在的橡树路虽然名称依旧,但四周已经被各种新建筑一点点蚕食,而且这些新建筑都灰头土脸的,与其他街道并没什么两样。而真正的橡树路,它的内核部分,一直像这座城市深藏不『露』的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让人心生羡慕,让人滋生梦想。

我发现这里树繁草绿,真的如同梦境。树上的小鸟多极了,它们也在这里找到了乐园,叽叽喳喳地叫着,唱歌,不知忧愁地打闹。如果它们闲下来,这儿就一片安静。无论是笔直的或打一个弧形弯的柏油路,都平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小汽车跑在上面无声无息:大气也不敢出,不敢高声鸣笛。其他城区『乱』哄哄的人流、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在这里根本看不到。时代发展到了今天,砍伐树木的恶习起码在一部分人身上戒除了,证据就是他们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保留了这么多的树木。而其他地方也就难说了,因为只要离开这里,比如走到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看不到茂盛的树木。这大致还是一座干枯的城、没有绿『色』的城。

树木在这座城市里很难长大。我很快发现有人与树木有深仇大恨的新的证据。如开春时节,一队民工在马路边刚刚栽下了一行整齐的白杨,只过了几夜,就给人连根拔了或拦腰折断。再比如那些架线工,会毫不犹豫地朝路边一排生机盎然的法桐挥动砍刀,一眨眼,黑乌乌的大树冠全部落地。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一座尘土飞扬的枯城对一个瘦削的、急于寻找异『性』的青年极为不利。因为他需要树木的掩护或其他,比如和对方站在阴凉地谈点什么、倚着光滑的树干倾吐一下心事,那就要方便得多也好得多。路灯太亮了,没有路灯又太黑,人在黑影里惮虚虚的并不好——最好是由大树掩映一下,影影绰绰的,这多好啊,这多么有利于一些故事的发生啊。

我渴望在那样的草地上徜徉,渴望大学里终止了的一桩美事能够继续。我这个人基本上还算老实本分,可像其他人一样,并不宜在某些方面过于禁锢,因为刚刚二十多岁,那些方面火辣辣的,弄不好会出事的。想想看,如果连我这样的人也被迫成为一座城市里不安定的因素,这个社会也就太过分了。据说一个社会关心和疼惜青年,这个社会才是好的。社会无视咱青年的一些基本要求,把一些最起码的交谊场所搞得光秃秃的,青年生了气,回过头来就会反抗社会。这些都是我在当时的一些感悟,属于私密之语,虽不吐不快,也还是从来没有对组织表达过。因为我深知这里面有点犯忌的东西,比如,有向社会示威和恐吓的成分。

青年向社会示威是十分危险的。众所周知,社会主要被年长的人管理,他们经历漫长,经验丰富得用也用不完。老年人一旦发起火来,年轻人要后悔也就来不及了。这方面的例子在这座城市里就有,而且都是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例子。这儿的老年人格外坚毅顽强,在原则问题或类似的问题上决不手软,年轻人如果硬要使『性』子耍犟劲,吃亏的只能是他们。我当时很快就弄明白了橡树路的大致情形,知道住在这个地方的,开始主要是那样一些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这座城市立过大功的人。最初几年这里的青年人还不多,或简直就可以说没有。出入这个地方的青年有的是来串门的,有的则是他们的家人。因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妻子儿女,有的妻子像女儿一样小;儿女们长大了,他们要成家,成家后大半也要待在原地。人类的繁衍是自然而然的,只要生活安逸了,幸福了,一大群孩子很快就生出来了,而且一眨眼就长成了大姑娘和小伙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神秘之地的故事越传越多。整个城市的人都乐于倾听它的故事,因为它历史漫长,再加上新主人和新发生的一些故事,使这儿的所有讲述都变得脍炙人口。这些故事能写成一部部大书,成为天方夜谭。而它作为一座城市之核,任何喜怒哀乐都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或深或浅地决定着许多人的生活,所以人们都会关心这片城堡的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如这里有了凶杀案,抢劫事件,或者是男女私情,都可以传得神乎其神,让人长久地谈论。特别是奇妙的爱恋与偷情,如果发生在这个地方,就会变得格外曲折和引人注目。

有些传说是永远也得不到证实的。比如说有的人因为长期在那个城堡里服务,做炊事员或其他服务员之类,年纪大了回到家里,既清闲又没了禁忌,免不了就要说出一些有意思的秘闻。这些事迹传来传去常常走了模样,再度夸张扭曲,就连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也被颠倒。好在故事的地点没有错,这是惟一让人感到放心的。

传说有一个人独占了一座老城堡,这人身高马大完全像个巨人,而且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城堡里大约活了一百五十岁——他自己永远只说自己九十九岁,目的就是为了遮掩一些隐秘和真实。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活那么久的,也不可能有那样的脾『性』和长相。他后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使用了障眼法罢了,这是后来的人一点点才悟到的。有人说真正的巨人英雄早就被一个妖怪杀死了,而这个妖怪也就借用了英雄的面貌和事迹隐藏下来,以享用城堡中的一切,被一座城市的民众供养着。因为这家伙越长越离谱儿,身躯放大了一倍,眉目似人却比常人突兀,大眼一翻一翻宛若铜铃,大嘴一咧好似马嘴。一般人害怕却不敢过多地议论,只说异人必有异相。其实除了近身的人知道他的真实模样,其余都只是听了言传。

巨人从不出门,一般市民见不着,城堡里的人也见不着。只知道运送各种好吃物的车子一辆辆进入城门,一个个活鲜美妙的少年和女子送入城堡,这些都是为巨人准备的。同时这也证明了巨人仍然活着。传说巨人随着年纪的增长,除了偶尔出门晒晒太阳,基本上只待在那个黑黑洞洞的大屋子里。再后来说他连太阳也不出来晒了,一天到晚只躺在一张结实厚重的大橡木床上,即便解溲也不离开。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巨人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可是时间延续下去,大家才知道这不过是巨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离真正的死期还远着呢。也许这家伙是不会死的,这从根上说就是一个异数,一个不为人知的古怪物种。

城里个别感觉敏锐的人,会在半夜隐隐觉出地皮在颤动——一下一下,既轻微又深长。他们知道这是巨人睡不着,于深夜离开大床踱步了。有人会从深夜时分的雾气中嗅到一种腥臭,知道那是巨人在迎着窗户打哈欠。只要是风向掠过那片城堡,就会带来一些显而易见的气味。那是腥膻和浊臭、烧焦的皮革之类混合而成的味道,极为难闻,只不过由于天长日久才多少习惯下来。巨人身上生了比牛皮癣还要严重的糙皮,后来又有人干脆说就是鳞片,说这对他就像一层铁甲壳,一般的刀子都戳不透。他在城堡里走动时不穿衣服,『露』着奇大的阳物,第一次见到的人都要努力忍住心底的惊呼。他有一副极好的胃口,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又食不厌精,通常要由十二个厨子轮流做出菜肴,摆满一个三米宽六米长的木台,由他随意挑食。即便饱餐一顿之后,他走出门来,见到一些小动物之类,比如蜥蜴蜈蚣,甚至是蚯蚓和蟑螂,也都要随手捉了吃。他一边咯吱咯吱嚼着东西,一边和新选进城堡的少男少女逗趣,有时一龇牙就吓得他们半昏过去。

巨人特别喜欢生吃五毒,据说这是为了保持自身的毒『性』。一旦争斗发生时,他只要下口咬上对手,对手也就必死无疑。他的唾『液』和血,甚至是手指甲的划痕,都能置人于死地。有一阵城堡里野猪泛滥,长了大獠牙的野猪不知挑伤和戳死了多少市民,最后惹得巨人火起,蹲在一个野猪必经的街口,待它们冲过来时,即一掌一个拍死。当年满城的烹肉味让城里人记住了好几十年,许久之后一提到那场人猪大战,他们还要感激巨人的勇武。

可是供养这样一个英名远扬的家伙所费不赀。精米精肉按时送进城堡不算,还要送大量的绫罗绸缎。按说一个不穿衣服的家伙根本不需要后者,后来才知道他用不用是一回事,送不送又是另一回事。有许多东西实在搞不清是被他所用,还仅仅是满足于一种喜好和欲望堆积在城堡里。引起众人疑虑的是越来越多的传闻,是巨人生吞五毒以及其他的种种怪癖,以及格外残忍的行径。人们私下断定这早已不是什么当年的那个英雄了,而是一座年代久远的阴暗城堡中滋生出的超常妖怪,这妖怪在暗中将主人吃掉,然后也就取而代之。这个巨人渐渐趋近民间传说中的魔头,不同的只是这座城堡确属一个真实存在,它至今还矗在那儿呢。

巨妖有着超人的欲望,对城中稍有姿『色』者一一亲幸。被亲近者毫无反抗之心,因为只要离得近了一睹面貌、一嗅气息,也就吓得筛糠。她们大多被蹂躏个半死,所余时间不过是留在人世苟活罢了。大约在巨妖长到一百二十岁左右,又开始增添了新的嗜好:戏耍孩童。一些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要一块儿送进去当贴身听差,以随时满足他的兽欲。半夜里城堡响起撕心裂肺的喊叫声,接上又被一阵阵巨大的哈气声所湮没,即是老妖『乱』施『淫』威的时刻。更可恐怖的是每到了半年城堡里就要失踪一名美童,一开始人们还以为是走失或逃离,正在心中为他们庆幸呢,后来才知道是被老妖吃了。“这家伙成了食人番了!”城里一传十十传百,个个惶恐不安,恨得咬牙切齿。

大约在后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堡里的人不断想方设法除妖,于是围绕这些又滋生出无数的故事。比如人们在老妖经过处挖了陷坑,坑底栽了尖刀;再比如买通厨子下毒……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老妖最多在陷坑里伤个皮『毛』,或者吞下大剂量的毒『药』面不改『色』——他体内的毒汁已经远超所施之毒,自然不再怕什么毒『药』。更可悲的是每一次除妖失败都要带来巨大的后果,引起一阵疯狂的报复。老妖先是被针对他的阴谋气得不停地放屁,于是充斥了整个城堡的臭气让人窒息,让人变得身上无力,面『色』青紫,于危急关头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再接下来老妖会很容易地伸手逮住身边随便一个可疑人物,如丫环或厨子护卫,不容分说揪着两腿就生生撕扯了。

在极为绝望的日子里,有的护卫铤而走险干过冒死一搏的事。趁老妖进食时,装作凑近了为其切肉,然后猛地举刀刺其咽喉:喉结像石球一样滚动一下,颈上的老皮鳞块重叠,哧啦哧啦被刀刃割下一些屑末,连血都不出;老妖只不过给弄得嫌痒,咳一声,吐出嘴里的肉,一低下颏夹住了刀子,然后一掌把护卫打翻在地,用脚踩巴踩巴将其闷死。还有人在老妖睡熟时想过办法:悄悄缚了他的手又罩上他的头,要把他活活憋死。谁知他的肺活量超过常人数倍,憋急了一声大呼,罩在头部的袋子马上开裂。老妖睡觉时双腿大撇,模样丑陋无比,有人就想取一个大锤猛击那对硕大的睾丸。可是刚刚举起锤子就吓得一旁的女人惊叫起来,老妖一翻身,锤子砸在了胯骨上,结果只在厚皮上落下一个白印。还有人尝试在下半夜堵塞了门窗,投进一些硫磺之类点燃,将其熏死。谁知几个时辰过去,屋里的侍人和各种生灵全都一命呜呼,惟有老妖在黎明时分摇摇晃晃出门,打着哈欠,只不过一头『毛』发和两撇胡子被熏白了,其余安然无恙。

真正完成复仇大计的是一位英俊青年。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贫民窟里,自小和一个小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起长大。要对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来都是他们之间捉对儿厮杀的,没有她的参与也就一事无成。

传说英俊青年心爱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于是就从城堡传出令来,让人马上把小仙女送到里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腾一番——这是老妖身边的人为了讨好魔头琢磨出来的,其实老妖本身是个粗物,根本没有这么多讲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条条覆上桂花,再用芋头叶子裹了,用马兰草细细缠好。这样远看只是一个绿『色』草人,被称为“生人粽子”,为了让百无聊赖的老妖觉得有趣,到时候一层层解了高兴。因为老妖活得太久,身边已无新鲜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时想方设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壮汉赤脚走炭火,那种呼天抢地的大叫让老妖分外高兴;所有在城堡来往的人都不得穿一丝一缕,一切为了交欢和观看方便;为了测试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还发明了一种游戏,说一声“我死了”,卫兵头儿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赶紧表示悲伤和忠心,都要进行上吊表演,随便找一个门框和树枝就挂上绳子,结果许多人都因为表演过于真实而当场毙命。一些身怀绝技的面相师、预言家、变戏法的,都成为城堡里最受欢迎的人,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搅得热热闹闹,日夜灯火通明。不过老妖困极而眠,一觉醒来会犯糊涂,一睁眼瞄瞄满屋的怪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来刺杀他的,就一掌一个全拍死了。

小仙女送进城堡的日子已经临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绝。他城里城外寻找武艺高强的人,想汇集起来攻打那个城堡。这一行动进行得极为秘密,因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会败『露』。最后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刚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被一个个领到小仙女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个小姑娘是何等娇弱和美妙,于是全都下了殉难的决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动了一位心怀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抛弃的结发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隐秘和底细,这会儿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紧的一招是教会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种独特的唱词和曲调会让老妖魂飞天外,让他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人事不省。也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彻底解决老妖和巢里的一群卫士、各种各样的男女——因为这一百多年来城堡里积累了奇怪的、不为人知的人事传统,这其中既有深不见底的冤仇和恐惧,也有令人费解的忠诚和依恋,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彻底扫除一个城堡里的百年老妖比想象中艰难十倍,如若不然,这一百年里早不知换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进城堡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轿夫,英俊青年则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顶大轿由几十棵高大的白杨做成,这些白杨都是新伐的,带着青枝绿叶;轿里铺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个香喷喷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练习刚刚学会的『迷』魂歌,只等大轿在城堡里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气猛地浓烈起来的那一刻,开口啊啊大唱。她给打扮得怪模怪样,因为全身都被绿『色』的大芋头叶覆着,又被马兰草仔细地扎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人形粽子。一种浓烈的花香从她身上散发出来,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跄跄,他们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老天爷保佑咱快些进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飞快的弯刀割下那老妖的头颅,那时好事也就成了。浓浓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轿子后边,赶也赶不开,就这样一路跟着进了城堡。

过了一道道大门,迈过一道道坎儿,最后的一道窄门大轿通不过,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让这个“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见老妖。其余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盘腿坐在窄门外等候动静,无论那些侍人怎么呵斥都不退去。

这会儿时间大约到了中午,老妖正好从大床上爬起来解溲。哗哗的撒『尿』声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为了不让背上的人吓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体遮挡着小美人的视线。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双腿,那是比大橡树还要粗的两根肉柱;接着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样圆的腰、像一面土墙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样的头颅。头颅中央是一对火红的眼睛,正闪闪烁烁向这边瞥来——待瀑布消失了时,这对眼睛渐渐变成了蓝『色』。老妖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边蹭痒痒,一边嬉着脸看。一位上了年纪的侍者大声喝道:“还不跪了!”老妖的阳物蠕动着,让人想起一条秃尾蛇。这蛇头昂了三下,又垂下来。“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给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头喊着,背上的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她刚才一伸脖子的瞬间看见了老妖,接着就吓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颠她、拍她、喊她,直到听她在背上发出“啊”的一声——『迷』魂歌终于由缓到急地唱了起来。

老妖在这歌声里手舞足蹈,乐得一塌糊涂。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万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声里舞动,舞动,手脚越来越笨拙迟缓,又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巨大的身躯轰一声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个活结儿扯了扯,全身的马兰草刷一声掉下来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儿光芒四『射』,把整个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声大叫中迅速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从散『乱』的马兰草中找出一把锋利的小弯刀。他扑向老妖的一瞬,旁边的老侍者立刻吓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个四方头颅——无论怎么砍、刺、拉、剁,那长了鳞片的粗颈就是不出一滴血,顶多是撬下几点鳞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急得一边大骂一边去踢那对硕大的睾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胶皮一样又艮又韧,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弹回来。这会儿窄门外面已是杀声震天,十二勇士与护卫打斗起来,他们一边打一边往里撤——护卫戴了闪亮的钢盔,相互碰得咣咣响,在勇士的喊杀声中接二连三倒在地上。有三四个勇士终于能够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几个人一起扭住那个鳞片包裹的大头颅,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脉管,像割树根一样逐条切开一点,再顺着脉管游动刀子,总算割开了一寸长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气立刻弥漫开来,让人呕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时间眼看快到了,那对红『色』的眼睛又眨巴起来。几个勇士焦急中一齐把刀刃儿放在老妖颈上,英俊青年挥起大锤连连砸向刀背——四方头颅被大锤震得一颠一颠,最后硬是一点一点被凿下来,终于骨碌碌滚下了大床——与此同时老妖醒来,幸亏一个勇士上前一把抢到了头颅,在“快跑快跑”的吆喝声中猛冲了出去……无头老妖挥舞双手爬起,洒着黑血『乱』窜,势不可挡,一直追出了老巢,连着迈过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大门旁的一个大石狮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绊了一下,急中生『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抓过倒地的石狮子就栽在冒血的颈子上,接着三晃两晃,轰一声倒向了石板地……

《凶宅》

我对橡树路怀有无尽的好奇。就像真正的奇地探险一样,开始的日子小心翼翼,耗时费力却难以走向深处,更多的只是在边缘徘徊。我发现即便在外围地区也完全是另一个天地,不仅是干净,安谧,还有其他地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些好去处,比如茶屋,书店,服装店,糕点店。有一个糖果店让我流连忘返:店面不大,却是锃明瓦亮,里面的营业员一『色』女子,她们穿了洁白的工作服,头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头巾。在我眼里她们肯定是专门挑选而来的,不然的话怎么会是一『色』的美女?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凹眼姑娘,简直不敢多看,看得多了就会脸热心跳,手心出汗,说话磕磕巴巴。我发现那些从城堡深处走来的老老少少可真不少,他们当中的男『性』像我一样,一到糖果店就挪不动腿了,最后只买走一点点糖果。我明白,在这个明媚的城区里,任何一个店铺里的工作人员都要像模像样才好,因为他们要经得起挑剔,要让人看了心情愉快。不远处居住的大都是一些首长,或与首长有关的人,让他们高兴当然很重要。

我不能总是在糖果店里磨蹭,少不了也要买点糖果。当时我嘴里咯啷咯啷吮着糖果,甜得发酸。凹眼姑娘捏起一个西瓜糖给我,我在嘴里化掉了上面粘的一层砂糖又吐出来看了一下:西瓜瓣儿一片绿一片红,『逼』真喜人。我重新送进嘴里时,凹眼姑娘笑了。她说:“你们男的就像小孩儿一样。”

我与凹眼姑娘相熟一些之后,交谈中得知了不少关于这片城区的事情。城堡老妖的故事她当然知道,不过她说的与一般流传的稍有差异,她说老妖最后并没有死,不过是顶着石狮子跑开了,一路追着自己的“真头”跑下去,一年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转回来一圈儿。我说:“这该多么吓人哪!”她说:“吓人的事儿嘛,在这个城区里可就多了。”再问,她不愿说。我小声说:“你们平时可以随便吃糖果吧?”她立刻警觉地盯住我问:“谁说的?”我摇头:“不过这么想。”她脸『色』冷冷地哼一句:“可不能『乱』想。”

从糖果店里出来的夜晚睡不好。我在想那个凹眼姑娘,怎么也抹不去她的影子。我特别想和她恋爱。也许是自己长得特别瘦削的关系,我一度嗜爱糖果到了入『迷』的程度。而且我固执地认为全城所有的糖果店中,惟有橡树路的店是最好的。这种认识甚至影响了我的大半生,十多年过去,我还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反正那时我总是去那个店,这使店里的姑娘一见了我就发出故意的咳嗽声,还一齐去瞟凹眼姑娘。我心里发慌,但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凹眼姑娘却根本不在乎,照常营业说笑,显示“一把抓”的功夫——抓一把糖果放在称盘中,大多数时候竟能和顾客要买的斤数一丝不差!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入了『迷』,在心里称之为奇人!我想瞧她啊,不仅是美丽,而且身怀绝技——我开始在内心揣度自己与这样的人是否般配的严肃问题了。我当时深重的自卑感至今还记忆犹新。

如今看,造成这种自卑感的原因是复杂的。除了她的美丽容颜和超绝的业务技能之外,她在大名鼎鼎的橡树路工作也是问题之一。但无论怎么说,青年人求偶心切,最终仍会战胜和超越一切阻障。我们终于有了第一次约会——这样说马马虎虎,因为实际上只不过是一起在下班后走了走而已。我们从橡树路一直走到了破破『乱』『乱』的街区,走向了一条不约而同的路径。本来在风景如画的地方散散步多么好啊,可我们都不想这样,而是有些慌促地离开了那里。为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离开。天渐渐暗下来了,都不想回去吃晚饭。她一路上说的话不多,印象深刻的只有这样几句:“你的学问该有多深啊!”我听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种钦佩的感叹,而非质疑。我谦逊了几句,夸她:“你有怎样的一只手啊!”记得她立刻把手伸到了眼前。我在微弱的路灯下看着这手——白皙娇嫩,手指长长的,让人想起一截葱白。她把手伸到我的眼前,长时间不动,惹得我真想一把抓住再不松开。她最后叹了一声,把手缩了回去。我后来为这事儿后悔得很,认为很可能是自己所犯的一个巨大错误,我将因此而耽搁美妙的恋爱进程。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我因为拥有复杂的个人经历,又受过高等教育,所以说算是一个心智丰富而情感曲折的年轻人。但所有这些方面我都悄悄地掩藏起来,原因是心眼儿多的人在工作单位或任何地方,总要格外受人提防。我尽可能装作没有什么阅历的一个青年,看上去与自己单薄的身材极相谐调。其实呢,我会把一切尽收眼底。对于这座新来乍到的城市,我多少有些发蒙,有些不适应,但还不至于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说实在的,除了对橡树路怀有神秘之情,其他市区我还看不上眼呢。姑娘则是另一回事了,对她们嘛,我总是有一种神秘之感,从来都谨慎小心。与她们的任何孟浪之交、失度之情,都会引来始料不及的巨大后果,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怎么说都不过分。在我进城后的第二三年里,就发生了一些关于她们的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将长久地影响到这座城市的历史。我与凹眼姑娘的交往幸亏没有搅进这个事件太深,这是我许久以后想起来都要害怕、都要庆幸的。

总之我日夜琢磨的大多是怎样快速进入相互亲近的轨道。凹眼姑娘大大方方,她与我在一起时笑眯眯的,腮上有两个酒窝,鼻梁左侧有两个小小的雀斑。她张开嘴的时候,『露』出了两个不太显着的虎牙。胸脯真高。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糖果味。可能是单独接触两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因为要跨过一条刚刚掘开的小沟,我扶了她一下。结果她握住我的手一直不放。我的心跳快极了,接着一切都有了质的改变。我们扯扯拉拉地来到了一棵不大的树下,不知是她还是我的决定,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就在树下站着。如果是橡树路就好了,这儿就不行,树不仅少,而且每一棵都瘦得可怜,根本遮不住人们的视线,来往的路人都要好奇地、认真地看过来一眼。我们也就在极少的一点空隙中相互亲热着。我吻了她,感受到她口腔里有一股浓烈的糖果味,这使我想到了她的职业。

这是我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后来将其概括为自己的“糖果时期”。这个时期不尽是美好奇妙的甘甜的回忆,而是伴随了其他味道。比如,烟的味道。我对这种味道是相当敏感的,不论其出现在何时何地。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味道的强烈干扰,我个人的故事会有一段极端复杂的『插』曲,说不定我的命运也要变得格外凄惨。这样说是毫不夸张的。还好,一切都要感激自己超常的嗅觉。

我和凹眼姑娘在一起时主要是接吻。这种事让人不知疲倦。我紧紧攫住她小巧浑圆之躯,心里充满了感激。对一切都开始感激,对这座城市,对橡树路,甚至对那个恶魔的故事。接着春天来临了,我们夜里躺在刚刚萌发的草地上,冲动得不能自已。多少赞美春天的好句子,春天之奇妙真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春天就像美酒,容易成事也容易败事,容易让人犯下大错。那个夜晚我们躺在那儿,缠缠绵绵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然后就想干点无法控制的事儿。我们都冲动得面红耳赤,脑门上全是汗水。最后的一刻她好像有点犹豫或怎么,我记不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是自己的蛮横无理——对于一直跟随自己的强烈欲念,我简直是毫无办法——她有一阵甚至不再吻我,后来总算吻我了,一只手还要松松地提着滑脱的内裤……可就在这时,我突然从她口腔里闻到了一阵浓浓的烟草味。

我的手从她身上滑了下来。

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瞪着大眼看我。月光下这双眼睛因为生气而变得多少有些陌生,甚至是冰冷的,但也令人难忘地美丽。

“你吸烟吗?”我镇定了一下,问。

她摇头。垂着睫『毛』。

“那怎么回事啊?”

她一声不吭,用手梳理了一下稍『乱』的头发,下意识地使劲勒紧了一下腰带,哧哧笑了起来。

我对这笑声没什么好感。我是一个相对严肃的人,即便干坏事也要严肃。我瞪着她。

接下去她以少有的大方告诉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也即时揭开了橡树路神秘帷幕之一角。那个夜晚,很长时间里我只有倾听的份儿,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她说你当那是怎么一回事?那是刚刚被一个吸烟的男人亲了的缘故——而过去为了掩盖这一点,她都是在出门约会时嚼几块糖果,这一次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一方面因为做得草率,另一方面也因为对方是一个大烟鬼,他不仅吸烟,而且还闹起了洋派,吸的是一种粗粗的雪茄。“就这样,俺『露』了馅儿。”她嘻嘻笑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她终于『露』出了本相。我不吱一声地听下去,看看她还会说出什么惊人的事情。

她说严格来讲我们还是老乡呢,自己也是东部平原出生的,后来才随父亲来到这儿……刚来这座城市的外地人就知道大惊小怪的,其实这有什么啊!这里是橡树路,这儿发生什么都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要知道这里是老妖盘踞过的地方,除了老妖,别的妖也有。这里的老房子多得数也数不完,中国外国的冤魂多得不得了,比如说闹鬼的屋子吧,在橡树路上多得是,长了人们也就不怕了,照住不误哩!半夜里有巡夜的人看见一个穿白衣白裤的女人在草地上晃悠,开始吓得半死,再后来就不怕了。有时还能看见金发碧眼的女人夜里出来打转,那是洋女人的魂儿,她们喜欢这儿,可能还有死死相恋的人呢,反正就是不愿回国。想想看,住在这样地方的年轻人还有什么想不开?他们开通得什么似的,哪个见了漂亮姑娘还不大大咧咧的?再说了,谁还得专门待在糖果店里等着你来啃啊?在你出现之前,和咱好的小伙子多了!你赶上个末尾儿也不错嘛!

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天方夜谭。那一会儿我屏住了呼吸,好奇大于气愤,于是只顾听下去。

她举例:有一个大官就住了一套凶宅,那原是一百多年前一位总督大人住过的。咱的大官根本不信有凶宅这回事,因为一信就不得了,就做不成咱这边的官儿了,咱这边的官儿原是不信鬼神的。不光是他,就是他的儿女、老婆子,也没有一个公开说这个的。不过他们背后还是什么都明白,知道这大屋里时不时地闹鬼。大官刚死了一年,遗下一个老太婆管不住儿女了,这些儿女个个都是能闹的主儿,他们把一条街上的伙伴都领到这个宅子里,让他们看看新奇,常在半夜里黑着灯听动静。这以后闹了多少次鬼倒不知道,有一件事倒是真的,就是男男女女在黑影里好起来了。凶宅成了欢乐的场所,他们有时玩着玩着就什么都忘了,不光忘了时间,忘了地点,连自己是哪个年代的人都忘了。他们干的事情据说和当年的一些鬼魂差不多:跳舞,动不动就亲嘴儿;不知是电灯因为事故突然停电还是有人故意弄出来的,反正是一家伙就黑灯瞎火了——这一下倒真是个时候啊,疯狂的男男女女来了劲儿,他们在宽敞的大厅里一点羞耻都没有了,净干一些没法儿听的事情。也许是后来有人夸张,把事情越传越玄,说当时的大厅里、旁边的小房间里,都成了跳舞和『淫』『乱』之所,男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呼叫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我屏住呼吸听着,问凹眼姑娘。

她笑一会儿又严肃起来,说:“开始没那么严重。我们不过是在一起抽洋烟、喝洋酒和咖啡,还吃鱼子酱……后来……”

我吸着冷气。这在当时都是进口的东西,一般人闻所未闻。我不相信地看着她,但从神『色』上看出她毫无夸张。

她斜着眼睛瞟我,我却从中看出了一丝炫耀。她咕哝着:“我们喝酒喝多了才出一点点事,有时醒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衣服给解了……这里的漂亮姑娘多了,好小伙子也多,就像电影里演的差不多。告诉你,我在当中可不算最漂亮的。我们主要是跳舞——亲嘴吗?那当然是少不了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我真不敢相信她也是来自东部平原的人。我心里为她感到可惜和——可耻。可是她满不在乎,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闪动,多么诱人又多么可怕。是的,这一夜我觉得她和她来往的那个世界都是无比可怕的。我的呼吸变得小心翼翼了,口吃一样问道:

“你们,真的在那儿过夜了?”

“那当然。过夜又算什么?那个大厅,那个大宅子太大了,就是同时待上三四十人也宽宽敞敞,一点都不拥挤啊。大家并排躺着聊天,困了就睡过去了。也有人半夜躲到小屋里去了,他们在里面干些什么咱都知道……嘻嘻,吓着了你吧?”

我记得凹眼姑娘伸手『摸』着我的下巴颏,有几分怜惜的样子。其实该是我为她怜惜吧。那个夜晚我到底多么痛苦,谁也不知道。但惟有我的耿耿于怀,可以在许久以后还提醒自己当时的震惊以及无奈。我在心里不停地告诫自己:你一定要坚强啊,你要远离这个姑娘,因为她去过那个凶宅。

可是这种事情说说容易,要真的办到就难了。我无法忘掉她的一双凹眼,无法忘掉她嘴里的糖果味道。当然,我也忘不掉她嘴里的那一丝烟味儿。

对我来说,烟味儿等同于魔鬼的气味。我有时觉得她本身就是一个魔女和水妖——在我出生的东部海边就有水妖的传说,传说中她们个个妖冶,『迷』人而可怕,如果一个男子『迷』上了她们,在享尽欢乐之后,结局就是被她们拖到深水里溺死。

我没法不再去那个糖果店。但我们仍然有过几次约会,仍然去过一些阴暗而肮脏的城市角落。记得我们曾在没有路灯的僻巷、在堆了水泥管子的什么地方流连,让美妙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耗掉。这些时间怪可惜的,因为我们什么重要的事情也没有办成,这当然与那种可恶的烟味有关。许久之后回想起来,不知该庆幸还是后悔。我渴望她,又恐惧她。我发现她对我有一种现实的向往,因为到现在为止,她以前的经历都过于浪漫,或者干脆说:无耻。

她说:“你真是一个老实人。”

我心中愤愤不平地说:是的,就因为我没有去过凶宅!

她口中流『露』出的凶宅的故事渐渐多起来,这使我对那片童话般的城堡、对橡树路,有了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她说千万不要一味责备那些夜晚进出凶宅的年轻人,因为大家说到底也坏不到哪里去。再说那个地方太古老了,中国外国的鬼魂到处都是,他们一到了黑夜就溜出来了,说不定还趁机钻挤到年轻人中间占点便宜呢!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格外费解,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占什么便宜?”

“什么便宜?那些留下来的鬼魂都是『色』鬼,有一个算一个,净在这片城堡里干坏事儿,要不是为了这个,他们早就撤走了……”

一个“撤”字让我觉得问题极为严重。我想起了一支滞留的部队。

她哼哼唧唧说下去:“他们是鬼魂啊,你反正看不见,结果他们就趁黑儿『摸』这个一把、『摸』那个一把。有时姑娘家正睡着觉——要知道闹腾了半夜都困哪——就有什么湿漉漉地顶过来了,让你入了『迷』地在黑影里抱住对方……那肯定是鬼魂干的。我敢保证说,我们当中有两个怀了身孕的,就是他们弄成的。我敢肯定……”

可是我除了震惊,一点都不能肯定。我说:“魔鬼,一般来说,他们……都是怕人的。而且,他们并没有什么生育能力……”

我在那个时候谈问题太学术化了。其实这种认真近似于迂腐,这在我当时的年龄尤其不应该。果然,她立刻笑了。她说:“跟你说什么好呢?老实告诉你吧,你并不了解问题的实际!”

看来她前面说得并不“老实”。我只好洗耳恭听下去。

“我们那些人都是由朋友介绍过去的。你想想,像咱一样的漂亮姑娘能瞒得住谁呀,哪条街上有个好看的、她干什么工作,很快就被人知道了。然后就有人来约了,说到一个什么地方看内部电影、跳舞,那里有多么好玩。橡树路以前怪神秘的,谁不想去玩啊。就这样我们凑起了堆儿……”

“你早就知道自己漂亮啊?”

“你说呢?”

我没有吱声。因为我压根儿就提了一个极傻的问题。她真的太漂亮了——东部出美女啊。这也正是我冒着生命危险与之来往的原因。我这样说并非夸张,这真的是一种生命危险,这我以后会说到的。只是当时的夜晚我并没有那样深刻切实的认识,只是犹豫和激动并存,并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中极为小心地进行着。我被一种美『色』所诱『惑』,却又下定决心远离没有贞洁的异『性』。如果我将来发现自己的新娘曾经与魔鬼同床,那将是我一生最悲惨的经历。

凹眼姑娘的手牵上我的手,将其按到她的胸部。我为此会感谢和铭记,会长久地记住这种慷慨。她在这个时刻一切都可以被原谅,而且我毫不虚伪地附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爱你……”

她哜哜笑了。

我严肃的、深情的回告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飞光了。我在黑影里望着她,与此同时发现自己从本质上说,还仍然是一个淳朴的青年。

她的不可思议的软软的胸部让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旋动。我想说:“求求你了,你到底会走多远?你真的不能离开那片凶宅?”但我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知道,一切都为时过晚。这件事情的结局只能是:不是她最终离开凶宅,而是我最终离开她。但时机不到——我太软弱,我太经不起诱『惑』。我作为一个独身青年,已经陷得太深了,我害怕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

“我想把你也介绍给他们——怎么样?”

我一生都不会忘记她于黑影中发出的这句大胆提议。我惊呆了,直盯盯地望着她。

“这是真的。你不相信?我领你去,他们肯定会收下你的。”

我的自卑感和难以形容的自尊让我的脸一下烧了起来。我在心里反抗说:“我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收下呢?他们那些人又有什么了不起?他们不过是住在橡树路上的一帮浪『荡』子弟而已!”我在沉默的这一刻想的是:我走过了多少路啊,是的,从年龄上看也许我还不够大,可是我的经历实在是复杂极了。我压根儿就瞧不起那些城里的嫩『毛』儿,不管他们住在怎样神秘的大宅里。在我这样想时,她又问了:

“你去不去啊?你答应了,咱们明天晚上就去。”

“我去干什么啊,我又不是女的。”

“哎呀,你以为他们光要女的啊,好小伙子也要哩。咱们一起喝酒,看电影和电视——大彩电,这么大的……”她伸手比画着。

后者对我倒是一种引诱。我很想看到大屏幕彩电。不过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知道这会付出一些代价的,尽管这代价是什么要以后才能知道——那代价竟是耸人听闻的巨大。

关于凶宅和鬼魂的事后来又听到了一些,这间接证明了凹眼姑娘的话。那片老城区实在太古老了,它几易其手,先后属于东洋西洋人,属于白『色』红『色』政权,既住过举世闻名的军阀头子,又逗留过穿黑『色』长袍的教主。一些史书上写过的最为有名的人物,不知多少个在此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这儿对于大多数城里人来说,是纠缠不休的历史,是重重叠叠的故事,是神秘的代名词。有退休的老巡警传出话来,说那些城堡的石头间、墙壁里,特别是老房子阴暗的地下室里,或多或少都藏下了什么隐秘。那些不愿离去的鬼魂哪,真的是中外间杂,他们一到了夜晚就在这片老城区里游『荡』。巡警说在下半夜不止一次看到白『色』的影子飘过:像稍稍离地的纸人儿,一闪即逝。这是当年的情人在幽会,他们仍然保留了夜间谈情说爱的老习惯,时辰一到,他们亲热的机会也就来了。夜晚,吱吱啊啊的叫声、哼呀声、尖嗓子的呼喊,都掺在北风里,只要细心人竖起耳朵都能听见。

城里人认为,饱暖思『淫』欲这个说法真是太对了,中国外国同理。因为住在这个城区的人都是大富人或大官家,他们一闲下来就起劲地捣鼓那事儿。结果悲剧也就发生了,动枪动刀,血流遍地,风流鬼魂充斥在大街小巷里。男鬼不走女鬼就不走,争风吃醋,捉对厮杀。私通的病菌一直在这片老城区里流行,一代代传染下来,任何政权都没有办法彻底杜绝。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个开风气之先的时期,空气清新,兵强马壮,驻入这片城区的人都是钢筋铁骨一般。肯定是有人私下里议论过当地的怪异和邪癖之类,所以巡逻者严阵以待,一身戎装,而且枪不离肩。在紧要关头,比如半夜之后有什么黑影白影飘过,巡逻的人会厉声断喝,而后就是当空放枪。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些举措,如在街上撒生石灰、在老房子里洒消毒水、打扫庭除之类。所有的严厉果然产生了威慑,从那时直到八十年代初,基本上没有听说过凶宅和『色』鬼猖獗的事情。

“人和鬼说到底都是一样,都得镇压呀!”一位退休老巡警这样感叹道。他抬起因为中风而变得僵硬的手臂指了指远处的红『色』尖顶:“鬼怕恶人,那时候连他们也得老老实实,不敢『乱』说『乱』动。如今不行了,劲儿一松你就瞧吧,花花事儿保管又得出来……”

他显然也听到了什么风声。我心里有点为凹眼姑娘他们担心。

这一次我一见她就说出了老巡警的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得小心了。她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知道个屁,橡树路里的事儿谁敢管?再说外边的人都是瞎猜胡想,他们围不上边儿。”我说:“可是,我真不想让你陷到里边去——你不能拒绝他们吗?”

那会儿我的一双眼睛可能是湿润的。我知道自己在做着最后的努力,我并没有放弃心中的希望。我在半夜难以入眠的时候想着她,每一次都在假设中确认她是一位好姑娘。我为她失眠的时间太多了。

她长时间不再说什么。后来我们来到了路灯下。灯光昏暗,她从内衣口袋里掏着,掏出了一副扑克牌。我正疑『惑』,她打开那副牌让我看。我看不清楚,因为光线太暗了。可是当我终于看明白了之后,头立刻嗡地响了一下。我手里的牌差点掉在地上。原来这上面画了男女『裸』体,每一幅都是一丝不挂,有的还作出奇怪的姿势。她注视着我。我惊魂未定,问:“这、这是哪来的?”“进口的——有人从国外带进来的。刚传到我这儿,明晚我就得还给人家……”

那副扑克牌把我吓坏了。我明白在老城区,在那些老房子里,一个个凶宅里正上演着可怕的一幕。我不敢想象。

许久我都没有去找凹眼姑娘。我鼻孔里一会儿是『迷』人的糖果味儿,一会儿是浓烈呛人的烟草味儿。可是即便这样也难以抵消从心底泛上来的焦渴。我一次次独自一人来到橡树路的边缘地带,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一直走过去,走到我从心里喜欢的书店中。我尤其远远躲着那个糖果店。

这样大约过去了半个多月,我差不多病了一场。身体恢复之后,我在夜晚再也不能安静地待在宿舍里了,而是长时间地走在破旧的城区里。我发现自己每一个停留的地方,都曾经是两个人驻足之地:我们在这儿倾诉过,拥抱过,这里的树木甚至石块都记住了我的羞涩、她的压低了的笑声。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这是告别来了,我会把你彻底忘掉的。

一个月夜,我刚刚沿着一条街巷走了不远,突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心头一热。我如果站在阴影里,她就会走远。可是我却一直走向前去,走到了光亮下。她站住了。我不能肯定她为什么来到这儿——我发现她的眼神恍恍惚惚,既不高兴也不难过,看着我,抿了抿嘴唇。我正犹豫着不知该说什么,她却一下拥住了我。

一股『逼』人的烟草味儿。

我会记住那个月夜里的一切,特别是刺鼻的烟草味儿。我记得她用力地吻我,吻了许久。是的,后来我还闻到了浓浓的酒气。蓬松的胸部压在我的身上,让我险些流出泪水。

她在月光下看我的眼神,让我想到了一只猫。在我眼里,猫是最美的动物,然而它是如此地神秘、如此地费解。

《黑九月》

一场风暴在悄悄酝酿,像一层黑云往下垂落,缓慢而沉重地压在了整个城区。各种传闻在机关走廊里飞快游走,然后进入一些小小的空间。几天后普通市民也听到了什么,他们吓得大气不出,屏息静气地倾听和等待。

先是说这个城市出了一个大案子,一个惊天动地的案子,它是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最为耸人听闻的犯罪事件。传闻说:就在前不久,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全城警车一齐出动,把那个神秘的老城区一下包围起来。那里刚开始多么安静啊,可惜这种安静只是一种假象,更大的喧嚣藏在它的内核里。那里有一处处半空的大宅,里面正藏有一些『淫』『荡』的家伙,他们纠结一起,干着一般人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在阴暗的角落里,有人彻夜不眠,制造出千奇百怪的牛头马面。他们盘踞在这些见不得阳光之地,就像花花绿绿的一群毒蛇打了结儿……到底是怎样的情形谁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士兵一围,枪刺一架,铁拳之下顷刻分化瓦解,俗话说他们给“一锅端了”。

但是这一段时间谁也没有听说警车在老城区嘶叫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项极为隐秘和特别的战斗:执行任务者要深入橡树路内部,因为那不是一般的地方,而是一个特殊人物云集之地,既不能惊动了首长的安眠,又得把这么棘手这么吓人的事情办得妥当。总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行事,既是武力解决,是铁拳,又要不动声『色』地干完,要眼疾手快腿脚麻利。要不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嘛,两天之后再看吧,不光橡树路上的事办得利利索索,其他地方也差不多了——那里就没有这么多穷讲究了,警车可以呜呜大叫着抓人,一排排全副武装的持枪人就站在巷子两旁。据说类似于凶宅那样的地方全城不止一处,说到底完全是从『淫』『乱』的中心——凶宅——一圈一圈扩散出来的。这又一次证明了老城堡区确有一种『淫』『乱』的病毒,它会在人们心弦松弛的时候悄悄游动出来,渐渐蔓延开来。

最后全城到底抓了多少人谁也说不清,只知道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整饬,其严厉前所未有。据说这座偌大的城市突然就到了生死存亡的决定关头:或者像过去一样有条不紊地生活下去,或者让『淫』『乱』病毒弥漫到整个城区,吞噬我们的生活,最后留下一幅惨不忍睹的场景。没有人确切知道这种病毒失控之后的局面究竟会怎样,只是想象一下就会吓得脸『色』惨白。赤『裸』和滥交、彻夜不眠的『淫』『乱』、鬼哭狼嚎的大宅……老天,简直是世界末日。这事真的发生过?真的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在我们的城市?

我们都不相信。因为我们不愿意相信。我从未有过地忧心,因为在听着别人叙说时,正暗暗为凹眼姑娘捏了一把汗。

我匆匆跑到了糖果店。她不在。问了一下,旁边的姑娘拖着长腔说:“不——知——道!”她们意味深长地瞥瞥我,互相挤眼。我又问:从哪里才能找到她?一个姑娘终于笑起来:“那就难了。你今后找她可就难了。人家啊,住进了高墙大屋,白天晚上都有站岗的呢!”我当然知道这不是好话,心怦怦跳起来,心想:果然,一切担心都成了真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边对发生在城区、特别是橡树路的大案有了较为准确的解释。原来这是一场与暗中蔓延的腐化行为作斗争的专项活动,有关方面,特别是当年为夺取这座城市流过血的老同志,早已获得实情,他们忧心忡忡,一直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可见这个决心之难,因为所要打击的中心不在别处,而在橡树路内部!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是能否在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的大事,是考验勇气和胆魄的大事。还好,经过了再三筹划、商讨、准备,一道严厉的命令终于暗暗地、毅然地下达了。

原来橡树路的凶宅早就被盯上了。那些年轻人恣意享乐之时,正是被严密监控之日。他们哪里想得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啊。一些监视摄像镜头已经悄悄地安在了一些重要巷口,谁在那儿进出来往,一个个全被记录在案,到时候抵赖都没有用,只等一声令下收网即可。至于凶宅内部不堪入目之情,当时还没有窥视技术,这就得罪犯们亲自交待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难的。

“要下决心杀一批、关一批、罚一批!要巩固江山,就得流血!无论涉及谁的孩子、无论其老子有多么高的地位,都要一视同仁!”机关上传达领导人的讲话时,铿铿锵锵掷地有声。一股冰凉的风吹过,所有人身上都冷飕飕的。接上就是纷纷表态发言,一些人在挨过了一阵沉默之后,终于开口说话了:“早就该这样了,这还了得!这还了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老百姓不答应哪!”“老一辈打江山,咱们这一代保江山,这帮不肖子孙不除,江河就得变『色』啦!”

传说某某高级首长的儿子也抓起来了,这是多么惊人的消息。一些老首长虽然死了或退下来了,他们的妻子该多难受啊。因为这一次真要开杀戒的,不论是谁,只要罪证确凿,一律杀无赦!而且要从严从重从快!所有抓起来的都是什么人?是这座城市养尊处优的寄生虫,或者是尾随他们的人,即新时代的“纨绔子弟”。有人不明白怎样才算这样的子弟,他人只好做个示范,弯腰把裤脚挽起来——看者大惊说:“老天,在乡下,要干活就得这样挽裤啊!”对方严厉起来:“这可是城里,这儿不是乡下;谁要挽裤,那就——咔嚓!”他手做刀状,往前猛力一砍。

议论蜂起之时,专项活动也在随之深入。一辆辆敞篷汽车缓缓开上街头,上面全是抓获的男女『淫』棍,一律戴了沉重的胸牌,由执法人员扭住。男犯被剃了秃头,所以并看不出有多么风流。他们大致并不害怕,时不时抬头看街上的人。女的一般都低下头,却被押解的人揪得昂头或大仰——于是我一下看到了凹眼姑娘。我觉得身上的血直往上涌,两眼被火苗炙着。一句嘶哑的呼喊在喉咙熄灭了。车子开得很慢,我一直随上跑着。高音喇叭一遍遍历数他们的滔天罪行。我,并且也相信所有人,都一口口吸着这个秋天的冷气,心底却难以原谅这些罪犯。是的,他们也许真的犯下了滔天大罪,而且不可思议。我为他们每一个人痛惜。我不敢想象这些青春的面容会在这个月份里消逝——传说他们无一例外都会被执行枪决。

这是九月。天下起了冷雨。天在怜惜年轻的生命。

可是从理智上讲却无法原谅——这个月份的人终于狠了狠心,下了一个决心——杀吧。

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孩子,玩的是毁灭之火,玩着玩着就上了瘾,不知不觉地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但愿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后来人都能记住这不幸的、惊心动魄的一幕;记住这个九月,记住这一场连一场的风扫落叶,记住街道上黏湿的泥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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