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
从学校回来后,麦吉森就看见查理大摇大摆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茶几上放着一包薯片和一罐可乐,狗爪子时不时抓起一片薯片塞进嘴里,再美滋滋地喝一口可乐。
发现麦吉森进门后,查理慵懒地应了一句。
“怎么就你一个,你那小女朋友呢?”
麦吉森一脸头疼地坐到沙发上,随手拿起一片薯片,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芭芭拉不是我女朋友。”
“呵呵。”
查理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怎么,喜欢人家那么久了还不敢表白,还是说你不想吊死在一棵树上。”
很难想象一只狗会如此老气横秋地讲话,俨然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
的确也是,即便麦吉森两世为人,加起来的寿命怕是也不及眼前的这只小狗。
查理九世的体型在小型犬里都算是偏小的那种。
不过它的力量其实不比很多大型犬差,这得益于查理的尊贵血统。
“你这家伙,话太多了吧。”
麦吉森拍了拍查理的头。
“你最后还是决定要去纽约?你不是说很快会有外星军队入侵吗?”
查理是麦吉森可以绝对信任的……狗,所以麦吉森对它说了很多信息,这样也方便以后一起行动。
“放芭芭拉一个人去纽约,终究是不放心,不说其他的,如果十年前没有戈登的帮助,我可能早就饿死在哥谭这座城市了,这么多年来的情分哪是那么容易割舍的。”
麦吉森耸了耸肩,“再说了,纽约我们迟早是要去的,早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
查理超级人性化的笑了笑,道:“眼前就有一个难题你打算怎么解决?那就是当你出现在纽约后,怪盗基德也随之前往纽约,这么巧合的事芭芭拉难道不会重新怀疑上你吗?”
“那如果让怪盗基德先出现在纽约呢?”
麦吉森自信满满道。
只见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份报纸。
占据头版的赫然正是一名身高超过两米的光头胖子。
威尔逊·菲斯克,美国著名慈善家将于一周后举办一场慈善晚会。
在该晚会上,他会捐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绿钻——德累斯顿!
世界上最大的绿钻,价值连城。
哥谭最近没什么名贵宝石展出,这时候怪盗基德去其他的城市寻觅目标很正常。
而且哥谭所在的新泽西州正好紧邻着纽约,哥谭和纽约中间几乎就只隔着一座曼哈顿岛,开着一艘快艇一个小时不到就能进入纽约。
再加上麦吉森和芭芭拉要一个月以后才会动身前往,而此时怪盗基德已经在纽约犯下了一到两个案子。
这样一来,就很难将麦吉森和怪盗基德联想到一起。
“所以,你是要我在怪盗基德出现在纽约的时候,在家里帮你打掩护?”
查理一听就知道麦吉森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