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宋集团公司的职工宿舍发生了一件挺轰动的事件。
一个二十八岁的公司员工在即将结婚前夕和他的女友提出了分手。分手只是小事,只是被女生带着家人在宿舍里大闹一番,要不是有公司的保安人员劝阻,他都有可能被打!因为事情影响很是恶劣,公司没有办法之下,只得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并且在当事人的同意下,公开了调查的详细情况。
其实事情没有多么复杂,就是这个男的找了一个和别人同居过好几年的女友,原本他是有一定的心里准备的,然而最后还是在他们的同居相处中发现自己没有办法接受,尤其是因为女生上一次长期同居过已经有了生育困难的情形,本来准备结婚的他思考再三,还是决定放弃了!因为他无法让自己接受!
赵宋集团公司在宿舍管理中多了一条,未婚夫妻不能申请公司的公寓同居,而且公司反对公司员工的婚前同居行为,鼓励情投意合的尽早领取结婚证。
这一条关于公司员工个人事情的规定,据说引起了许多年轻的未婚青年的讨论,赞成的人有不少,但是反对的人也有不少,中间那个团体也有不少。但是这个规定还是在大多数中高层的赞成中开始实行了!
反对派男女生最自我安慰的三句话:“谁没有过去?谁能白纸一张?谁出生就为了等你啊?其实这都是选择!你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没有什么对错!但是每个人都要为他的选择负责!也没有权利干涉别人的选择!”
“人家之前跟前男友同居,跟你有什么关系,跟你在一起时候是全身心投入对你很认真就可以了,说得好像自己没有跟前任同居过一样!女孩子处女是怎么没有的?告诉我?最后你娶的那个女人是你当初信誓旦旦发誓你会负责的那个女孩子吗?我呸?装什么逼?”
“为什么没人说女孩子应该要求处男,男人却喜欢追究自己的老婆是不是处女?因为性别的不平等,女人没办法判断自己男人的纯洁性,而男人可以,所以那种来自性别的骄傲让他们过分强调自己的感受!”
……
赞成的一方则是认为。
“同居过的女生其实比离婚的还要糟糕,反正我肯定是不会愿意的!不是处女不处女的原因,看看同居后女孩子许多都是一身的病和不好的习惯,看看不孕不育专科里,大部分都是同居过的女生,为了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除非那个男的真的有病!”
“算了吧,大道理谁都懂,可要我拿着奋斗了的车房彩礼去娶一个跟人同居过的女人,还是算了吧,作为我的第一个妻子,我需要拿着车房彩礼才能跟她一起生活,而她的前任却不用,怎么我比她的前任差?我年轻时在为我们的将来奋斗,她和别人在床上奋斗,你最好的年华和东西给了别人,然后来享受我最好的年华奋斗的成果,一个字,滚!”
“那个和要求男的有车有房是一个道理,同居过的女生一定会大幅贬值,随意同居,婚后很可能会有一大堆的问题啊!哪个男的愿意接盘啊?至于说有不少男女的都可以轻易的接受,确实如此,那是因为他们爱的确实是也有限,重来都没有追求完美,对婚姻的重视程度也不够,所以哪里婚前同居过的多哪里离婚的特别多。”
“我女朋友是处,前女友不是;我能尽我的限度容忍现任,对前女友一点也不想容忍。说白了人家也没什么不好的,但一闹矛盾要分手,我都不会觉得我辜负了她,已经有人辜负过了。现在眼里只有现任,前任根本想不起来,只觉得她可怜又可悲!”
……
中间派的大多数人则是相对更加平和一些,看问题的角度更加客观一些。
“介不介意自己最清楚,真正阔达到不介意的人非常少,自身条件好的一旦介意通常果断分了,一些条件差的思前想后无非是怕过了这个村没了下个店,其实就是自私和怂包!这次咱公司的小伙儿收入挺高的,又在海市有了自己购买的房子,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在同龄人里条件算是不错的,凭什么要求人家去做一个年龄比他还大的女生的接盘侠!”
“不管男女,只要和人同居过。就当她和人离过一次婚没什么区别。只能当二婚的对待,只是没有孩子而已。如果二婚的男女在乎的就是条件了,而不是什么感情了,至于能不能接受那就看双方的条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