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玉米地》
一
它的入口处有一块棕『色』的桐油牌子,上面写了“舜风农场”几个字。我站在这儿端量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新巧。改得好,巧借同音,不『露』斧痕,而且更加敦厚了。只有站在这儿才会明白它存在的理由:处于东部丘岭与平原的接合部稍北一点,正是界河进入平原地区的最初一段,河道在这里变得开阔起来;它的东岸不到五公里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河『潮』土,这是最适宜耕作的土壤……我感到奇怪的是,在东部已经极少未受分割和侵占的地方,能够找到这样一大片并如愿以偿地经营起来,这该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当然,我知道这不是帆帆的力量,也不是一般人的力量所能奏效。岳贞黎为了自己的干女儿可以将最后的一点力气使出去,想一想倒也令人感动。
初秋天气,东北风不紧不慢地吹着,好像在向我诉说另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我承认千里跋涉而来,有一多半就是被这些故事所吸引。我的怜悯心有时候未能抵御一颗好奇心,它即便到了中年也还是这么强盛。一片威势正旺的玉米地,一眼望不到边,大刀似的叶片和吐出的红缨让人眼热。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田园啊,这就是凯平梦中的那片大农场啊,只是它没有出现在西部高原,而是在东部,在帆帆的老家……我心里一阵发酸。
从灰『色』的大门入口望过去是一条白沙铺就的道路,打眼一看很像一般的乡间泥路,但仔细些看就知道是经过了严格修筑——硬实的路基极有可能是石子做成的,再上面才是一层黏土,是白沙。这种白沙会勾起沿海一带出生的人的一段回忆,让其心头发热,好像踏在这条路上,就等于一脚踏上了故乡。此刻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会找到一个故乡的女儿吗?当然,许多人会这样想啊想啊,想到那个淳朴的村姑。很可惜,她已经不是了。因为凯平的缘故,我一想到帆帆,想到与她仅有的几次见面,心里就有一种痛楚。这会儿令我吃惊的只是这片梦幻一样的大玉米地,它好像撩起了我心底的一丝嫉妒——谁能想到连一片不大的田园都无力保护的男人,在这片无边的农场跟前会有怎样的感慨?一个老朽的家伙轻轻动几下手指,就能帮她圈住这么大一片土地。这又一次让我明白帆帆为什么会那么畏惧——为了服从,她甚至抛弃了千载难逢的心爱——我相信她仍然深深地爱着凯平。多么可怕,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它像一个坚硬的疙瘩硌着我的心。
几排红砖瓦房差点没让玉米的海洋淹没。好在有几棵大树,它们是老槐,黑乌乌的树冠那么醒目,忠实地庇护着这儿的主人。狗叫起来了,接着人出来了,是个令人瞩目的小人儿——不到一公尺高,脖子细细的黑黑的,头颅特大。小人儿两只大眼睛雪亮亮的,手里抓紧一个大苹果跑过来,一边啃一边使劲盯住我。我注意到这个小家伙脸『色』发灰,衣衫偏大,好像营养不良似的,出奇地瘦削,嘴唇紫乌乌的。他看了我几眼,还没等我打招呼就反身往回跑了。停了三五分钟,一个头上包着碎花布巾的女人牵着大头娃娃的手出来了——我觉得眼熟,对方开口一喊,立刻让我认了出来!“啊,帆帆,帆帆!”
“真的是你?”她的手松开了大头娃娃,几步跨到了我的跟前,一手把头巾抹下来。一头乌发垂落,一个美丽少『妇』满脸阳光站在我的面前——她红润的嘴唇半张着,蹙起的眉头舒展开来,“喜鹊一直叫啊叫啊,你看看原来是这样!阿贝,小阿贝——快过来叫伯伯,你宁伯伯来了!”
“宁伯伯来了!来了!”那个大头娃娃只重复着母亲的话。原来这就是小阿贝,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他咕咕哝哝往前凑着,大眼盯住我,一丝友好都没有。这个孩子除了一双眼睛像母亲,其余都显得极陌生。他好像有明显的发育方面的『毛』病,脸上一点水灵气都没有。
帆帆把他抱起来,又走近了一点,眉头像刚才那样一蹙一展。这个动作让人觉得真美——我发现帆帆因为长时间田野生活的缘故,整个人已经完全有别于我在那个大院所看到的人了,脸庞、手和一截『露』在外面的胳膊都是微黑发红的颜『色』,形体也更加紧实。这是一个更加健康的帆帆。城里的她白生生的,结婚以后则变得更加白胖……小阿贝哼一声挣下来,自己到一边玩去了。她独自站在我面前,好像让人第一次发现长得这么高——她的两条腿可真长啊,这长长的两腿如果在田野上跑起来,头发让风一吹,会像一匹火红的小马——她真的是火红的,因为她身上总是驮了朝霞和晚霞。
“啊,真让我开眼……多大的一片农场!这就是他的理想啊,让你给实现了……”
一句话出口,又觉得突兀了。远处有几个人在忙着什么,那是农场的工人。一群鸽子在玉米地上方旋动、起落。更远的地方传来作业的机器声。
帆帆的眼睫缓缓地垂下来。又浓又长的睫『毛』就像蜀葵花瓣轻轻闭合了。我从她的神情上看到了一种不安。我这时想到了凯平说过的一句话——那是他听到帆帆跑回老家以后说的:“她仍然爱我,而不是别人……”是的,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结论。
只可惜,对于凯平来说一切好像都太晚了,无法挽回了。
她的年龄不算大,一番新的事业正在开始,她还是一个青年。可是因为胆怯或其他,她已经失去了人生当中最重要的机会,并且深深地伤害了对方——我不会忘记那个飞行员独守孤屋时忍受的那场煎熬,更有她的背叛所给予的致命打击。
“你从哪儿来?城里?”她问。
“嗯,不过我已经出来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一直在找——”
“找你过去那些朋友?”
我没说找古堡和凯平,只说:“是的。也找你……我在这儿朋友很多,我们分手很久了。这一段没什么要紧事情,我就游『荡』起来。”
帆帆听了十分高兴,马上笑了:“这多好啊,你就在我们农场好好待一阵吧!你看我们这里多宽敞,房子也多,什么都方便。你能来我真高兴啊!”
她的话一丝夸张都没有,我明显感到她的愉快。同时我也意识到,她见了我立刻会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可能仍旧缠绕在她的心头吧……可是这一次我会让她失望的,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有那个人的消息,他现在也成了一个失踪者。
她好像刚刚发现我一直身负背囊站着,上前揪了一下我的背带说:“它太重了,快放下放下……”
我们开始参观场舍:牲口棚、农机库、工人宿舍、食堂,还有一间澡堂、一间娱乐室。让我最喜欢的是那个饲养棚,里面有驴和马、牛,几只『奶』羊——这么多牲畜一齐仰脸儿看我,停止了咀嚼,让我有一种久违的幸福。这种情景即便在乡间也很少看到了。它们身上凝聚了大地的气息。我朝它们摆摆手,走开了。在一间很洁净的房间跟前,她伸手指着说:“你就住这里吧,这一间有浴室。”
我随她边走边看。鼻孔里是青草的气味,耳朵里是秋虫的声音。这里简直就像一个活着的童话。
一位胖胖的老太太擎着两只沾了面粉的手从一间屋里走出,见我和帆帆正说话就退回了屋里。帆帆说她是厨房里的,“会烧鱼头豆腐,鱼和豆腐都是我们自己产的,你信不信?”
我问了一句:“是淡水鱼?”
“当然,这里离海还有一段距离嘛……”
二
鱼头豆腐果然好极了。这是回到平原以来最好的一餐。帆帆端来了一个大玻璃杯,里面是自酿的葡萄酒。新酒的香气里很容易品出葡萄的味道,有一种涩涩的苦和微微的酸。这就是自酿酒。这在今天已经十分奢侈了,是一种久违的享受。入夜后秋虫叫得更响了,纷『乱』错杂,像讲述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农场工人有男有女,一共十来个人,他们友善地看着我这个身背大囊的远道客人。为防蚊虫,房舍空地上到处点燃了艾草火绳,它冒出的气味让人神往。
自酿酒似乎没什么劲道,但往往会不知不觉地喝多。帆帆无声地陪我,添酒的时候不说一句话。她自己只饮很少一点。我好像无力拒绝她的酒,一次次端起杯子。小阿贝时而进来,骑到母亲的肩上,偎在她的耳边咕哝几句又走开。
这是个回忆和忧伤的时刻。无论是酒还是艾草火绳的气味,都让我从头想起——这些年,这些事;特别是我在东部平原上的溃退,那些同甘共苦、如今也像我一样因找不到立足点而四处游『荡』的朋友们……我多么想念他们,满心愧疚无处诉说。我一遍遍想到了庆连,荷荷,我的老友拐子四哥,还有那个为坏了名声的淡水鱼而痛心疾首的宾子。平原上有那么多深夜难眠的人,他们与我一一相逢。
“我有一句话,它不说出来就会、就会鲠在心里……”
我觉得自己真的喝多了,因为我终于管不住自己的舌头,竟把一直隐在心头的那个尖利的问号吐了出来。尽管心底深处有个声音在阻止自己,可是舌头硬是将它喊了出来。我发现对面的帆帆脸『色』变了,她端杯子的手也抖动了。好,应该这样。
“我想问问你,你、你既然约定了凯平在那里,那个城边的孤屋等你,要一起逃开,为什么、为什么最后你要骗他?你是怎么想的?你难道真的爱上了那个田连连?我怎么就是不信?今夜没有第二个人,我想听你一句真话……”
好像纷『乱』的秋虫一下安静了。它们也要听一个隐秘。
帆帆的目光越过我的头顶,望向更遥远的夜空。我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发现今夜的星星变成了一团团火,在天空跳跃和燃烧。那些星星排成了队列,纵队,横队,然后又向更远处飘逝。我的眼睛有些模糊,『揉』了『揉』,再次望向帆帆。
她抿抿嘴,微微张开。这个半张的嘴巴真是要命,湿漉漉的,『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引人惶『惑』——当年也许就是这副神情把凯平死死『迷』住且永不忘怀。妈的,有的女人让人什么办法也没有,直到死了也没有办法。她盯向我,就这么半张着嘴巴,我只好把目光移开。
我一瞬间想起了来到东部的这些年里,我曾经遭遇的女『性』。她的面庞从脑海里闪过。老天,我在那片田园里以自酿的美酒毫不含糊地招待过她,在醉眼蒙眬中有过多少推心置腹的交谈。我不知从哪儿来的抑制力,汹涌奔腾的血流并没有冲决那道堤坝。她的不可抵御的活生生的美,具体而切近地罗列眼前。我会永远感激她的援助,感谢她与我同饮一壶煎茶一杯浊酒……过去了?那段青春,那段日子?
我想,今夜她如果固执地坚守自己的秘密,我将不再询问。这种询问只能有一次。我静静地期待着。秋虫们比我更少耐心,它们终于再次『乱』纷纷地鸣叫起来。与此同时,她开口说话了:
“嗯,我听见了。不过你能告诉我,这次又是他让你来这儿的吗?”
“不,这次可不是——我已经许久没见他了。这是我自己压在心里的一个问题。”
她点点头。她可真沉得住气啊。这样的女人尽管长得美丽,心眼是一般人的十倍,所以,因此,于是——稚气可爱的凯平就被她结结实实地耍了一把。这种致命的把戏只一次就足够了。她的脸转向我,声音淡淡的,好像回答的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小问题:
“好吧,我告诉你吧。因为我不小心犯了一个错误,就只能和田连连在一起了。我不能干干净净像原来一样,也就不配和凯平结婚了。”
这个问题回答得太过简单,乍一听甚至也没什么明显的破绽。可是我凭直觉就觉得这是欺骗,起码是扯淡和蒙人。我说:“是吗?你以为是我喝醉了吗?我清醒着呢,你别骗我了——我这么大年纪从老远跑来了,你连一句实话都不肯说!我又不会伤害你,只是一个谜压在心里难受……”
我觉得这一会儿酒醒了大半,嘴巴再也不绊了。
她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你是说,我在凯平这样的人面前,已经不配再犯错?”
“我,我可没那样说!”
“或者你的意思是说,我在凯平这样的人面前,已经不敢犯错?”
我挠着头:“你说到了哪里!我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就你们当时那样的情况、那种劲头,是不可能、也不太可能再爱上别的什么人的……”
“为什么就一定得是爱呢?世上的事情有多复杂,男女的事情就更复杂了,你怎么就只想到爱呢?只要爱就什么都不怕了吗?可是有时候钱更有力量、权更有力量,暴力就更不用说了——它简直压根儿用不着和你商量什么……”
我大声问:“难道你那会儿遇到了它们?田连连只是个炊事员,你说的这些东西他一样都没有!而且凭我的印象,他还是一个忠厚青年,他不会对你构成任何威胁。所以说帆帆,你不用和老大哥兜圈子了,我是一个过来人,我能听明白。你如果不想说,我就不会再问了。我会改掉这种可恶的好奇心!我不过是一直牵挂你和凯平的事,当时为你们奔走了那么长时间,到现在也放心不下来……”
帆帆不再吱声了。她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是啊,连连是个多么忠厚的年轻人哪,至今一句城里话都不会说。他在那儿一个亲人都没有,是农民的孩子从部队转业到首长家工作的。这样的青年在城里谁都可以欺负他——我那时觉得俺俩差不多一样可怜,我欺负谁都不能欺负他啊……”
她又一次止住了话头。
我应一句:“不能欺负他,并不意味着要满足他的所有要求。”
“我同情他,可是并不爱他,所以我还是离开了。他也知道这个,他现在并不恨我……”
我想说的是:一切的问题就在这里,你不爱他,可是却和他结婚生子,并且在最最关键的时刻一下背弃了真爱,践踏了人生最宝贵的一次约定!你可知道对方就为了这个约定,什么都放弃了什么都丢掉了!你啊,帆帆,你可真是忍心啊——你应该拍拍自己胸口问一句,你真的像他爱你一样,深深地死死地爱着?还有,你们一起作出那个约定时,你心里一点都没有掺杂其他吗?
就是你,帆帆,毁了我的朋友岳凯平一生。
我犹豫着,不知该怎么说出如上这些话。
“你不会怀疑这个的:我爱凯平,一辈子也没寻思过别人,现在和以后也不会有了……你不信我这些话吗?”
我摇摇头。
“怎么,真不信?”
“不。我是说,你这个闺女的心可真够狠的……”
“是啊,我的心真够狠的,这是真的啊……”她哭了。
“你这么爱一个人,说丢就能丢开——那一天在咖啡屋,你怀了孕才去见我,我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收拾了。你走到了这一步,多么不可思议……”
帆帆的哭泣低低的,显然是害怕那些工人们听见。我心里怜惜她,可又深深地为她遗憾,甚至是——不能原谅。
三
酒力还没有过去,可是它的力量沉入了身体的深处,让我浑身热辣辣的。我难以在这张桌前一直坐下去,就提议出去走走。玉米田间的小路啊,这样的夜晚,这是我梦中反复出现的情与境。我没待她回答就站了起来。她跟在了我的身后。
月亮已经升到了玉米的梢头之上。灿亮的玉米叶儿一齐向上仰着,像在张大手臂迎接那轮皎洁。多么静又多么嘈杂的田野,无数的声音交织一起,都是一些小小生灵的私语。它们把人间和自然界的所有隐秘都编织起来,就像用马兰草编织一条无尽的长索一样。土埂已经洒上了『露』水,『潮』湿的干草、甩着晶莹的绿草,都不时碰到腿上。偶尔有一只秋虫弹起来,劲道十足地『射』向半空,或落到我们身上。一只小鸟一『荡』一『荡』地从前边飞过,嘴里像是吐出一串串细小晶莹的珠子。“哎哟,哎哟。”另一只大鸟不无夸张地吆喝起来,很难不让人想到是对我们的调侃。它们也许从来没有见过她在这个时候不着头巾、飘着一头乌发走上这儿。她身上的香味是蓄足了田野之息、瓜儿和甜果、野花与种子而成的。对此没有比它们再熟悉的了,它们当中最顽皮的某个一边看,一边学人咳嗽,笑,拍手,还发出噗噗的不雅的声音。它们不认识她身旁的人,小声议论:哟,他也许有个四十啷当岁?她的什么人?兄长还是那个方面——哒哒哒哒?最调皮的说到这儿就做出『射』击的手势。嗯,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她喜欢就行,咱就不能心烦。她是这片土地上的大老板,老板管得住这里的一切,从人到土块儿到小鸟小虫小兔子,还有刺猬什么的……它们用一阵阵议论将两人越送越远,直到连脚步声都听不见了,这才打个哈欠,学那些工人一样说句粗话:“妈的,时候不早了,咱也睡吧……”
好大玉米地!玉米缨儿吐放着西瓜那样的甜息,让人沉醉。一眼望不到边的月下碧绿,英气『逼』人的一片玉米林,就这样向人敞开胸怀。我们在一处泛着白光的水泥管道上坐下来。我问她一共只有这几个工人吗?她说是的,因为农场里已经完全机械化了——从灌溉到收割——连最后的秸秆都要用机器压制烘干成饲料颗粒,装成袋子,成为农场里的产品。这的确是一处现代化农场,从产量到品质都是第一流的。它的规模目前也是周围这一带最大的,而且发展顺利,派生扩展出新的产业,如蛋禽饲养场、『奶』场和淡水养殖场……我听到这里『插』话说:“可是淡水鱼,它的名声现在已经不那么好了。”她“嗯”一声,“这需要专门的预防和检测措施——哎,你倒是内行啊,这真的是一个销售方面的大问题呢!”她雪亮的眼睛看我一下。我想到的是荷荷,是林泉,是关于“大鸟”的一声声呼喊。我长叹了一声。
“怎么了?”
“哦,我在想,办这么一个农场需要多少钱啊!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我知道实现它需要很多条件,除了你,也许再没有谁可以办得到了。我真是嫉妒你啊,帆帆!”
她不吱声了。
“帆帆,告诉我吧,就是现在,你有没有和凯平走到一起的愿望?告诉我吧,这个太重要了……”
“这对你重要?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凯平直到前不久还苦苦地找你——他得知你离婚的消息就一次次跑回城里,为这个他父亲又跳又骂的。你该明白告诉一声,我会让他明白,让他作个决断,别再折磨自己……”
她低下头,一会儿抬起头看着星星,带着很重的鼻音说:“不用了,他现在知道我的农场在这儿,他可以直接找到我。”
“他来过这儿?”
她点点头。
我站起来:“啊,这太好了!你们终于可以在这样安静的地方好好谈谈了……好好谈吧,一切也许都不算太晚!这太好了……”
她也站了起来:“不用谈了。该谈的早就谈完了。我和他不能走到一起——他太孩子气了,你其实最了解他啊。”
怎么说呢?经她这一提醒,我突然也觉得有那么一点!是啊,凯平,你真的像个孩子一样不可救『药』……可我的心底又有另一个声音在剧烈地反驳:这就是爱情,这就是!
“他太『迷』恋你了,所以不能改变——如果轻易就可以改变的,也谈不上什么了。”我想看到她神态的每一点变化。她索『性』把脸转向一边。
我提高了声音:“你如果不想骗自己,就该明明白白说出来:你是因为凯平才走开的,是这样吧?”
她转过脸来,这让我看到了脸颊上的泪花:“不,因为我不能和他们、不能和他在一块儿。我得走开,死也要走开——他一天天老了,就要走不动了,我知道他最需要照顾的日子来到了,可我还是要狠狠心走开。他跟前有一个田连连就够了,平时也是他照顾主人,不是我;该我做的全做完了,我就得走了,我求他:行行好放开我吧,我在这里这么多年了,让我回老家吧……他舍不得我,可我宁死也要走……他是我的干爹,不能不牵挂我和孩子,最后还是满足了我最后的一个梦,也算为我和孩子留下了一条后路。他给了我们娘儿俩一大笔钱,然后又找了当地领导,这才让我有了这个大农场……可是我不会白要他一分钱的,再有几年我就会还他的,我一定!我做得到……”
她几乎是呼喊着说完这番话的,这让我有点吃惊。我屏住了呼吸,生怕打扰了她。我想再听她说下去、说出一切。可是她突然就煞住了话头,咬着牙,仿佛后悔刚才说多了一样。
我这才想起一个重要的事情,问:“你告诉我怎么才能找到凯平?我怎么去找他?”
她沉思着,像在犹豫,最后说:“他不会让你去的。他现在给一个神神道道的老人做了保镖,还兼专机驾驶员,不离那个人左右。他以前到这里来都是急匆匆的,只说是探家——他对那个人真是忠诚啊,嘴巴忒严,从来也不提那边的事情,不说他们住在什么地方——他只给了一个电话号码,叮嘱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
“那是一座古堡。秃头老鹰……”
“你说什么?”
“他不会瞒我的。他现在还来不及告诉我,是我自己等不及了。这段时间对他来说可能是个特殊的日子……”
她低下头:“也可能吧。我知道你们的关系。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我把他的电话告诉你吧……”
“我明天就去——明天!”
“别太急了,这会吓着他……”
四
当我小心翼翼地拨通那个隐秘的号码时,那边半天没有声音,像在发愣。我大声说:“凯平!你怎么了?你该听出来啊!”还是没有声音。又过了一分多钟,那边大大喘息了一口:“啊,当然……这么说你在帆帆的农场里?”“对!老伙计,你到底在哪里?你一步都不要动,我这就过去!我找你找得好苦,我有最要紧的事情问你……”那边急急打断我的话:
“不,你就待那儿。”
“为什么?我不能去吗?”
“是的。见面以后你就知道了,你先待那儿——”
电话挂断了。那边可能正忙。既没有商量的余地,我也不可能离开。这个凯平真的变了,口气急促而生硬,像个将军。
我等下去。帆帆变着法儿让炊事员做好吃的给我吃。奇怪的是她一点都没问我和凯平通话的事。就这样三天过去了,对我来说却很漫长。第四天下午,不,傍黑的时候,那个家伙总算风尘仆仆地来了。
我注意到,他一进大门帆帆就冷冷地躲到一边去了。可他好像并不在意,直接到我的客房里来了。
凯平睡在同一间客房的另一张床上,一歪身子躺倒,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大仰着身子剧烈喘息,一只大手按在胸部,并不看我,只望着天花板。我说:“你这个背叛友谊的家伙。你居然这么久晾着我……”我站在他床边,终于看见他脸上泛出了笑容。
“我刚刚在新窝里安顿下来——你可能不信,那儿每天都像历险一样!完全陌生的环境,我得适应一段……我还得把极小的一点空隙用来找帆帆,你大概会原谅我……好了,现在轻松点了,谢天谢地!老伙计,我们可以聊上一天一夜了,然后再赶回去……”
我拧着眉『毛』看他,想看看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咕哝一句:“不就是个‘秃头老鹰’吗?被他吓成那样?”
他呼一下坐起:“嗯?你怎么知道?”
我故意不告诉他。他急了:“知道这名儿的可不多——可以说你压根儿就不可能知道他!怎么回事老兄?你知道但没有找上门去,这就好。老板对我好得没法说,我一开始还不适应呢!他对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两个字就可以概括:忠诚。他不允许对外边讲身边的任何事情——只要有一次,立刻解职。”
“你现在服务于一个大资产阶级了,而且这么周到,这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你从一极跳到了另一极,这么迅速——不愧是一个飞行员啊,一瞬间完成了这样的高难度动作……”
凯平眯着眼,做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听而不答。
“听说你还是他的贴身保镖!好啊,值得祝贺,在部队上学的那点本事总算有了最好的着落——保护一个大资产阶级,一个大财东,不让他磕着碰着。高薪,万里挑一的机会,开开专机——上边有只大鸟的标志——是这样吗?”
我说到最后差一点喊道:你知道吗小子?平原上有个最美的姑娘被你们的大鸟吓疯了,她就是我兄弟的未婚妻……
他一声不应。屋里静了一会儿。这段时间让我觉得有些过分,因为自己其实什么都没有搞明白呢。好在对方沉着过人,他一声反驳都没有,只等我说过一通,这才坐了起来咕咚喝了半杯水,抹抹嘴巴,然后看看窗外——这让我想起他最关心的其实只有一个人,这就是帆帆。他压根儿就不在乎我高兴与否。他看着,目光显然在追逐一个人……这样看了一会儿转过脸,声音低低地问:
“多么奇怪!老宁,我最想问你的就是,她多么奇怪……”
“你在说什么?”
“我是说,她为什么老要躲开我?为什么这么固执?”
我不得不将心中那个冷酷的结论告诉对方:“也许,也许你不该相信她那些表白……”
“就是说她不爱我?不,她爱我。我知道——我真的知道!老宁,你怎么能怀疑这个呢?”
“她离开了田连连,又回了老家——你老爸现在已经管不住她了,可她还像原来一样躲着你,这你怎么解释?”
凯平站起又坐下,看着窗外,像个讨吃的孩子一样趴在窗前……
“老弟,就此打住吧!还是让我们说点别的——我这次找你可有一肚子话要说,先好好谈谈你们的公司吧,说说那个狗娘养的地方。让我告诉你一些事情——我有一个平原兄弟,他给折磨得要死要活,这与你们的公司有关……”
接上我就扼要说了一遍庆连和荷荷、还有宾子谈到的那些事情。“知道了一切,不见得就能帮他们,可我不想蒙在鼓里。还有,我最惊讶的是你——你能待在那样一个罪恶的地方……”
凯平一直趴在窗上。我以为他没有听,就使劲摇了他一下。他转过身来,垂下眼睛:
“当然,我会从头谈谈那里的……”
《古堡王》
一
大山里有些吓人的传说,因为越传越盛,一般人再也不敢去山的深处,特别是不敢让孩子往里走。因为近四五十年这儿一直是军事封锁区,所以除了部队也就没人见过里面是什么样子。老年人心里只有记忆,他们一旦不在了,余下星星点点的记忆反而更增加了神秘感。比如说都知道那片大山深处有一座古堡,黑苍苍的不知矗立了多少年,是很早以前洋人修建的——为什么要修这样一座古堡谁也不知道,只说是炼丹。其实洋人哪会炼丹,全是后人附会之说。不管怎么说这古堡存在的年头够长了,见过它的人都说黑魆魆的吓死人了,到了半夜,几十里外都能听见它发出的一些怪声,据说那是徘徊在里面的鬼魂之声。谁也不敢进入古堡,都说里面近年又有了新的妖怪:这家伙长了翅膀,黑不溜秋半夜来去,专门从四周叼一些小孩进去,养起来一点点享用。
军队撤走了几年,但古堡恶名远扬,始终没人敢于接近。冬天大风刮起来,呼啸声传出很远,那声音难以言喻,呜呜嗷嗷,都说是那个妖怪——秃头老鹰在号叫。据说附近村里出了个胆大后生,身背钢枪狂妄无比,某一天领人去了大山深处,到了近处跟从的人即畏惧不前,他也就独身一人进入了古堡。这样半天过去,伏在远处的那些人于是失望,知道后生肯定是不在了,只得抹着眼泪转身走开——刚走了一会儿听见后边大声呼叫,原来那个后生慌慌逃出来,肩上的枪没了,衣服破了,鞋子也掉了一只。他又喘又吐,说:“妈呀妈呀,里面真是有妖怪哩,到处都是啃光的骨头架子!阴风刮起来,咱的头发都竖起哩,跑啊跑啊也找不到出口,『迷』了路……古堡大得啊,没有半月二十天谁也『摸』不着四至,我要再不出来,也得剩下骨头架子啦!妈呀妈呀……”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进入古堡。这样直到迎来某一天:无数车辆堵在山外,警察一群群不停地奔跑,显然是出了大事。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从一群簇拥者当中走出,看看群山,又钻进车里,一直转到盘山路上。他在路上远远看着古堡,每问一个问题,旁边的人就慌慌解答。“洋人”、“妖怪”,尽这些字眼儿。四十多岁的人笑了。
那天过去不久,传出有人要买走这片大山——这个人就是那个四十多岁的人的上司,听说是个举世闻名的老财东。这话一直传了几个月,老财东总算来了。这家伙看年纪在七十或一百岁之间,一顶灰『色』纱凉帽扣在头上,沉默寡言。他自来到去不超过三四个人见过,而且都是上方人士,是高级陪同。有人说那家伙是一个罕见的伟人,空里来空里去,就像鸟儿一样。
真实情况是:那个戴了灰纱凉帽的家伙由他的总管陪同,也就是以前来过的那个四十多岁的人;另外一个是紧随左右的干练的黑衣人,总共只有三人,他们要进古堡。进去之前老财东又回身招呼省城和当地一位官员同行——这可难坏了两个人,他们连连摆手,拉出一副要哭的架势。官员一辈子都没遇到这样的难事:要进去不敢,害怕妖怪吃人,最起码是阴风邪气侵身;如果不去又怕得罪了老财东。在他们眼里这个戴灰纱凉帽的家伙可是一方神圣。两个人哼唧了一会儿,最后心上一横豁了出去,决心伴老财东走上一遭。两个人在心里这样说服了自己:人家老财东份儿多大,他不怕死我们又怕什么?再说人家还带着一个黑衣人呢,这人必定身手不凡,百儿八十人还能近身吗?这样一想胆子也就壮了一些,于是紧紧跟上去。不多不少一行五人进了古堡,这是真的。后来有人不信,好在有随行的官员作证——山里人都知道,这些官员虽然常撒一些大谎,可总不至于在进没进古堡这种惊人大事上撒谎吧!两个官员起誓说:“进去了!”
那肯定是进去了。具体情形如何没人细说。后来的所有消息都是零零星星传出来的——人间的所有大消息都是这样走漏的,它们需要时间,需要一丝一丝、费时费力地一点点渗透出来。比如那些千古奇闻、秘史,莫不如此。有的事情发生了一两千年,直到现在还众说纷纭没有定论,就因为作为消息来说,它们实在是太大了,还需要更充裕的时间消散透『露』。那天进入古堡的详情也属于大消息之列,所以今天也只能知道个大概。传说是戴灰纱凉帽的家伙——注意,这个人才是故事的中心——一路默默的,别人当然也就不敢随便说话了。这就叫“一鸟入林压得百鸟不语”。他一直走着,一脚迈进了苍苍古堡就蓬蓬吸起了鼻子。别人也学他的样子吸响了鼻子,可就是吸不出什么名堂。他吸着,说:“嗯。”四十多岁的人赶忙凑近一步,他就咕噜了几句。四十多岁的人小声对一旁官员说:“老板说了,他可能就要在这儿住下了。”官员大惊失『色』:“你是搞错了吧?住这儿?寒疵疵的?”“不,老板不是指现在。”“什么时候也不行啊!这里能要人的命啊!”“还要修一修,修葺一番,然后……嗯!”官员的脸黄了:“修一修也不行啊,这会要人的命啊!”四十多岁的人见当地官员极力反对,不得不在灰纱凉帽旁边小声讲了。灰纱凉帽又咕噜了一番。四十多岁的人回头解释:“是这样,老板说本来要新修一幢建筑的,但这儿有了古堡也就不需要了。新盖的,没气息。”接下去不再说话。至此大家才明白,那家伙一进来就蓬蓬吸鼻子,原来是寻找“气息”来了。他们在心里认为这家伙是个怪人,大约和古堡里的妖怪差不多。
从那以后,人们就在背地里叫那个戴灰纱凉帽的家伙为“秃头老鹰”。有人从他的后颈看去,发现那里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很像秃鹫。
又过了几个月,大山四周皆围上围栏,一些穿了粗布制服者鱼贯而入,还开来各种车辆。施工设备复杂至极,机器日夜轰隆。先是修路,而后又修古堡。这样半年之后,又响起飞机的轰鸣——这种飞机很像大鸟,上面还绘了大鸟的标志。“大鸟”一遍遍往古堡那儿飞,人们以为里面肯定就是那个戴了灰纱凉帽的老财东。
人们议论:就因为戴灰纱凉帽的家伙法力超群,所以才压得住古堡里的妖怪,叼走小孩的事就再也没有发生。再加上一只大铁鸟轰轰隆隆来去,什么妖怪都会害怕,都得乖乖让路。总之都认为原先古堡里居住的那个妖怪要挪挪窝儿了,从今以后要换上一位新的帝王。接近过古堡的人渐渐传出话来,说它看上去与过去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内里可就大为不同了——活活气死王宫!它外部仍旧是黑苍苍的,里面呢?既阴森森又亮堂堂,芬芳扑鼻,墙上地上,到处都是大花毯子。
这片大山从此就属于新的主人了,他就住在古堡里。这么大的一片地方,有多少石头树木小河,还有百种走兽和飞鸟,也都一块儿归了那个人。这让山里人烦闷,他们瞧着围起的栅栏就像长城,看也看不到边,就说:“这大概是造了一个国吧?这国叫什么名儿?”他们想不出,后来就根据飞机上的标志,叫它“大鸟国”。这个大鸟国里一定有国王和妃子、大臣之类,一定有趣极了。可惜天大的热闹什么都看不见,山里人有点心急火燎的。
因为山里人吵闹的声音越来越大,上边就传出话来:大山自然归了古堡里的人,不过老百姓还可以进山采『药』和游玩,只是不能『乱』掘『乱』刨,更不能接近古堡。他们重新得以进山了,发现这儿修得路是路,渠是渠,还有一些亭台楼阁。再走近那个古堡就不成了:离它几十里远就有了密密的栅栏。偶尔听到头上有隆隆声响起,一仰脸就能看到一只大铁鸟飞向古堡。
二
这个住进古堡的帝王叫吴大淼,年龄在一百岁左右,是其他人的估计。是中国人,但中国语说不利索。最常用的有三国语言。这一生主要在海外生活,因为老来思乡及生意方面的需要等,才选中了这个凶险之地。有人告诉他古堡里的妖怪杀人不眨眼,他却毫不在意。资产据说有上千亿,太太有八个——她们入乡随俗,如今大多都不叫太太了,只叫秘书、资料员、打字员、助手等等。她们当中除了年纪最大的一个五十多岁了,其余都在三四十岁左右。五十多岁的是大太太,吴大淼为其取名“老豆蔻”。如今八个太太全都随他住在古堡里,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另外的几个男子负责安全保卫之类,住在古堡旁那个单独的石楼里,二者有一条地道相通。但平时石楼里的人不准踏入古堡一步。除了八个女人之外,只有黑衣人可以住在近前,这人既是他的贴身保镖,又是专机驾驶员,其实是他最亲密的人。
人们平时只唤他老板,将这个称呼留给了他一个人。自从老板入住古堡以来就没有外人见过他,无论谁都不曾见过。有一次一个高官从极远的地方专门赶来,还是没成。一般情况下古堡里传出的讯息是:老板不在,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找代理总管——这个人就是那个最初来此地勘察的人,四十多岁,叫吴灵,是老板的本家孙子,平时也住在那个单独的石楼里。那一次高官只会见了吴灵。老板一年里出不了几次门,大多数时间待在古堡的某一个房间里看书,是个嗜书成癖的人。古堡里最多的东西就是书,各类书籍堆满了许多空间。据说那些大铁鸟轰隆隆来去不息,主要就是往这里运书的。八个太太除了伺候他吃睡,再就是为其管理图书。这些书都被他视为宝物,不准受『潮』,更不得污浊受损,要永远保持洁静完美才行。他在古堡里四处走动时,最厌恶遇到人。所以只要听到他的脚步声,其他人就得赶紧躲起来。他要找谁倒是极其方便的,因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设备,那是专门用来听候老板召唤的。
老板读书的时候是最为专注的,任何人不得打扰。他有时读到痴『迷』处可以一连几天不睡,吃的东西也简单到极点,无非是一大杯水、一点咸肉和几片面包之类,外加一大把生菜。他咀嚼菜叶的样子很像兔子,吃东西时眼睛也不离书,进茅厕更是如此。八个太太除了老豆蔻偶尔敢于主动找他,其余任何人都没有这个胆量。古堡里一年四季温度都差不多,因为这里拥有最先进的空气调节设备。通信设备当然更是一流,他可以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地方的人通话,高兴了会聊上多半天。一架直升机待在停机坪上,如果他起意要走,几分钟内就可以离开这里。可能是年龄的关系,他走出古堡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八个太太都认为是这样。他作为一个人真的是太老了,人老了就格外懒惰,不愿出门。她们是多么渴望跟上他到外边风光一番啊,去海外,去自己的所有领地;如果在近处转转也蛮好的——比如那两个海岛。她们常常偷偷叹息,互相之间却要装出欢欣满意的样子。如果有哪一个女人唉声叹气,总急着往外面跑,老板知道了就会极其失望,说一声“躁『性』”,长时间不再搭理。
太太们总要稍稍议论一点他衰老的话题,但也是适可而止。比如她们总是点到而已,不太往深里说:“瞧鼻『毛』全白了。”“耳垂上都是深皱。”“嘴角耷拉了。”但只要说起他的长处,比如记忆力、身上的力气,一个个就全打开了话匣子:“嘿,不服不行啊,他哪像这么大年纪的人啊,一口气能要咱半天,像小孩儿一样闹腾!”“一点不错,咱都被他缠磨烦了,也担心他第二天累得爬不起来,谁知道人家一大早就起来瞎串悠了,大脚丫子踩得石头地叭哒叭哒响!”“这么大年纪了,连袜子也不穿就出来了,有一回还忘了穿裤子——我琢磨着是看书看走了神,忘了这档子事了。”“那一准是,那准成是……”老豆蔻在一旁只听不说,因为她心里鄙视这几个小东西,暗中说:“你们才吃过几碗干饭啊!我跟上他的时候你们还不知在哪里打转哩!那时候,哼,老板身上的腱子肉,一攥拳头吓不死你们!他那会儿还能洗冬澡儿,抱着俺就往冰窟窿里跳,咱千央万求‘行行好吧,咱可比不上你呀’,人家压根儿就不听,搂着咱扑通一声跳进去了。老天爷!活受罪啊,伴君如伴虎啊……”老豆蔻回忆起更早时候的这些事,感动得抹泪:那时候老板突然喜好起无线电了,摆弄起自家电台,让我接收一个专门的频道,他在那边老说没完没了的情话:“爱、爱,爱死了。”还小猫小狗地叫着,那是什么成『色』!如今,哼,你们是老猫儿头遇上半只死老鼠,捡个梢头而已,别人吃剩的而已!
老板在古堡里是不戴那顶灰纱凉帽的,于是她们都能看到他的头顶:『毛』发稀稀拉拉着实不多,但也不是全秃;问题是这『毛』发有的白有的黄,有的红有的黑,像是代表了五大洲的不同人种。后头即脖子上方,那儿秃得厉害,所以从后边看很容易让人想起秃鹫。他喜欢让她们没事了搔搔这头顶,说这才是恢复体力的最好方法。“如果头顶荒了,那么一切皆荒。”这是他独特的理论。她们当中有个把会按摩的,这让他格外喜欢。于是她们也就竞相学起了这门技术,只为了胜出一筹。有的还自己发明出一些新的健身法,让老板在将信将疑中一阵惊喜。不过老板身体的颓相并不多,除了不再洗冬澡、不愿出门,其他一切仍旧照常。老豆蔻坚持说老板从年轻时候就是如此,愿意独处——有一次记得他一连四十二天没有出门,屙屎撒『尿』都在屋里。“看一个人老还是不老,最主要的是看他对女人殷勤不殷勤,见了女人待理不理的,眼皮都抬不起来的,那就是快了。”老豆蔻跷着一根手指,像讲经一样说给她们听。有的不识时务,问一句:“什么快了?”老豆蔻立刻迎着她大喝一声:“快要伸腿瞪眼玩完儿了!”
如果仅仅从对待女人的态度上来论,大家都觉得老板是青春常在的。理由就是他身上许多时候是充满了力量的。也有恹恹的时候,但那大多是正在思考问题的缘故。要知道老板与一般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思考:一刻不停地思考,吃饭和读书都要思考,就连睡觉的时候也要思考——据说他将最重要的生意方面的问题、最关键的决断都留给了睡觉的时候。白天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一定要留给晚上,晚上都想不明白的问题,那就得放进梦里了。梦中解决的问题多得数不胜数,常常就在睡梦中将一个个大问题解决了,那会儿一个惊喜反而使他睡不着了,于是还要赶紧翻身坐起在纸上记下来——到了大白天一看,真真妙计也!海内海外偌大一盘生意,有人会以为他全部的精力都投在了上边,其实呢,只有最亲近的人,如八个太太和总管吴灵、贴身保镖,只有他们几个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正好相反,老板基本上什么事都不问,平时只是看书,所有日常事务都交给总管和其他几个分公司的老板,他自己只在每月十五月圆之夜看一次报表,咕哝几句——这几句可是要命的,听的人必须一字不差地记住,记在纸上,然后照着去落实。
老板干什么事都特别专心,喜欢集中起时间好好做,不愿零打碎敲——从读书到洗澡,甚至是夫妻生活,莫不如此。他可以一连几天泡在热水池子里,手捧一本书,有人来给他搓洗都不会放下。还有时想起她们来,就召集到一起睡上十天半月,这段时间里她们一个个必须老老实实,不准依仗年轻围簇在四周胡『乱』调笑。届时老豆蔻就在一边监视,动辄拧住谁呵斥一顿。她们当中有的抱怨说:“这样长了一点意思都没有啊!”这话被老豆蔻汇报上去,结果老板大恼,嚷着:“改遗嘱!改遗嘱!”所有人一听到这句话立刻吓得脸都变『色』——通常老板一年里只订改一次遗嘱,改完后即锁起来。大家于是忐忑不安,不知道遗嘱又经过了怎样致命的修改。
让老板不高兴的事情还有许多,如果不是十分恼怒,他是不会嚷叫“改遗嘱”的。偶尔遇到大节令要一起吃饭,如果有人喝汤发出了吱吱声,或不小心弄出其他不雅的响动,他都要皱眉。大家知道,这些不快积累到一起,也很难说不影响到每年里的“改遗嘱”。所以大家都小心到了十二分的地步,平时总是想方设法让他高兴。比如他最喜欢的是安静,也就没有一个人敢于在古堡里弄出一点声音。这古堡实在太大了,一边弄出再大的声音,另一边也不会听到。但即便这样,也还是没人敢于大声说话。这是一种习惯。所以整座古堡里平时没有一点生气,就像是一座死屋,以至于有许多野物还以为这里荒着,便自动跑了来。就连那些因为当年施工而飞走的老鹰,这会儿也转了回来。古堡的这一端住了狐狸,那一端说不定就有貉和獾之类。古堡上空一直有一两只大鹰在盘旋,以至于有人以为它们也负有看护古堡的重责。
三
也许真的是因为年龄的关系,大家注意到老板不再戴灰纱凉帽了,而是改戴一顶黑『色』的线绠圆帽。这种帽子让人想起一位乡间老太,不过那副度数很大的眼镜又使其看上去高深莫测。中等偏上的身材,不,也许是高大的身材——要知道所有的观测在他这儿都变了形,因为对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几乎找不到相应的参照物,所以大家常常弄不清他到底是高大还是不太高大,也弄不清他的真实年龄。给他做衣服的裁缝一会儿说他是偏矮的个子,一会儿又说他太粗太高格外费布匹。有人说他饭量过人,一顿下来可以吞进一个猪头外加两大海碗米饭;有人说他是个人定参禅之人,基本上“辟谷”了,也就是说不太吃粮食了,连瓜果梨桃和水都极其节制。从背影上看,偶尔会觉得他是个不久于人世的风烛残年之人;但如果相处一会儿,就近了看一下,又会感到这是一个活力四『射』的人,有着难以遮掩的顽皮。他甚至由于精力过剩和其他难以言喻的欲望,身上散发出十八九岁的青年才有的小公马气味。这种气味即便天天洗澡也无济于事,因为那来自分泌物,是从无所不在的『毛』孔等处渗流出来的。对这些气味,最熟悉的还是老豆蔻,她蓬蓬一吸鼻子就能知道人在哪里,即便黑灯瞎火也从不出错。
有人问过老豆蔻,认为只有她才是他年龄方面的权威人士。谁知她一开口就把人吓了一跳:“我刚遇见他的时候,人还年轻,也就刚过七十岁生日吧。俺原想给他生个把孩子,后来一问已经有十几个了,都散在海外各处,也就懒得再添那些麻烦。孩子和他不亲——凡是大家大世的孩子个个一样,全都生不拉叽的。”按她的话一推算,老板的年纪也快一百一十岁了,因为老豆蔻特别强调:“俺那时可是十八岁的黄花大闺女!”身边的人对年龄问题总是特别敏感,因为这涉及大家的切身利益,比如还能伴他多久、他离开人世以后又怎么办,这些是绝对重要、绝对不能明着说的。老豆蔻对她们这些弯窍心知肚明,哼哼笑着,一脸的睥睨。随着一年年过去,老板的年龄反而逐渐模糊起来,老豆蔻倒是变化极大:她的额头变得出奇地开阔,越往上坡度越大,锃亮『逼』人;眼窝深深,眼珠一天比一天发蓝;鹰钩鼻子,鼻中沟又深又长;一张小嘴儿进一步萎缩了,不仅是樱桃小口,简直小得只能塞进一个手指——也可能就是这个缘故,大家发现老板亲吻她的时间格外漫长,不知是因为格外费力还是格外不舍,一粘到一块儿就不愿挪开,长得让人心焦。
“老板这人真是有情有义的人哪!照理说都成了这么大的富翁了,天底下有『操』不完的心,哪里还会顾得上男男女女这点事儿!可人家就不,凡事都讲究个认真,亲嘴儿、『摸』咱身上、说热闹话儿、逗人儿,样样都不含糊!遇上逢年过节他还会给咱讲些故事——不说不知道,老板可是个故事大王啊,什么故事只要经他一讲,一准会把人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些刚刚来听故事的小死妮子,咱就不点她的名儿了,笑得脸『色』惨白趴在地上——因为老要笑,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人就给憋坏了!老板一看不好,赶紧给她捏人中『穴』,她这才醒转过来。老板的好处多得三天三夜说不完,除了讲故事还要送礼物,节日里把些小东西红包绿包裹成一团,让你接到手里好奇——解开了才知道,有的是一块牛皮糖,有的是个金戒指,有的是块羊脂玉,有的不过是个花盖子虫。看看吧,贵的能值二十万,便宜的,像那小虫子,喜欢几天就该扔了……”老豆蔻也因为年纪的关系,许多时间都用来回忆和叙说了,她平时实在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不读书不看报,什么嗜好都没有。她最大的喜好、一生的喜好,就是好好服侍老板。而其他的太太爱好极为广泛:有的围在一起打麻将,有的下五子棋,有的绣鸳鸯,有的看黄『色』小说,有的钻研房中术。最后来到古堡里的两个太太戴了眼镜,其中的一个当过电视主持人,她俩在一起最拉得来。她们都认为与老板一起阅读是最有意义的,要读好书,读励志的书、经济学着作、伟人传记——最可靠的办法是去看看老板在读什么。她们瞅了一个机会去看了,发现老板正读一本星象学着作。从那以后她们就研究起天象来了,常跑到古堡顶部去看星星,结果被北风吹透了胸部,大病一场。
老板有一段时间『迷』上了绘画,自己钻研了半月,无师自通地就要给她们画人体素描。她们争先恐后赤『裸』着身子往他那儿跑,做出各种姿势。老板这会儿格外认真,戴着眼镜,满脸肃穆的模样让她们忍俊不禁。她们对他的画稿实在不敢恭维,觉得幼稚且有些『淫』秽。最让她们想不通的是,这样的画稿只能是自家人传阅,可老板竟作为成熟的作品与他人探讨起来——给保镖和总管吴灵看,让人家指指点点说这个是画了哪个、那个又是画了哪个、像不像等等。她们当中有的因为害羞哭了,老豆蔻就说:“老板的心大啊!老板哪会想到这些花花草草的事儿!”
可是最令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个保镖即黑衣人身轻如燕,差不多能够飞檐走壁,还能驾驶飞机,是老板最倚重的人物之一。想不到他一天天病了,茶饭不思,人瘦得皮包骨头。总管吴灵为这点小事当然不会通报给老板,只差人送去医院治疗。几天后人从医院出来,总算振作了一些,但神气仍旧大不如从前——仅有的一丝精神头儿专用来看女人,特别是盯住最小的太太看个不停。这事被老豆蔻发现了,她于是里里外外手持一根柞木棍。有一天她似乎听见远处的长廊上有憋气的声音,跑过去一看大吃一惊:那个保镖已经将最小太太的内衣拽下来了,另一只手正堵着她的嘴。老豆蔻说一声“找死啊”,一棍敲在他的左肘上。他倏地跳起,竟然能在半空里跨开几步,落地时已经在十公尺之外了。
出了这事,古堡里愈加静谧,简直像荒了十年一样,连各种客居的野物都不敢发出一点响动。几天过去,老板正在睡觉,一觉醒来发现跟前正跪着一个人,『揉』『揉』眼一看是黑衣保镖。保镖哭着说:“我犯了死罪啊!”老板不慌不忙穿上衣服,听了前后缘由说:“什么死罪。那不过是『性』子太急了而已。这是一种病。你愿治好这病就留在我身边,不愿,就去下边公司里。”保镖磕头:“我当然是愿治好这病啊!”
吴灵让一个医生给保镖打了一针,打在胯部那儿。吴灵问他怎样了?他答:“不太痛,就是痒。”吴灵说:“痒过一阵就好了。”结果保镖从此之后再也不爱女人了,只一心做好分内的工作。古堡里所有人都夸:“瞧人家小伙子多么老实肯干!人有了病就得抓紧时间治啊!”不过很快大家都发现这个保镖老实得过了,平时不问则不说一句话,温和而不笑,目光呆滞。有一次他驾驶飞机,一离开古堡,螺旋桨竟扫在了一棵小树上。当时吴灵坐在舱里,吓得面如白纸。他回来禀报说:
“这人实在得换了。”
“我舍不得呢。”老板头也不抬,眼睛还在书上。
“换了吧。我要将他换了啊。”
“真舍不得呢……”
“我会找更好的来,您就等着吧。”
《人间城郭》
一
凯平的声音渐渐将我引向了夜『色』深处。我的思绪随着他游走不停,一直奔驰到千山万壑之中,在那些沟谷里磕磕绊绊地穿行。后来又化为一只大鸟,在高空里遨游,俯视山峦大地。我一直在努力搜寻那个古堡,最后连自己也消失在它巨大的阴影里。我说:“我听到了秃头老鹰飞动的声音,它在扑动翅膀……”
凯平屏息静气。回应我们的是田野上的一片秋虫,它们声音纷『乱』。如果仔细辨析,可以听出千百种鸣叫——午夜的声息是如此地繁复冗杂,各种生命都在夜『色』的遮掩下欢歌或呻『吟』。一种小兽悄悄奔走的蹄声停留在窗下,我屏住了呼吸。那是一只四蹄动物,如同幼猫般大,它在谛听,然后走开。这时大约是凌晨两点左右,一只刺猬咳着,沿着那只小兽走过的痕迹爬去了。更远处的野地里有一只不眠鸟在长『吟』,稍稍凄厉的嗓子让所有的植物梢头一动不动。
“如果老爹得知我在古堡里干,他会气炸了肺。”凯平小声说。
我没有回应。因为我知道岳贞黎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我们这一代比起老一代还是单纯多了,按人体解剖学和生物进化学家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脑子里的“沟回”不如他们曲折。那是在某些方面神经紧绷的一茬老人,即便衰老到行动不便的时候,也还是葆有这种特殊的敏感。后一代人往往觉得他们僵死刻板,其实呢,他们当中的一部分极可能比我们还要活络。是我们自己束缚在一些可笑的概念中,而他们在许多方面反倒是自由的,一个个蛮想得开。
“我不想与他讨论,也不想辩解。我有我的计划,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判断。我现在不想说,也不想见他。是的,他老了,按理说需要我待在身边。可我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想好,没有想过怎么面对一个老人,这个人是我的养父,他有恩于我。那是养育之恩。他先是把我拉扯大,然后就动手把我毁掉,功过两抵了。你明白,我自己有多么矛盾,不知道该回去伺候他的晚年,还是继续待在古堡里……”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到底是服侍一位老革命,还是服侍一位大资产阶级。”
凯平坐起来,黑影里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可能是自小生活太优越了吧,营养充足,这家伙的眼睛就是比一般人要亮——如果大白天,还会看到这双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如水。这家伙之所以能让许多美女着『迷』,十之八九是因为这样的一双眼睛。他看了我一会儿,叹息:
“你是调侃吧。”
“也有点认真。可能五十年代生人都这样吧,在有些事情上还是放不下,心有不甘。”
凯平点头:“我也一样,老兄,请相信我。”
“我当然相信。简单点判断吧,咱给他们——古堡里这号人卖命地干,还是有点亏。”
“我看也是。而且我对他非常忠诚。”
我也坐起来,这会儿想抽支烟。可我发现凯平这家伙把烟戒了——“你不吸了?”
“老板不喜欢吸烟的人。”
“老天,瞧瞧,都忠诚到这一步了,连最难戒的习惯都改了……”
凯平望着黑漆漆的夜『色』咕哝:“可是,如果回去服侍我的养父,心里觉得更亏!”
“那是因为他对你和帆帆发了狠阻止过——除开这一条,你就没什么了,你会心甘情愿地回到他身边了。”
“也许吧。不过有时半夜睡不着,想了许许多多,觉得也不全是——想不出为什么,反正也不全是你认为的那样。”
我笑了:“也许你想报复他,就是说,你偏偏要为另一种人服务!你在跟老一代赌气,就是要做给他们看。如果是这样,你会发现自己还是弄错了……”
凯平拍打起床来,他有些急了:“我可没有想过这些!我在古堡干不是使『性』子,不是为了报复父亲,真的……”
“那潜意识里也许会有!因为你刚刚还说过,‘老爹知道了会气炸了肺’——这是多么大的误区啊!你就没有想过,他愿意与否那是另一回事,但你走上这一条路对他来说倒有可能是——我这里只好借用一个词儿了,叫‘正中下怀’!我这样说大概一点都不夸张。”
凯平咬着嘴唇,像努力解一道数学难题一样,想着,摇着头。他还是想不明白。
我启发他:“你就不想一想,如果你父亲他们这些人真的厌恶老板,那家伙怎么会占下那么大一片山峦,又怎么会住到古堡里呢?”
“这不同。引他们进来,这是战略战术问题……”
我笑了。我的飞行员哪,多么单纯可爱地引用了部队的行话或术语。可惜一切真的没有那么简单。我觉得起码他的父亲在物质利益方面比他还要敏感,还要富有远见。这从他们一人城就住进了橡树路即可以看出端倪。这方面的心智,对不起,他们不必用一些堂皇的话来遮掩,也不必客气。当然这是相当复杂的问题,我一时难以给予完整的表述,只是思绪给引入了夜的更深处、只是想到了罢了。
秋虫声中,我在想东部平原和山地。这儿有了古堡里的秃头老鹰,这就有了真家伙了。不然有人就得苦苦地模仿,费尽心思,花上九牛二虎之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古堡之王来得正好,正是时候。
二
实际上我们人类原本就有模仿的本能,所以有一些最基本的东西一直在重复。比如苦难和奴役的方式,爱情的方式,还有悲哀和欢乐的表达等等。有人说这种模仿的本能来自猴子,因为人是猴子进化来的,而猴子的模仿能力人们早已熟知……
我发现这个秋天自己的心情正在逐渐变好。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大步走向了东部。不知为什么,一到东部,一看到这片平原,我就有一种莫名的踏实感……这里的庄稼和草地使人心旷神怡,到处都可以引起美好的回忆。可惜只一会儿,绿『色』闪过之后就是那些无法回避的黑河汉,是干涸的河床沟渠、龟裂的土地。随着往东,一些谁也叫不出名堂来的新兴厂区出现了,它们仿佛一夜之间拱出了地表。其实这里像别处一样,正在挖空心思吸引外国人。那些人模狗样、系着领带的人陪同大鼻子到处溜达,像在努力寻找一块好的祖坟地,一路推敲、琢磨、观察,用仪器测量,结果最后选中了风景最优美的海湾或河边,建起了一些严重的污染项目。东部平原那一片片的丛林,五颜六『色』的野花和浆果,从此将消失殆尽……大片大片租卖土地,日夜不息地在良田上搭起脚手架,祖祖辈辈没有盖过的几十层高楼,梦中未曾见过的豪华轿车,都仿佛在一夜之间涌出来。『操』办者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小名,穿着进口服装,系着大花领带,手拿便携机,恨不能让父兄对自己也以“首长”相称。他们忙着用电脑打出一路攀升的所谓“工业产值”,大肆宣传十倍百倍的经济增长奇迹,却从来不敢把目光转向另一种奇迹:彻底沦丧的人『性』,拥挤的医院和臭烘烘的河湖江海,大片开膛破肚的土地。
我当年曾怀着朝圣者的心情踏入的东部城市,而今却让我难以辨认。
每次走近它都小心翼翼,一如当年。我不由得整整衣衫,紧紧背囊,想体面一点进入它的街区。我仍然深爱这座离出生地最近的繁华之都,尽管它像我看到的其他城市一个模样:同样的建筑,同样的街道,同样的颜『色』,甚至是——同样的气味。那些在记忆里的别致的楼房,绿茵茵的公园,一切都哪去了?它们像是突然消失了藏匿了。大街上的垃圾箱同样盈满,脏物四处流淌,各种轿车急速驶过。整个城市笼罩在暗红『色』的午后雾霭里,透过它望去,远处又耸起几座塔楼——那是刚刚兴建的四星级宾馆。东边靠海的三角地带正在修建一个更高级的宾馆,到时候屋顶上可以停留直升机。
邮局和银行门口格外热闹,那儿挤了一些戴着黑眼镜的家伙,他们两手抄在裤兜里游来『荡』去,形迹可疑。这是一些兑换邮票和其他票证的老手,据说还夹杂了一些同『性』恋者。有一个小家伙向我示意什么,凑近来小声咕哝了一句,还没容我反应过来,就变戏法般从胸口那儿『摸』出一把扑克牌似的东西展开——原来是一些黄『色』图片:“这是很实用的东西啊,不贵……”
我沿着环海路往前,要穿过一片新兴的建筑群。而这儿不久前还是一片民居,是一些浅灰『色』的三四层楼房,楼房空隙里有一些颜『色』发黑的老旧砖房。如今这一切都不见了,新立起的一幢幢楼房差不多清一『色』铝合金门窗,墙上贴了马赛克,还使用了另一些闪光的装饰材料,如玻璃幕墙。楼旁和花坛旁,一些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拙劣雕塑下边,正活动着一个个面目猥琐的女人和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