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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芬芳血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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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不行了,再撑下去,就得爆炸。”叶云全身火热,眼中都是火,然后自然的向杜莎莎走了过来,双手直接搂住她的腰肢,视其他人如无物。

“莎莎,就你了,我爱你,你现在愿意吗?”

他说话时,双手就开始不老实,喘着大气。

莎莎虽然很不好意思,但还是默默点头,眼中充满爱。

“主人,不行,不能是莎莎,应该是乐乐,她的芬芳血脉对这种欲毒有奇效,并且乐乐小美人身材丰满,也能受得了主人狂暴的火气。而莎莎应该是一种神凰传承,如果和你的真龙传承那啥,龙凰合体,就得至少要持续进行一百年,现在肯定不能那样。”

水母王虽然没个正经,唯恐天下不乱,但此时,她还是说了一句正经话。

她是上古巨头,曾经无比强悍的存在。对于一些东西都非常了解,可以说是博古通今,几乎无所不知。

杜莎莎脸更红了,结巴的解释,“不,老妖婆,你说什么,我不是那样的,你自己那样别污蔑别人。”

杜莎莎毕竟和叶云一样大小的少女,哪里好意思听老妖婆说她会那样一百年,那且不是在说她是欲女。肯定不是她能接受的。

水母王认真道,“莎莎,这是实话,信不信由你,这也没什么好害羞的,龙凰合体,这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是堂堂正正的,持续一百年还少了呢。”

如果龙凰合体持续一百年,那么现在肯定不行,他们等级都很低,寿元有限,消耗一百年时间,黄花菜都凉了,一觉醒来,就是老头老太太了。

叶云听到水母王的话,早已抱住了乐乐。

双手直接探了进去,抚摸她的滑腻,高耸,柔软,以缓解自己的火气。

“哥哥,我喜欢你,我愿意。”

乐乐害羞的点头,心如鹿撞。

金乐乐比叶云要大一两岁,快二十了,之前遇到叶云时,就想主动献身,不过那时候叶云是个呆瓜,一心修炼,其他什么都没想。

现在的叶云有了变化,当然不会视美、色如无物。

本来,金乐乐身材异常丰满傲人。

而自从开启芬芳血脉后,身材再度发育似的,胸脯、臀部几乎到了让人喷血的地步,而其他地方却是更加苗条,这就是芬芳血脉的好处之一,让女人更加充满无穷的魅力。

咔嚓!

红色的衣裙被撕裂,接着围绕两人周身,气息释放出来,形成一个大茧子,包围住两人,成为一个封闭的世界。

金乐乐非常主动,双手抱住叶云的头,叶云立即就是面朝无比壮观的山峰峡谷,眼中全身粉红。

毕竟是少女,虽然异常成熟了,但还是害羞,两条玉腿夹的仅仅的。

叶云简直在咆哮,粗暴的分开,然后……

少女轻吟,仅仅的和他缠在一起。

少年舒服的吼叫,简直要把她整个吞噬。

芬芳血脉,一种高贵的血脉,只存在于女孩身上,让女人更加有魅力。

这种血脉还能让男人在靠近她时,更加有欲望,彼此间更加的如漆似胶。

芬芳血脉的爱是堂堂正正的,而毒蜂的那种欲却是邪恶阴暗的,正邪本来就有相互克制的道理,因此,芬芳血脉能针对性的治疗毒蜂的欲毒。

一天一夜后,云收雨散。

叶云的欲毒彻底好了,身心也异常放松通畅,精气神非常好。

而金乐乐脸蛋如粉红的桃瓣,肌肤似雪,整个人呈现一副慵懒无骨的模样,极其美丽。

金乐乐当然没好意思吱声,低着头,都没敢看其他三朵金花。

而三朵金花肯定有些不是滋味,甚至能听到隐约的“哼……”的声音,显然是心里有些醋意。

杜莎莎还好,毕竟可以看出,叶云是极其爱她的,是最爱。

其他两女,心里就有醋了。

虽然杜莎莎、龙雨音、林小美年纪都很小,最大的就和叶云一样的十七多一点,最小的龙雨音差不多十六左右,生理,心里其实都没那啥的想法。

但一天一夜下来,她们的女人心眼总是让她们觉得失去了重要性。

“咳咳,辛苦你们等候这么久了,我下次会注意的,不再中毒了,不然又得浪费时间,现在继续出发吧。”叶云故意咳嗽两声,装出队长正经的模样。

“哼!假正经。”龙雨音、林小美冷哼一声,不想理会叶云。

叶云现在当然彻底变了,对于女人不像之前那么呆板了,直接笑盈盈的走过去,主动拉住两女的小手,向她们道歉,让她们心里好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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