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瞬间愣住,半晌才回过神,脸上血色全无。
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知道了什么?
不,不可能,这个秘密她打算带进棺材里,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这个秦欢根本不可能知道,只是瞎说造谣刚好让她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孙红镇定下来,手指掐着掌心,“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没结过婚,更没有生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
秦欢微笑着,目光却寒冷如冰,仿佛能冻进人心里。
“没结过婚就不能生孩子了吗?孙姐年轻的时候那么风流潇洒,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换了多少男朋友孙姐数得过来吗?生个孩子有什么奇怪的。”
“满嘴胡言,你污蔑我!”孙红涨红了脸,情绪激动地朝着秦欢扑过去,“我哪来的孩子!”
许喻寒目光一凛,将秦欢拉到自己身后,孙红止步,握着拳头瞪着秦欢,恨不得冲过去狠狠给她这张贱嘴一巴掌,却又忌惮许喻寒。
他在护着秦欢?他俩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他今晚出现在这里,是为了秦欢?
“秦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拜托你说清楚。”商父神情凝重,面对秦欢这个救命之恩态度十分和蔼,却忍不住焦急。
商母抹了抹眼泪,“孩子?什么孩子……”
“别听她胡说!我要是有孩子,犯得着领养献薇吗!”孙红急声喊道。
江修演和许喻寒都怔了一瞬,可是秦欢一脸平静,没有丝毫惊讶的样子,像是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孙红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嘴快把这件事说了出来,话已经说了,她干脆道,“献薇四岁不到就被我从孤儿院领养回家,我将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为了她,我没有结婚,更没有生孩子,一心一意将她抚养长大。我和她相依为命,她十七岁的时候被你们找到,你们一家团聚,要将她接回C市,知道我的心有多痛吗?可我为了孩子的前途,忍着心痛劝她跟你们走,将她还给了你们。可是我舍不得她,她就像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想留在她身边,但又不想以母亲的身份让她为难,让你们尴尬。无论是从小将她抚养大,还是这些年我做她的经纪人,可有哪点对她不好了?我的孩子从始至终都只有献薇一个!”
孙红越说越委屈,眼泪顺着脸颊掉落,脸上的妆都花了,看上去又滑稽又狼狈。真不像想象她如今这样又胖又丑的样子,当年还是一个村里最美的女人,还能成为一个夜总会的花魁。
商父商母都为她的话动容,当年的确是他们将十七岁的女儿从她身边接走,设身处地想想,抚养了十多年的女儿,就算不是亲生的,感情也很深厚。
女儿出生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他们找了她整整十七年,后来无意得到了线索,顺着孤儿院查下去,终于找到了孙红。
女儿那时候在县上上中学,孙红为了照顾她,也从乡下跟着她到了县城,在一家KTV里唱歌,她虽然没什么钱,却一直坚持让商献薇学习音乐舞蹈,虽然不是亲生女儿,但她也付出了自己的全部。
正是这份恩情,让他们铭记于心,当初带着女儿回C市,主动提出将孙红一起接回来照顾,可孙红却说自己习惯了工作,也热爱演艺事业,正好献薇想要进娱乐圈,她便做献薇的经纪人好了。
他们调查过孙红,她的确年轻的时候私生活比较混乱,但她并没有孩子,领养商献薇之后更是一心一意地抚养她。
“我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真以为我一点证据都没有在诈你的话吗?”秦欢从许喻寒身后走出来,步步逼近孙红,灼灼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秦可悦是你和谁的孩子,需要我提醒你吗?孙姐,二十五年前的丁香村,来别院度假养病的富家大少,如果你还记不起来,亲子鉴定报告会让你记起来的。”
孙红惊恐地瞪大眼睛,布满血丝的眼球里倒映着秦欢的身影,一点点放大。
秦欢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你爱上了那个富家大少,和他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原本以为他会如同自己承诺的一样,将来带你回C市,娶你过门,可他病好之后被家人接走了,他没有带上你。而你,在这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
巨大的恐惧笼罩着她,孙红望着秦欢,仿佛看到了一个魔鬼,内心深处涌起从未有过的害怕。
这些陈年往事,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丫头怎么会知道?当年的事除了她和那个负心汉,根本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你通过各种途径试图联络到那位富家大少,却发现自己和他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这一走就像是人间蒸发一般,你知道自己这辈子要再接近那位富家大少是没有机会了,你们有云泥之别。”
“别说了!”孙红大叫一声,秦欢躲过她,站在江修演身后,嘴里的话依旧不停,“你生下了孩子,本打算一个人将她抚养大,可很巧的是,那位富家大少的别墅突然住进了新的人。那人便是他新过门的妻子,两人未婚先孕,匆匆领了结婚证,那位妻子挺着六个月大的肚子被送到别院来养胎。别墅招杂工的时候,你成功混了进去,在别墅一呆就是三个月。那位妻子的孩子出生,可她没有奶水,丁香村虽然风景优美,极适合度假养病,交通却并不便利。那时候,要到C市请一个奶妈回来,来回开车的路程至少三天。于是这时候你站了出来,你刚生完孩子几个月,奶水充足,自然而然从杂工变成了奶妈,留在了那位妻子身边。那位妻子也是生的女儿,你的女儿比她大几个月,人家的女儿一生下来就是千金小姐,连婴儿服都穿的最好的名牌,一个奶瓶比你一个月工资都贵。你嫉妒,不甘,于是在第三天的晚上,偷偷的——”